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生等||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结构、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细分产品的实证分析||《世界农业》2021年第12期
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结构、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细分产品的实证分析
作者:
陈雨生1 王艳梅1
作者单位:
1.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文章刊发:陈雨生,王艳梅.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结构、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细分产品的实证分析[J].世界农业,2021(12):72-83,106.
1 引言
在全球经济低速发展、进口需求下降、贸易量萎缩、贸易壁垒高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运行机制面临困境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签订背景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应运而生。RCEP最早于2012年由东盟提出,经过多次会议和多轮谈判,2020年11月15日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正式签署RCEP,该协定涵盖世界近1/3的人口和贸易量,自此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立。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和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背景下,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亚太地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和蔓延带来的经济损失,恢复区域内经济,共同应对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农产品贸易带来冲击和挑战,造成农产品供应链受阻和需求下降,加之部分国家以疫情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阻碍正常农产品贸易,而且作为世界粮食主产区之一的东盟限制粮食出口,加之中国虽然粮食供应稳定,但是增产压力大,需要进口进行调剂。根据当前国际形势和中国现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一战略部署对农产品贸易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加强RCEP成员国之间农产品贸易合作至关重要。在此背景下,中国与RCEP成员国细分农产品贸易效率如何?哪些因素促进或阻碍了中国与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流动?怎样挖掘相互间贸易潜力?如何扩大中国市场规模、优化农产品贸易结构?这些问题的研究都将推动中国同RCEP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促进中国农产品贸易多元化,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东亚地区签订了众多区域贸易协定(RTA),数量高达546个,其中自由贸易协定(FTA)占90%,这导致“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出现,削减了区域一体化带来的经济利益。为了消除负面效应,迫切需要RCEP以整合当前过多的RTA,因此RCEP自提出以来便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但是涉及RCEP农业领域的研究较少。学术界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RCEP签订对其成员国贸易经济影响的模拟分析。刘艺卓和赵一夫运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模型)模拟分析了成员国农产品关税降为零对成员国经济的影响;薛坤和张吉国则设置不同关税水平,然后运用GTAP模型对农产品关税进行冲击,模拟结果均显示关税水平的下降有利于中国经济增长和扩大农产品贸易量。二是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和竞争力分析。孙立芳和陈昭、林清泉等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竞争力和互补性进行分析,虽然测度方法不同,但是研究结果均显示澳大利亚、新西兰竞争力最强,东盟竞争力居中,日本、韩国竞争力处于劣势,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具有较强互补性和较弱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内对RCEP的农产品研究多集中于签订之前对成员国农产品经济影响的模拟研究和签订之后成员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竞争性研究,但缺少对农产品贸易结构和效率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因此,本文借鉴王月和程景民的分类方法,将农产品分为动物类产品、果蔬类产品和食品加工类产品三类细分产品,分析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结构,构建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测算各类农产品贸易效率,并采用一步法分析各类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最后对农产品贸易潜力进行分析,根据研究结果对中国优化出口结构、扩大农产品贸易额、加强与RCEP成员国合作和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出政策建议。
2 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结构
2.1 产品结构
将农产品分为动物类产品、果蔬类产品和食品加工类产品,并分别对其细分市场进行分析。从农产品总量角度,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影响较小,2019年农产品进、出口额分别为398.45亿美元和345.29亿美元,2020年进、出口额分别为416.26亿美元和346.83亿美元,进出口额均有小幅增长。从细分市场贸易额角度,中国农产品出口以果蔬类产品和食品加工类产品为主,均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0%左右,2020年出口额均增加;动物类产品出口最少,占总产品的20%左右。2020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家为了防止疫情由国外传入,实施检疫、认证等进口限制措施,导致动物类产品出口下降了2%。中国农产品进口以果蔬类农产品为主,占总进口的40%左右,其次是动物类产品,食品加工类产品进口相对较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动物类产品影响相对较大,果蔬类和食品加工类农产品几乎没有受到影响。
2.2 市场结构
由表1可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总贸易额影响甚微,但细分市场贸易额有所变化,因此本节分析中国与RCEP成员国细分农产品的市场结构(表2)。在动物类产品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实施进口贸易限制措施,如与老挝没有动物类产品贸易,也未从柬埔寨进口;进口交易最多的国家是新西兰,进口额达62.95亿美元,其次是澳大利亚,进口额为36.31亿美元;东盟国家中,与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交易额均在10亿美元以上。中国动物类产品主要出口日本和韩国,出口额分别为20.20亿美元和13.54亿美元;其次是泰国,出口额为10亿美元。在果蔬类产品市场上,进口额大于出口额,存在贸易逆差。中国果蔬类产品多进口于热带国家,以泰国和印度尼西亚为主,进口额分别为57.21亿美元和41.09亿美元,其次是马来西亚、越南和澳大利亚,进口额均在21亿美元左右。中国幅员辽阔,跨越五个温度带,果蔬品种多。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也是中国果蔬类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另外,中国果蔬类产品出口日本和韩国也较多。在食品加工类产品市场上,中国多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泰国进口,进口额分别为20.96亿美元、16.94亿美元和11.59亿美元;一般出口以日本和韩国为主,出口额分别为52.53亿美元和20.34亿美元,其次是马来西亚和泰国,出口额均在15亿美元左右。
3 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的理论基础和模型构建
3.1 理论模型
本文应用的模型是Armston改进的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由于传统引力模型不能分析人为决定的贸易阻力问题,因此将随机前沿分析方法引入传统贸易引力模型中。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最初由Aigner等、Meeusen和Julien提出,用于分析生产函数中的技术效率低下问题,模型分为随机前沿模型和技术非效率模型两部分,由于两国间贸易量可作为经济规模、国家制度和相对距离等变量的函数,这与产量是劳动、土地、技术等变量的函数类似,因此将随机前沿分析方法引入贸易引力模型中,既解决主观贸易阻力问题又能估计贸易阻力的影响。
3.2 经验模型设定
Armstrong将影响贸易量的因素分为两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将短期至中期不变因素称为自然因素,如经济规模、距离、语言和边界等,将这类因素放入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中。
为了进一步研究影响中国向RCEP成员国出口农产品效率的影响因素,参照Battese和Coelli提出的模型,运用一步法建立贸易非效率模型,将影响贸易量的主观贸易因素放入此模型中。
3.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3.3.1 样本选择
2020年11月15日,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十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于文莱数据严重缺失,本文选用2001—2019年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老挝、缅甸、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4个国家相互间的数据作为样本。
3.3.2 数据来源
根据模型设定将数据来源分为两部分,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中,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商品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GDP和POP来源于世界银行的WDI数据库,为了减少通货膨胀对研究的影响,GDP以2010年美元计价;距离(D)、边界(B)、语言(L)数据均来自CEPII数据库。
在贸易非效率模型中,关税水平(TAF)数据来自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合作开发的全球贸易数据库(WITS);进口程序效率(TTI)、贸易和运输相关基础设施(INF)数据来自世界银行的WDI数据库;班轮运输相关指数(SHP)数据来自UNCTAD;货币(MON)、金融(FIN)、贸易(TRA)自由度来源于美国传统基金会; 自由贸易协定(FTA)为虚拟变量,签订FTA取值为1,否则为0,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
4 实证分析
本文使用Frontier4.1软件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及细分产品贸易的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贸易非效率模型进行估计,并在此基础上得到贸易效率和分析中国向RCEP成员国细分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
4.1 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估计
由于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函数形式要求严格,因此需要对模型的适用性和具体形式进行检验,本文采取似然比检验方法,依次设定四项检验,其检验结果如表3:①贸易非效率存在性检验。不存在贸易非效率的原假设在1%的水平下被拒绝,说明在中国向RCEP成员国出口农产品的贸易中存在主观阻力。②贸易非效率的时变性检验。贸易非效率不随时间变化的原假设在1%的水平下被拒绝,这表明在2001—2019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存在变化,时变随机前沿模型更适用于贸易效率分析。③是否引入边界变量检验。不引入边界变量原假设在1%水平下被拒绝,说明是否有共同边界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显著影响。④是否引入语言变量检验。不引入语言变量原假设在1%水平下被拒绝,说明是否有共同或者相近语言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有显著影响。在细分产品中,动物类产品和果蔬类产品检验结论与农产品相同,除了食品加工类不能拒绝不引入边界变量外,其他检验结论也均与农产品相同。
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均通过检验,动物类产品和果蔬类产品系数为正,说明中国出口的动物类和果蔬类产品贸易效率随着时间推移而递增。随着中国与RCEP成员国自2008年陆续签订FTA、全球科技进步、班轮运输水平不断提高,与全球航运网络的连通程度增加,对运输时间和运输条件要求较高的动物类和果蔬类产品的贸易效率不断提高。食品加工类产品系数为负,说明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效率随时间推移而递减。食品加工类产品相较于初级产品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可能由于全球价值链变化和中国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更多加工企业转移到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导致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效率不断下降。
根据表4的估计结果可知,中国国内经济规模(GDPit)对四个市场的影响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中国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农业投入越多,技术发展越快,越有利于推动农业技术、要素投入等方面的发展,农产品产量增加,促进农产品出口。RCEP成员国国内经济规模(GDPit)也均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但是不同类别产品系数正负不同,当其他成员国经济规模扩大时会增加从中国农产品的进口,在细分市场上果蔬类产品和食品加工类产品也会随进口国经济规模扩大而出口增加,但是动物类产品会随之出口减少,可能是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膳食结构改变,对动物类产品质量要求提升,进口国动物类产品消耗减少或增加其他国家进口。国内市场规模(POPit)除对食品加工类产品影响不显著外,对其他三个市场影响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说明国内市场规模越大对农产品内耗越多,将减少农产品的出口。国外市场规模(POPit)对四个市场的影响均显著为正,说明国外市场规模越大对农产品需求越大。距离(Dij)系数均为负值,除对动物类产品影响不显著,其他市场均显著,这是因为中国动物类产品出口集中于日本、韩国和泰国,因此距离对动物类产品的影响并不显著,果蔬类产品、食品加工类产品和农产品总量出口受距离的影响显著,这是因为果蔬类产品对运输要求较高,而食品加工类产品出口多集中在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等距离较近的国家,而对于距离较远的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出口较少,因此距离对食品加工类产品影响显著。是否有共同的边界(Bij)对运输要求较高的果蔬类产品有显著正向影响,边界从侧边反映出距离的影响因素,中国对RCEP成员国动物类产品的出口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和泰国没有共同边界的国家,因此边界对动物类产品影响为负。语言(Lij)对四个市场的影响均显著且为正,说明在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及细分产品贸易过程中语言便利化对贸易额具有重要影响。γ表示复合误差来源于贸易非效率项的比重,时变模型中的γ在动物类产品、果蔬类产品、食品加工类产品和农产品总市场中分别为0.99、0.68、0.96和0.90,说明中国出口农产品及细分产品的实际贸易额与贸易潜力之间的差距主要来源于贸易非效率项。下节将具体对影响贸易效率的因素进行分析。
4.2 贸易非效率模型结果分析
本文对贸易非效率模型进行估计(表5)。①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FTAijt)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负,说明自由贸易协定能够减小贸易非效率,促进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RCEP中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方面的协议,为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往来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国企业应在了解农产品贸易要求和规则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出口竞争力。②关税水平及贸易便利化程度。关税水平(TAFjt)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随着FTA签订,区域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关税对两国间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小。食品加工类产品耐存储,对运输时间要求低,故进口程序效率(TTIjt)对其影响不显著,对动物类产品、果蔬类产品和农产品影响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说明进口程序效率越高,贸易标的物进入进口国的时间越短、程序越简便,贸易非效率越低(贸易效率越高),中国动物类产品、果蔬类产品贸易越便利。③运输及贸易基础设施。班轮运输相关指数(SHPjt)以及贸易和运输相关基础设施(INFjt)均通过显著性检验。班轮运输相关指数(SHPjt)系数为负,说明RCEP成员国与全球航运网络的连通水平越高,越能够减少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贸易效率越高;贸易和运输相关基础设施(INFjt)系数为正,原因可能是贸易基础设施越完善,RCEP成员国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也会增多,同时国内运输基础设施越完善,越有利于国内农产品流通。④货币、金融及贸易自由化程度。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对货币和金融的干预程度越来越低,货币自由度(MONjt)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不显著,在细分市场中对动物类产品和食品加工类产品分别在10%和5%水平上显著。金融自由度(FINjt)对农产品及细分产品影响均不显著。贸易自由化(TRAjt)对动物类产品和果蔬类产品有显著性影响。此三项指标都是采用国家总体的货币、金融及贸易自由化数值,而随着FTA签订,自由贸易区建立,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达成合作协议,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使得农产品贸易受总体自由度的影响较小。
5 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效率
本文通过基于一步法建立的贸易非效率模型可以得到2001—2019年中国向RCEP成员国出口农产品的效率。
表6显示,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全球贸易往来越来越紧密,2001—2019年中国向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效率不断提高。由于RCEP成员国较多,发展水平迥异以及贸易自由程度不同,因此成员国间农产品贸易效率相差较大。在动物类产品市场上,中国自2010年与东盟签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效率快速增长,如泰国和越南效率增长超过3倍(均在0.8以上),动物类产品贸易量接近贸易前沿水平,而与韩国、日本贸易效率有所下降。2019年动物类产品市场上,中国与新加坡、越南和泰国等国家贸易效率最高,效率均在0.8以上,具备良好贸易条件,但是贸易总额较其他成员国较低,其次是日本、新西兰、韩国、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贸易效率在0.6~0.8,与老挝、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菲律宾等东盟国家效率均不到0.5,贸易空间可观。在果蔬类产品市场上,虽然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对果蔬类产品贸易效率影响相较于动物类产品较小,但也促进了效率的增长,而同日本果蔬类产品贸易效率下降,与韩国贸易效率缓慢增长。受地理位置和天气气候影响,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果蔬类产品贸易效率一直较高。2019年与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贸易效率最高,均在0.9以上,其次是泰国、韩国、日本,效率在0.7~0.9,而与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菲律宾、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贸易效率最低,效率均在0.5以下。中国应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地理气候优势,利用先进农业技术发展温室水果、蔬菜等,促进果蔬类产品精深加工,缩小贸易空间。在食品加工类产品市场上,效率普遍较高,2019年中国与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和韩国的贸易效率均在0.9以上,其他成员国基本在0.5以上。即使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老挝在食品加工市场上效率较低,但是相较于其他细分产品的效率,该市场效率明显具有优势。2019年,中国向马来西亚出口食品加工类产品的效率最高,效率值达到0.96,其次是新加坡、泰国、越南、韩国,效率值在0.90~0.95,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老挝的出口效率也较低,均在0.35左右。但是从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中的η估计值分析,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效率正随时间推移有所下降,因此需要重点关注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情况,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全球价值链和国际分工变化以及全球加工企业转移对中国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造成的影响。从农产品总量看,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效率极不平衡。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韩国和日本由于自身经济结构特点和地理位置,与中国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使得中国对其农产品出口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由于地理位置和农产品贸易结构原因,农产品运输成本较高,加之与中国农产品出口有较强竞争力,中国对两国农产品出口效率相对较低。
6 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和
可拓展空间分析
利用上述一步法建立的贸易非效率模型得到的出口效率测算出口贸易潜力(贸易潜力=实际贸易额/贸易效率),并进一步计算得出可拓展贸易空间(可拓展贸易空间=贸易潜力-实际贸易额)(表7、表8)。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便利化,2001—2019年中国对RCEP成员国各类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地缘政治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可拓展贸易空间也在不断增加。在动物类产品市场上,与日本和韩国的贸易潜力最大,分别达到30.38亿美元和20.60亿美元,占总贸易潜力的46%,但2019年受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政治影响,与两国的实际贸易额均下降,在贸易潜力上升的情况下,可拓展贸易空间变大,因此需加强贸易谈判,落实中韩FTA内容和加快中日韩FTA谈判进程。在果蔬类产品市场上,贸易潜力较大的国家依次是印度尼西亚、越南和日本,分别达到56.47亿美元、43.66亿美元和31.60亿美元,同时与印度尼西亚可拓展贸易空间最大,高达42.36亿美元,因此与印度尼西亚在果蔬类产品市场上有很大贸易空间。在食品加工类市场上,贸易潜力较大的国家依次是日本、印度尼西亚和韩国,分别为75.46亿美元、30.18亿美元和22.79亿美元,可拓展空间较大的国家依次是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澳大利亚,因此同印度尼西亚和日本在食品加工类市场上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总体来看,在RCEP成员国中与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和韩国贸易潜力较大,而可拓展贸易空间较大是印度尼西亚、日本和菲律宾,因此在RCEP框架内加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有利于释放多国多市场潜力。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7.1 主要结论
第一,从贸易结构分析,受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以及经济结构影响,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中,出口以果蔬类和食品加工类产品为主,进口以果蔬类产品为主;受地理位置和国家经济结构影响,农产品及细分产品出口日本和韩国最多,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口最多。
第二,通过对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估计可知,进口国经济规模越大对农产品需求越多,但是随着经济水平提高、膳食结构变化,对中国的动物类产品需求下降;国内市场规模越大对农产品的消耗越多,将减少农产品及细分产品出口额,进口国的市场规模越大对农产品需求越大,进口农产品不断增加。
第三,通过对贸易非效率模型估计可知,FTA的签订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各类农产品贸易,特别是RCEP中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相关协议,有利于与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各类农产品贸易往来,当前虽已正式签署RCEP,但尚未生效,中国需加强与成员国各自签订FTA谈判和升级,完善促进RCEP成员国内部贸易的协议;动物类产品和果蔬类产品对运输时间和运输条件要求高,因此班轮运输水平和清关效率越高,越有利于推动这两类产品贸易,中国可以在运输水平和港口基数设施等运输方面为动物类和果蔬类农产品贸易提供保障条件。
第四,从出口贸易效率分析,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效率最高,动物类和果蔬类产品次之且贸易效率相近,结合前面对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η估计值可知动物类和果蔬类产品贸易效率不断上升,而食品加工类食品加工类产品由于全球价值链变化和中国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导致贸易效率呈下降趋势,因此在扩大动物类产品贸易的同时应重点关注食品加工类产品贸易变化。
第五,从贸易潜力和可拓展贸易空间分析,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较大的国家在RCEP成员国中以日本和韩国为主,但是受日本保护主义和与韩国国际关系的影响,中国对日本、韩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效率下降,可拓展贸易空间上升,因此同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贸易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当前中国正处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谈判顺利进行将有助于贸易效率提升,缩小可拓展空间,而同日本贸易效率的提升将依赖于RCEP协定的生效。中国2010年便与东盟签订FTA,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因此同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贸易效率较高,但是出口额相较于其他成员国较少,可通过优化贸易结构等措施形成更大范围的优势互补。
7.2 政策建议
第一,提高中国海运能力和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国与全球航运网络连通程度,推动中国航运系统向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增加集装箱货物吞吐量,提高船舶装卸效率,提升中国海洋运输能力,加强港口建设便于农产品出口。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效率高,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农产品贸易潜力大,通过海洋运输能力提高和港口基础设施完善可以缩短运输时间,减少与时间和不确定性相关的贸易成本,降低农产品到岸价格,从而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
第二,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与RCEP对接。“一带一路”为贸易、技术、资金和人员交流提供了平台,有利于减少语言阻力和提高贸易自由化程度,从而降低贸易非效率。加快“一带一路”建设和RCEP成员国对接,加强中国与成员国的相互信任和发展规划对接,尽快完善中国与成员国签订FTA,缓解亚太地区RTA碎片化和重叠化状况,完善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共同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的能力。
第三,促进RCEP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紧密融合。尽管RCEP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迥异,社会政治制度不同,但要寻找内部利益共同点,根据各国不同资源禀赋和农产品出口技术差异,充分发挥各自农产品优势,在全球价值链重新分工的情况下加强合作,利用当前世界产业链供应链的特点即区域内的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紧密,加强区域内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密集程度,利用贸易转移效应增加农产品实际贸易量,提高农产品贸易效率,不断向贸易前沿水平靠近。
第四,提升国内农产品产业和企业竞争力,抓住RCEP机遇。RCEP签订之后,中国将迎来对外更加开放和竞争更加充分的新环境,农业产业部门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标准和完善质量标准、规则,从而提高中国的国际参与度和竞争力;完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督体系,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对农产品贸易影响;商务部要加大面向全国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国际标准、规则和如何提高行业和企业竞争力的在线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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