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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可否超过本金,不予加收八种情形

swt大侠 财税蜂语swt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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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可超过本金
不予加收滞纳金八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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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入确认时间

如果不是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情形,不加收滞纳金。
这里还要澄清两点:
1.未按规定解缴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八条,是指已扣税款未缴入国库,可罚款,需缴纳滞纳金;而应扣未扣适用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可罚款,但无需缴纳滞纳金。
2.目前看,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本金。虽然有很多法院判例支持超过本金,也有很多判例不支持超过本金。
前段时间看《行政强制法》释义,了解到人大常委会二审时的确提出要适用于税款的,但是太low的立法技术导致词不达意,某些部门又喜欢闭门造车,造成现在的困境。



不予加收滞纳金八种情形
一、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征管法第52条】

二、各种因缴税系统故障等原因,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缴税系统计算错误而产生的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不存在未缴、少缴税款的,不予加收。
房土两税因对征期进行修改延期,但未相应修改原限缴期限,因超过原限缴期限而异常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定期定额户因缴税系统以征代报数据导入故障,人工补申报而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款属性、征收品目等内容申报错误,但实际税款没有少缴、迟缴的,仅仅因更正申报而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不属于滞纳金的法定情形,无需缴纳。
征管法第52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第19条】

三、疫情期间的不可抗力。为落实包容审慎的执法口径,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及释义,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四、对企业破产税收债权申请登记日之后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注明《法院民事裁定书xx号》)。
【法释〔2012〕9号: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以受理破产之日为截止日】

五、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而补扣以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征管法第69条、国税函[2004]1199号、对扣缴人处以50%以上罚款】

六、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以及跨期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
【不属于滞纳金的法定情形,无需缴纳。
国税函〔2010〕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

七、因第三方行政单位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加收。(需要行政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例如:因公检法扣押税款的,滞纳金计算截止到扣押时间。
其他执法机关扣押时未明确为税款,仅为扣押款的,滞纳金计算截止到税务机关入库时间。

八、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国税函〔2007〕1240号】
执法文书怎么正确描述滞纳金
税款追征期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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