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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片范围出炉!晋安区最新发布

刚刚!

晋安区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知

来了!



各公办、民办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巩固招生入学改革成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要求,制定我区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关于公布晋安区小学

招生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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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

2023年小学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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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

1.晋安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晋安区小学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办法。

2021年11月30日以后(不含2021年11月30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的家庭,自子女入学登记之日起,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2021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均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要求的,由户口所在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二)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入学。

三、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就读区属学校的,由区人武部负责审核;申请就读省、市属学校的,分别报送省军区、警备区政治部门审核,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安排就学。需提供的材料: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需提供的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或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引进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市人才公寓集体户人才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4.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5.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或区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或区台办审核后,由市或区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或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②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③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

晋安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6.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就近安排入学。

7.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8.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居住区提出申请,由区安排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安排入学:

(1)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10.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晋安区居住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下同)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下同);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3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或无法提供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的,居住的房产学位已被占用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2)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或持有拆迁协议;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晋安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②父(母)具有晋安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③父母双方具有晋安区户口。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未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区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4)户籍在晋安区北峰山区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晋安区平原常住的,父(母)或祖辈在晋安区平原无房产,需在晋安区平原小学就读时参照随迁子女政策,由晋安区平原常住地开具常住证明参加随迁子女报名、电脑派位。

(5)居住在本地生源满的学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申请电脑派位:晋安榕博小学、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晋安校区片区随迁子女到晋安区第三中心小学申请,鼓山新区小学片区随迁子女到鼓山新区学校或远洋小学申请,鼓山苑小学片区随迁子女到前屿小学或红光小学申请,象峰学校片区随迁子女到晋安区第三实验小学或福州七中主题校区小学部申请,象园小学片区随迁子女到鼓山新区学校或廨院小学申请,福建开放大学鳝溪校区随迁子女到潭园小学申请。

(6)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11.除上述外,国家、省、市、区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的入学对象,按相应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

四、小学招生预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规定时间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预报名。公、民办小学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要求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另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摇号派位工作。

五、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榕教之窗”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面向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面向台湾、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招生,经备案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外籍适龄儿童。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其中符合五城区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6月16日至30日,意向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统一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符合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2、7月3日至5日,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小学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3、7月6日,民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上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7月11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六、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一)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月16日至30日,晋安区所有需要在公办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3日至5日,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分四类情况:

①片内生,名下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家长到划片学校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指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或集体户,到核查学校核查,应随带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或其他居住等有关材料,其中非集体户的挂户生还需携带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无需业主提供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后(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需业主提供知情同意书〕。

③随迁子女,到报名点核查,应携带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无需房东提供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后(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需房东提供知情同意书〕,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特殊群体1-9类),到核查学校进行核查,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3.7月12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8月17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和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二)补报名与注册

1.8月18日至20日,小学接受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补报名。分三类情况:

① 未预报名的片内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向划片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未预报名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并到核查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入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③ 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等按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补报名,并到核查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入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2.8月21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补报名凭证核查结果。

3.8月22日区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4.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三)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写报名点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根据家长意愿填写;

3.8月25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4.8月26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5.8月27日,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及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符合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区安排入学。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各校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对外公开栏、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或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各校在校门口张贴《一年级招生简章》,在对外公开栏公布招生方案计划、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方便群众,主动接受监督。校长是小学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做好学生报名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认真核实相关证件,所有信息需经家长确认,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起点规范。公办、民办小学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要按照随机方式均衡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关心关爱随班就读学生,做好沟通和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主动会同校纪检按照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晋安区

2023年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晋安区

2023年初中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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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招对象

晋安区初中招生对象为晋安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及要求回晋安区录取的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的晋安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二、初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晋安区小学毕业班学生于6月14日-16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等材料核验,并留复印件存入档案,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要求回晋安区录取的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的晋安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按本办法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登记。

(二)录取批次

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

1.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

3.部分通过摇号招生的公办学校摇号招生;

4.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两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三、录取办法

(一)对口升学

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在晋安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马尾区及晋安区、仓山区农村片,现在晋安区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区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在晋安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升入晋安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留城生等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学校核实后报学籍区教育局批准后安排升学。

(二)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初中入学。 

①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②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③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晋安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晋安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需开具介绍信的由房产持证人于6月下旬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到区教育局初教科招生点开具;若有填报日升中学、民办中学志愿的,应最迟于6月底前递交“两证”(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复核)和学生档案材料。

2.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四十中凤岗里分校、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等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因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生源爆满,且其对口小学已配套完毕,自2020年6月8日起,因新购买上述学校对口小学片内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6月14日-16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晋安区内由各小学将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的材料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批。

(三)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升入晋安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 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留城生等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

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录取办法”第(二)点规定安排升学。 

(四)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晋安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因住宅被征收跨区异地安置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五)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外语班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2.招生程序

6月29日-7月4日,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

7月12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艺术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艺术专业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2.招生程序

6月29日-7月4日,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艺术学校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福州艺术学校戏曲表演(闽剧表演方向)专业代码: 06795,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方向)专业代码:06796,戏曲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代码:06797,合唱实验班专业代码:06798。

7月12日,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七)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招生

1.招生办法

2023年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分别向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对口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回原籍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学生填报志愿,随机摇号确定录取对象办法。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招生程序

7月3日-7日,符合回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升学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铜盘中学志愿代码:01071,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志愿代码:01050,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志愿代码:01221,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志愿代码:01064。

7月21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八)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生

  1.招生办法

2023年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1)小学二部毕业班学生;(2)参照小升初回原籍(回新区校)升学办法,自2021年起,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同时,允许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但2027年6月起小升初招生,在林浦小学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方可升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

2.招生程序

6月14日-17日,符合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升学的毕业生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 

(九)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英才中学、日升中学

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招收对口生源,部分学位面向学校所在地即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英才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地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日升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地晋安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摇号规则为:学生填报志愿,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招生程序

  7月3日-7日,符合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英才中学、日升中学招生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志愿代码:03271,英才中学志愿代码:03631,日升中学志愿代码:02601。

7月20日,公布摇号计划数、随机号等信息。

7月21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十)民办中学招生 

1.招生办法

①原则上优先满足民办初中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②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学生实行摇号随机录取。③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②点规定录取。④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⑤被民办初中录取后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退档后,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对口招生前办理。⑥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招生程序

7月3日-7日,五城区毕业班学生及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7月13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

7月17日,公布民办初中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月18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但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民办学校,视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招生(存在两种情况:1.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2.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十一)回外地升学注意事项

回五城区外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到外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

到意向就读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ƒ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四、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办法

登陆“榕教之窗”系统,输入报名号、姓名、出生日期及初招报名表中监护人(父或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即可查询小学毕业成绩、初招录取或升学信息或者填报志愿。



晋安区

2023年小升初日程安排


公民办学校摇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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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摇号前准备工作

  1.产生随机号:由教育局招生工作人员对参加公民办学校摇号的学生进行随机编号,编号从1至n(n为参加本校摇号的学生数相对应的最大编号)。

  2.相关信息公开:通过教育局网站、公众号等公布公民办学校招生执行派位的计划数(如:250)、填报志愿人数、随机编号后的具体名单、摇号录取的等差数(等差数计算方法为:参加摇号学生数除以250,得出商为等差数,如果商为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数。如:填报志愿的学生数为1777,则参加摇号学生数为1777,用1777除以250等于7.108,向上取整为8,则等差数为8)。

   二、现场摇号规则:

  (1)将具体公民办学校参加摇号学生的随机编号1至n形成闭环(当第一次经过最大编号循环至最小编号时,1号可相当于n+1,2号可相当于n+2,3号可相当于n+3;当第二次经过最大编号循环至最小编号时,1号可相当于2n+1,2号可相当于2n+2,3号可相当于2n+3,以此类推)。

(2)现场由媒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从到场学生家长代表中推选)各1人依次分别从十个号码球中(内置0至9十个号码)摇号抽取个、十、百、千位数号码(如需要千位数,则由另一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抽取),组成一个数字,与该数字相同随机编号(001或0001即为1,002或0002即为2……099或0099即为99,以此类推,0999即为999)的学生即为第一个中签录取的学生。第一个录取学生的随机编号必须在具体摇号学校参与摇号的学生编号(1至n)内产生。为保证先抽中号码有效,后面抽签时应先剔除无效号码。也即个位最优,十、百、千(如有)依次递减(如:参加派位的学生数为1003,若个位抽中6,十位抽中8,百位抽中1,则千位数1是无效号码,千位数只能是0;若个位、十位、百位全抽中0,则千位数0是无效号码,千位数只能是1。又如参加派位的学生数是845,个位抽中6,十位抽中8,则百位数8和9是无效号码,百位数只能在0-7之间的数抽取)。

(3)第二位录取的学生为第一位录取学生的随机编号+等差数,第三位录取的学生为第二位录取学生的随机编号+等差数,第四位录取的学生为第三位录取学生的随机编号+等差数,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摇号录取计划数为止(如:某校派位录取数为250,参加摇号学生数为1777,则1777除以250等于7.108,向上取整为8,则等差数为8,各方代表摇号产生的号码是个位是1,十位是6,百位是7,千位是1,则第1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761号、第2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769号、第3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777号、第4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8号......第225个是1776号、第226个是7号、第227个是15号......第250个是199号)。

(4)如果出现一直循环未能招满时(当参加派位数是等差数的整数倍时可能出现),余下摇号录取计划则继续录取第一位录取学生的随机编号后的连续号(即等差数为1),直至完成摇号录取计划数为止(如:某校派位录取数为250,参加摇号学生数为1776,则1776除以250等于7.104,向上取整为8,则等差数为8,各方代表摇号产生的号码是个位是1,十位是6,百位是7,千位是1,则第1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761号、第2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769号、第3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号、第4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9号、...... 第222个中签的随机编号是1753号,因1776被8整除,录取到第222个1753号时无法继续录取,这时增加录取第1个中签号1761号后面的连续随机编号直至招满250个学生,即增加录取随机编号是1762号、1763号、1764号、1765号、1766号、1767号、1768号、1770号、1771号、1772号、1773号、1774号、1775号、1776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的28个学生)。



晋安区

2023年“小升初”对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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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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