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500万!重庆绿色低碳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标准来啦~
为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促进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发挥示范项目在我市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委与市财政局
共同出台了
《重庆市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对四类“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
给予财政补助资金
具体补贴事项如下
↓↓↓
《办法》包含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示范项目及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四类“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申报。
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并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年内的绿色建筑。
申报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满足国家及重庆市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且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的项目。
申报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示范项目,为在供冷量大于10MW或供暖空调建筑面积大于10万㎡的集中供冷供热建筑中利用水源热泵技术,进行供冷供热以及提供生活热水、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进行供冷供热以及提供生活热水的建设工程项目。
申报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为改造实施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根据《重庆市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效果核定办法》核定,改造后实现单位建筑面积碳减排率达到15%及以上目标的项目。
对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分别给予60元/㎡、40元/㎡、20元/㎡的补助资金。单个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总额,分别不得超过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对申请补助的零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按示范面积分别给予200元/㎡、120/㎡、80元/㎡的补助资金。单个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总额,分别不得超过400万元、240万元、160万元。
对申请补助的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示范项目(供冷量大于10MW或供能能力≥10万㎡)按照机组额定制冷量进行补贴,补助标准为150元/kW,对同一个示范项目(含分期建设的多个能源站)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500万元。
对申请补助的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绿色化改造效果核定机构核定的改造面积和碳减排率进行核算,对碳减排率达到25%(含)以上的改造项目按示范面积给予25元/㎡的补助资金,碳减排率达到15%(含)至25%的改造项目按示范面积给予15元/㎡的补助资金。
《办法》明确了示范项目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确定了示范项目的实施要求,细化了相应申报、审查、核定、管理等各程序具体要求,将切实规范绿色低碳示范项目管理,提高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果,发挥示范项目在重庆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建设领域低碳发展。
近年来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
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
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积极推进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
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已取得部分工作成效
实施了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监管制度,累计建成节能建筑7.41亿㎡,新建节能建筑达到城镇建筑总量的60%。
构建了单体建筑、住宅小区、生态城区三大绿色发展体系,通过强制推广与激励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2809万㎡、绿色生态住宅小区10642.77万㎡,推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占新建城镇建筑的比例达到97.88%,竣工阶段绿色建筑占新建城镇建筑的比例达到72.5%。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全面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镇建设任务,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600余万㎡,采用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推动包括江北城CBD、弹子石CBD江水源热泵项目等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推动形成以区域集中供冷供热为主要方向,以浅层地热能为主要技术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特色发展路径。
江北城CBD区域江水源热泵集中供冷供热项目
建成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监测项目数量已达424栋。
以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率先在全国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1240余万㎡,实现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的目标。
完成2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和1批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示范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推动实施绿色化运行管理。
4绿色建材推广系统化搭建了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与应用管理平台,建立了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重庆已有100余个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审核通过并在该平台发布。
制定了重庆市民用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技术细则,建立并落实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定制度。
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与应用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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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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