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原副市长贾汝昌被“双开”,5年前曾被问责
8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汝昌被“双开”。
贾汝昌。(资料图)
天眼新闻注意到,今年5月23日,贾汝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通报,经查,贾汝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长期违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肆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任职地方公职人员的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安排工作,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履职不严,违规决策挪用专项资金;不修私德,违反生活纪律。放纵贪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贾汝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贾汝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贾汝昌,1963年5月出生,甘肃靖远县人。其长期在白银市工作,历任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会宁县委书记,平川区委书记等职。
2014年,贾汝昌升任白银市副市长,并担任该职务长达7年时间。
天眼新闻注意到,生态环境部官方2018年发布的甘肃省通报显示: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甘肃省,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按照中央纪委决定和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共对2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时任白银市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的贾汝昌也是被问责者之一。
通报称,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方面,根据甘肃省环保督察问责工作组调查认定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甘肃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给予白银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贾汝昌(综合考虑其在白银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不力问题上应负的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甘肃省纪委监委、生态环境部官网)
统筹:晏海艳 喻辉
编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