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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第二批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报第二批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疫情发生以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通过加强沿街巡查、畅通投诉举报等措施,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处理了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单位。现将近期处理的第二批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3
2022年9月4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12345投诉信息,到贵州一品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一百三十二分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优护优家免洗手消毒凝胶销售标签标注销售单价为35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进货记录显示进货单价为14元;优护优家抗菌免洗净手凝露销售标签标注销售单价为35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进货记录显示进货单价为14元。
当事人经营的手消毒产品的销售价格超过了进货价超过的35%,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4
2022年9月12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清镇市开鑫购超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销售的山东大白菜、莲花白、长茄子紫茄等蔬菜,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3批次蔬菜的进货查验记录,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编辑:胡凯瑜 胡蓉 统筹:晏海艳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