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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异物卡喉致死,徐州睢宁的通报能否一锤定音?

沧浪大侠 沧浪闲话 2022-09-18


5月2日,还在假期里,我从网上看到一段视频,当事人石克叶称,4月29日晚,1岁半的幼儿不知道吃了什么卡在喉咙里,打120到睢宁人民医院急诊,医生要求先做核酸,当事人做了核酸,请医生先救孩子,但医生说必须等拿到核酸报告才可以救。期间等了7、8个小时也没医生来看孩子,直到幼儿脸色发紫才挂上吸氧器,等拿到单子后又让他们去徐州,到徐州医院后医生说来晚了,最终幼儿不幸离世。




看到视频中躺在病床上无助的幼儿,我无法不感到心痛;看到幼儿家属的文字,我无法不震惊、愤怒!但当时我并没有想写到公众号里,因为孩子已经离世,再有力的文字也无法安抚其家人的伤痛,即使把那些贻误人命之徒全部毙了也无法起死回生。


并且所有信息都是幼儿家人单方陈述,其家人在悲痛、愤怒等复杂的情绪下难免有细节不实的问题。


同时,春节前因为写徐州那件闻名海内外的事件导致我10分钟内三个公众号——其中一个几乎是空号——被永久封禁的噩梦至今还令我心有余悸。


今天凌晨1时29分,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在“徐州发布”平台发布了“睢宁县患儿石某远诊疗情况调查处理意见通报”,果然与发布视频的石克叶叙述内容有些出入。




看了官方通报,我无法忍住不写。


我将这份通报所说的事件过程及时节点作了梳理。


首先是关于时间问题。


幼儿于晚上8:10送到医院接受急诊,家属自述幼儿误咽异物,曾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的南瓜子。医生判断为气管内异物后,采取的急诊措施为吸氧、持续监测脉氧。


我不是医学专业人士,不知道这些是不是救治手段。



50分钟后,医院以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为由,于当晚9点开具了转院单。


幼儿喉部卡异物是多大的疑难杂症么,以致于睢宁县人民医院没有能力救治?


我特地上网查了一下,查到一则新闻,2021年5月13日,湖南省宁远县人民医院成功抢救一名硬币卡在食道的2岁幼儿,从接到电话到成功取出硬币共耗时45分钟。




同为县级人民医院,为何宁远县有能力救而睢宁县没有?


9点45分,幼儿父母赶到医院;10点许,医生向其交代病情后忙别的了。


此时,该幼儿已在医院1小时50分钟,没有得到有效救治。


3个小时后,4月30日凌晨1时08分,幼儿母亲打120,1时22分,120救护车赶到。


此时,该幼儿已在睢宁县人民医院停留5小时12分钟,没有得到有效救治。


凌晨2时20分赶到徐州新健康医院,医生的检查措施为: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CT、血常规等。


明明幼儿的问题就是异物卡喉,为何还有那么多检查,甚至还有血常规?


我不懂医学,从刚才提到的宁远县抢救措施来看,关键是取出喉中异物,我从通报所提措施的字面上看不出哪一项是救治措施,请哪位懂行的高人指点一、二。


凌晨3点47分,幼儿呼吸暂停,医院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时56分,幼儿抢救无效死亡。


从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到死亡,幼儿在医生面前共有2小时36分钟。而上述宁远新闻中手术时间总共只有20分钟。


从幼儿送到医生面前到不治死亡,其间有8小时46分钟。扣除救护车上的1个小时,幼儿在医生面前一共有7个半小时。


难道我们赖以保证健康和生命的县级以上医院,7个半小时时间都没有能力抢救一个喉咙里卡了南瓜子壳的幼儿?



其次是关于核酸问题。


通报说,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在就诊、接诊、专诊过程中均未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对此我有点费解。我个人认为,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本身并无不妥,没有有效结果当场检测也没有问题,但前提是不能因此耽误救治。通报里还提到幼儿到医生面前12分钟后,幼儿和送他的家人都做了核酸采样。


究竟是医院要求做的,还是幼儿家人主动要求做的?孩子命悬一线,不要求医生抢救,反而主动要求做核酸检测,我感到不可思议。


既然做了检测,干嘛又不要结果?那还不如不做了。


这里还涉及睢宁县人民医院的救治能力问题。


当幼儿送到医生面前后,医院作出了气管内有异物的判断,这时候他们就应该已经知道自己有没有救治能力。此时他们没有立刻让家属转院,而是给他们做了核酸检测,说明他们认为自己是有救治能力的。


为何接诊50分钟后才要求转院,又为何5个多小时后才由幼儿母亲打120去徐州?


这些迷团在这份凌晨1点多钟发布的通报中都找不到答案。我想,幼儿家人在睢宁县人民医院的5个多小时中,他们不可能坐在那儿盯着孩子傻看。


其间应该还说过很多话、有很多细节,但我们都不得而知。因为目前还没有看到幼儿家属对这份通报的回应。


现在,徐州市睢宁县调查组已经公布对责任医院和医生的处理结果,是否意味着此事就以通报一锤定音呢?

 

 无论结果怎样,幼儿躺在病床上无助的形象都无法从心头抹去。我实在无法理解,一个人,一个医生,要冷漠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到眼睁睁看着一个幼儿死去,却从始至终都没有尝试把异物从他的喉咙中取出来。


如果孩子死在取异物的手术中,他们才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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