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1.82亿!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一审被判死缓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7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江勇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周江勇(中)受审 图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2亿余元。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江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周江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截图来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
公开资料显示,周江勇出生于1967年9月,浙江宁波人,曾任宁波市委常委,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任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2018年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2021年8月,周江勇官宣被查。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周江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组织原则缺失,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
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转让、税收返还等方面谋利,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
2022年1月,反腐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播出,披露了周江勇“搞家族式腐败”“与资本勾连”的部分案情——他和弟弟周健勇搞“一家两制”,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周江勇利用公权力为周健勇经商提供帮助。
比如,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温州的多个项目中,按照周健勇传达的请托,为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史时红提供帮助,周健勇则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史时红所送的钱财,总计金额达9000多万元。
截图来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
2017年,周健勇在宁波和人合资创办优城联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一家聚焦“地铁互联网+”的高新科技公司,其实核心资源还是他哥哥周江勇的权力。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周健勇热衷于结交各路老板,表面是推销高新科技概念,实际是兜售周江勇的权力。一些企业也希望通过周健勇绑定周江勇,于是就采取“低值高投”的方式,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周健勇公司的部分股权,周江勇则为这些企业在获取低价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帮助。
(来源:长安街知事、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胡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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