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7月起可参加珠海医保
跨境参保,前所未有
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下月起可以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
持珠海医保卡看病啦!
2019年6月26日,珠海市医保局对外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推出“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
珠海市人民政府早前印发《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于七月一日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视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该试点是珠澳两地推行的医疗保障领域合作的项目,在不改变现有政策体系,经办模式的基础上,为澳门居民来横琴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
目前,珠澳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实行福利性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而内地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为探索珠澳两地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通知》明确,澳门居民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下同)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
据统计,2018年澳门居民在珠海市的就业参保人数约为2017人,学生参保人数约151人,澳门户籍参保人在珠海市住院报销待遇享受人次为349人次,门诊报销待遇享受人次达4408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约363万元。此次试点进一步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
目前,珠海市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约1500家,澳门居民申报参保后,凭社保卡在珠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珠澳双方昨日举办记者会,对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在横琴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已在珠海市就业的人员或在珠海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除外),可凭居住证以学生和未成年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2019 社保年度的筹资标准为: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 180 元/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 410 元/年,财政补贴 590 元/年。试点期间上述人员参保所需财政补贴由横琴新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后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规定自行申请补助。
所有个人缴纳和财政补贴的费用纳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由珠海市税务部门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责统一办理,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市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可持本人居住证,前往珠海市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范围内各村(居)委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未办理居住证,但在横琴购有房产、租用办公用房的澳门居民,可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到珠海市税务局各办税厅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来源:新华网、珠海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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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