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解读6.30成品油消费税重大调整!

swt大侠 财税蜂语swt
2024-08-29

文中蓝色超链接可点击阅读

学税利器、趁手工具《税务通》,税务师、会计师、律师好伙伴,知风险、懂稽查、会筹划、能应对。专题搭框架,专栏汇知识,超链接定位知识原文出处。哪里不懂点哪里,高效学习,方便查阅。


税务通从入门到精通

税务通八种武器,助你笑傲江湖

税务通:十分专业、十全大补的税法库


6.30成品油消费税重大调整

行业选得好,天天是高考
学税只懂税,视野太受限
税收要精通,我选税务通

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图一官方公告​

(图二为网上传言)


一、传言2,对异辛烷按石脑油征税,官宣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汽油征税。

个人以为,还是传言2按非标汽油归类石脑油更科学。虽然俩税目税率都是1.52元/升。

二、官宣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传言按石脑油征税,按它们的正常工业用途归类溶剂油更科学。

俩税目税率一样。

三、官宣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网络传言基本成真。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这个可以理解,航天航空应该是差不多的鼓励政策。

五、自2023年6月30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起征时间做到了依法征税,不得追溯以往。

有个缺憾,公告还是遗漏了“经国务院同意”。虽然都知道这事肯定经过国务院批准。但是,在文件中体现是它应尽的立法义务,文件中不体现是立法技术低下的表现。


下图是《税务通》消费税专题对财税[2008]167号成品油税目的老注释,应该说有先见之明。



税务通》用原文说话、用最新版说话、用超链接说话,文件注明条款的修订、废止情况及最新政策。经过十几年的修订、增补、注释,已拥有3K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它们之间超链接注释、注解。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微店黄蜂书屋购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财税蜂语swt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