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研析 | 芯片行业常见合同法律风险之芯片销售协议篇
引 言
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趋势的推动下,以车规级芯片为主的芯片市场需求量持续增大,然而受新冠疫情、国际动荡局势的影响,近两年来,MCU(单片机,集成了处理器、储存器等功能的集成芯片)、电源管理芯片(控制电源开关)、CPU/GPU(处理器)、显示/驱动芯片(显示屏幕)、MOSFET(放大电路或开关电路)等关键半导体元器件的产能持续吃紧,元器件供应问题成为消费电子、汽车厂商产能的枷锁,德州仪器、意法半导体、英飞凌、恩智浦等国际品牌的多款芯片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形,“无米之炊”的阴影持续蔓延,哪怕是有资质的二级代理商也很难获得稳定的厂商芯片供应。在芯片市场中,主要芯片供应厂商会以分销的形式将产品导入市场,知名芯片公司会选择具有市场规模的代理商进行销售,例如艾睿电子、安富利、大联大、得捷、富威国际等。为了追求供货的稳定性及低成本,头部消费电子、智能设备制造企业,有时将通过签订谅解备忘录、战略合作协议、独家供货框架协议等方式,与芯片供应厂商达成直接合作,进而获得稳定、优先、低价的元器件货源;而市场中的其他竞争者,一般只能与代理商签订采购协议,明确采购需求,进而获得生产原材料。如何在采购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尽可能保证交易稳定性,在短周期内获得低价原材料,是摆在下游制造企业面前无法避开的问题。本文将站在芯片成品采购方视角,对芯片产品交易的商业合同重点条款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梳理,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以期为半导体产品制造企业提供一套规避交易风险的判断逻辑。一
芯片产品交易的协议模式
二
芯片产品交易协议重点条款关注
(一)标的物条款
(二)价格条款
示例:一单一价的条款约定 |
采购方向供货方采购芯片的总量最高不超过【】枚。本合同在采购方向供货方采购量达到【】枚,且供货方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后自动终止,不受合同规定的有效期的限制。采购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采购数量未达到前述采购总数上限的,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约,合同自有效期届满时终止。 本框架协议下,采购方采用发送订单的方式向供货方订购芯片,单次订购芯片的数量、型号、规格、价格等信息依照订单载明的内容确定。 |
示例:价格范围条款 |
本合同及订单所约定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且包含供货方将芯片运送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合理损耗以及后续的保修费、维护费等。 |
(三)产品运输及交付条款
示例:减免逾期交货责任的条款约定 |
如因物料短缺、【】(此处一般为核心原材料,例如晶圆等)迟延交货等事由致货物交付迟延时,双方同意由销售方协助向材料供应方请求排除障碍尽速交货,上述事由经采购方书面确认同意后,销售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
(四)产品质量与验收条款
示例:RMA条款约定 |
供货方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的【】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对验收不合格产品采取补发、退货、更换、维修等处理措施。因此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运输费、保险费、包装等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如供货方因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履行完毕全部的交货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如合同双方对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发生争议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认定。鉴定费由供货方进行垫付,如第三方鉴定结果表明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合同要求的,则由采购方进行最终承担;反之,由供货方最终承担。 |
(五)风险条款
(六)用途限制条款
作者简介
袁嘉 律师
高级顾问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涉外投融资与贸易、数字经济法律服务
曾维宇 律师
合伙人
业务领域:数字经济法律服务、数字科技企业股权融资、股权架构(激励)
梁博文 律师
业务领域: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反垄断 、T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