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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中国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庆特辑

殷啸虎 品茗谈史 2022-07-18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正式宣告新中国的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讨论国号的过程中,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号的简称问题。当时中共中央领导内部,在讨论新中国的国号问题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毛泽东主张就用中华民国的国号,这不仅是现成的,国内国外都叫顺了口,习惯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取代了国民党政权,我们才是真正的中华民国,把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从国内政治、国际交往上除名。中华民国又是联合国的五个发起国之一。中苏美英法,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的一个,拥有否决权,何乐不为?而朱德、任弼时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朱德认为:我们党打了几十年的江山,今天夺得政权,成立新国家,用旧国号不大好,党内、军内都会有相当多的人想不通,以为我们换汤不换药,阻力会很大。任弼时也认为: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容易在国内国外引起混乱,无法将共产党建立的新政权与国民党的腐败政权区别开来。他认为要在国号上旗帜鲜明地突出三点,一是人民,二是民主,三是共和,因此,主张称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而周恩来则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意见,即暂时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同时在后面加个括号,简称为中华民国。这个意见被大家采纳。在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的文件上,一律使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对此,周恩来曾解释说:中华民国叫了38年,一下子换了,会使落后的政治水准很低的人不能接受,所以,我们许可简称中华民国,但这个中华民国的性质与过去是有区别的,它不包括官僚资产阶级在内。
但是,这种方法,在实际使用上仍然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混乱。为此,在政协全体会议上,马叙伦、陈叔通、郭沫若、沙千里、沈雁冰、谭平山、梁希、许德珩、吴耀宗等代表提交了一份提案,提议统一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共同纲领和组织法中“简称中华民国”的字样,另由政府以法令规定之。提案认为,这次新政协筹备会所通过的新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确能代表中国革命伟大胜利后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及人民。这一个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变革,必须把旧民主时代遗留下来的、本质上不同的、并且为汉奸、卖国贼用过的在中国人民中间已没有一点好感的“中华民国”四个字,毫无留恋地予以取消。否则,在我们将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难道还要对已经走上死亡的中华民国再喊“万岁”吗?

应当说,当时中共中央的领导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特别是听取当年追随孙中山先生为建立中华民国而奋斗的老前辈们的意见。9月26日,由周恩来主持,邀请了二、三十位年愈七旬的自辛亥革命以来富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在东郊民巷六国饭店召开国号专题座谈会。周恩来首先说:马上就要举行开国大典了,关于国家的名称却还没有确定下来。今天请来赴宴的,除三几个人外,都是辛亥革命时期的长辈。各位在讨论三大文件(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时,都看见了共同纲领中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有一个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弧。关于这个简称,有两种不同意见,有的说好,有的说不必要了。常务委员会特地叫我来请教各位老前辈,看看有什么高见。
第一位发言的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黄炎培先生,他曾加入同盟会,参加过辛亥革命和反对袁世凯窃国的斗争。他认为,由于中国老百姓文化落后,思想保守,感情上习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个简称,是非常必要的。并补充说,政协会议三年一届,三年之后,我们再来除掉,并无不可。
国民党元老廖仲恺的夫人何香凝老人说: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一个成果,那是用许多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关于改国号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能照旧,用它是好的;如果大家不赞成,我就不坚持自己的意见了。
辛亥革命后归隐了38年的前清进士周致祥老人则说:我反对仍要简称什么中华民国,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群众对它没有好感的名称,20多年来更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我主张就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表示两次革命的性质各不相同。
这时,辛亥革命元老、海外爱国华侨司徒美堂先生站起来说:我是参加辛亥革命的人,我尊重孙中山先生,但对于中华民国这四个字绝无好感。理由是中华民国与“民”无涉,最近22年来更给蒋介石CC派弄得天怒人怨,真是痛心疾首。我们试问,共产党领导这次革命是不是跟辛亥革命不同?如果大家认为不同,那么我们的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抛掉又臭又坏的中华民国的烂招牌。国号是一个非常庄严的东西,一改就要改好,为什么要三年以后再改?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仍然叫中华民国,何以昭告天下百姓?好象偷偷摸摸似的,革命胜利了,连国号也不敢改。我坚决反对什么简称,坚决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徒美堂先生的发言,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大家纷纷发言。人口学家马寅初教授、教育学家车忱继都表示拥护司徒美堂先生的意见。中国民主同盟主席、法学家沈钧儒先生则用法律观点解释了简称的问题。他认为有些群众还在写中华民国,那是他们的一时之便,我们也不必明令禁止。至于堂堂的政协会议三大文件里加上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弧,这的确是法律上的一个大漏洞,万万不可如此。遍观世界各国的国号,只有字母的缩写,而没有载之于立国文件上的其他简称。如果一定写上,那么将来在行文上用国家名义与别国订约也有不便。所以我主张不用那个简称。
经过大家的讨论,意见基本倾向于一致。9月27日,在政协全体会议上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门说明:去掉“中华民国”的简称,不等于把中华民国过去革命的历史意义一笔抹杀。如辛亥革命、国共合作等都有它的历史意义的。同时,“中华民国”这名称,因为在民间已很习惯,所以在目前,也不会禁止使用,在人民中还允许有这样的称呼,慢慢地引导人民在公文上用统一的国名,统一的公元年号。

摘自殷啸虎:《新中国宪政之路》,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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