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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丨重分类的门槛你高攀不起!

徐甘木 徐甘木
2024-08-28

很多老铁在看CPA教材的时候都会产生一个误解,尤其是一些还在学校或者工作没多久的“小铁”们,经常会觉得:写在注会教材上的,一定都是实务中经常会碰到的东西。


其实并不然,CPA会计教材的编写为了完整性,会把各种情况都讲给大家听,但很多东西在实际工作中是非常罕见的。


就比如之前说的专项储备(文章链接:专项储备,一场穿越时空的错配!),你如果不是在煤矿等类似高危企业做会计的,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这个科目;


又比如之前说的养老金会计(文章链接:谁为我们养老?),你如果不是在福利超级完善的大外企工作的,这辈子也不会遇到这种处理;


再比如之前说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文章链接:弃置费用本质上是一场YY),你如果不是在核企业等类似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工作的,这辈子也不会需要预估什么弃置费用。


有老铁问了,那这些既然不经常用到,讲这些有啥用呢?


虽然于实务处理而言,是无卵用的屠龙之术,但对CPA考试来说, 却可以增加考试的难度,筛掉一批不好好学习的人。

今天要说的同样是一个很罕见的例子,但考试时不时会出个选择题来恶心你。


那就是金融资产中债券类投资的重分类。


昨天的文章(金融工具丨分类不是你想分,想分就能分)说了,金融资产中的股票类投资和衍生工具类投资都不可以重分类,只有债券类投资可以重分类。


但即使可以重分类,这个重分类的门槛也是非常高的。


不是说公司董事会一拍桌子,认为自己去年买的债券的持有目的不再是收本收息,而是甘蔗两头吃,既收本收息,又买卖赚差价,就可以把债券投资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你以为小孩子过家家呢,你说持有目的变了就变了?



成年人了,爱情不是靠嘴巴说说的,是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中的。


Oh不对,重分类不是嘴巴说说自己持有动机变了就变了的,是要有业务模式变更的证明的。


这个证明就是要处置或者收购一条业务线。


比如,某个银行终止了零售抵押贷款业务,不再接受新业务,而是积极寻求出售其抵押贷款组合,这叫业务线的处置,属于业务模式变更,应该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又比如,某个制造业公司买了点债券,准备收本收息赚个稳健收益,但某天老板觉得做实业太苦,不如金融来钱快,于是买了家资产管理公司。这家资管公司手里也有债券,不过人家的持有目的是出售,是低买高卖赚差价,毕竟人家是专业的金融公司。


制造业老板为了多赚钱点,把自己原本持有的债券也让这个资管公司管理,都以出售为目的。这叫收购业务线,属于业务模式变更,应该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信各位老铁也看明白了,要么完全终止某条业务线,要么新收购一条业务线,才有重分类的可能,其他小打小闹的口嗨党就别想着重分类了,这个门槛绝大部分企业都高攀不起。


绝大部分公司,也就是用闲钱买买银行理财,根本就不可能专门设置一个部门/业务线来搞金融资产投资,还谈什么重分类呢。。。。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恭喜各位老铁又学会了一个屠龙之术!

欢迎各位老铁给我来个素质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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