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书生:数据交易,文化数字化的惊险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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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标题,大家马上会想到马克思在《资本论》讲过的一段话:从商品到货币是一次惊险的跳跃。如果掉下去,那么摔碎的不仅是商品,而是商品的所有者。我想借用马克思的这段话,表明数据交易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中的重要性。
第一个方面
数字化时代数据是生产要素,是原材料,这一点大家都接受了。
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进入生产领域的数据,才能够称其为生产要素,特别是作为文化的生产要素,它一定要具有文化内涵。
文化大数据从何而来?
一是汇集,就是把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数据汇集起来,中央文件已明确的文化资源普查包括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在这方面的潜力非常大。
二是采集,中央文件明确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这项工作自2020年启动,对红色纪念馆藏品进行高精度采集、标注和联网,目前已在78家纪念馆开展。
三是贯通,就是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把已建或在建的文化专题数据库关联起来。党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有媒资库,图片社有图片库,出版社有数据库,量很大。
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就可以将中华民族积淀了5000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文化内涵的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以及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从中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二个方面
在文化大数据体系架构当中,数据交易是不可或缺的中介。
文化大数据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现在一直在跟大家解释,文化大数据没有那么复杂,我们把体系架构概括为两侧四端,两侧分别是供给侧和需求侧,四端分别是资源端、生产端、消费端和云端。
四端在空间上是并存的,消费端、生产端和消费端由云端的文化数据服务中心链通,基于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搭建“数据超市”,服务数据交易。
四端在时间上是继起的,文化资源从资源端进入“数据超市”进行交易,然后进入生产端对数据解构和关联形成素材,再进入“数据超市”交易,购买素材的生产者经过二次创作生产出产品,再进入“数据超市”交易,完成交易后经过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多网多终端分发,最终进入消费端。
在文化大数据体系中,交易既是资源和生产的中介,也是生产和消费的中介,数据交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三个方面
数据变现是文化数字化的驱动力。
文化数字化十年前就部署了,文化机构或多或少都有数据,如何让这些数据变现,成为文化机构的收入增长点,或者是新的来源,必须打通“最后一公里”。
中央文件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的采集、加工、挖掘和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将凝结文化工作者智慧和知识的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
数据经过交易才能资产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售出两张图片,每张五千元,收入一万元。该出版社标注完成的这样的图片超过五万张,如果按照成交价评估,数据资产就超过2亿元。
所以说,数据交易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先说两句不偏离主题的“题外话”。
第一句:不要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这方面大家的意识不是特别强烈,但是数字化时代已经来临,如果还沉溺于互联网时代,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因为互联网和数字化是两回事。互联网触动的是消费,几乎所有互联网的重大事件都是围绕消费展开的,是围绕消费做文章的,所以说互联网把消费推向了极致,从消费方式到消费模式再到消费业态。但是数字化撬动的是生产,一个是消费,一个生产,不能总是习惯于从消费看生产,这个观念一定要转变过来,千万不能身子已经进入数字化时代了,思维还是停留在互联网时代。
第二句:不能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特别是数据交易。我们跟金巍老师这十几年一直在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说碰得“头破血流”,我就反复在想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国民经济体系没有做好接纳文化产业的准备。
怎么讲?
原来的规划、规则、制度和政策都是围绕制造业形成的,从投资条例到贷款通则,再到会计准则,都是围绕着制造业来做的。服务业和制造业是两回事,拿着适应制造业的办法,去套服务业,肯定不合适。文化产业同其他服务业一样是轻资产行业,用于抵押的资产很少,后来开始打无形资产的主意,我们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费了很大的劲出台了相关的办法,结果还是无济于事,贷款难的问题仍然解决不了。为什么?根子就在于那套管理制度都是适用于制造业的,不适合服务业。
数据交易是新事物,是进入数字化时代遇到的问题。既然是新事物、新问题,就要用新思维对待、用新办法解决。说得直白些,如果还用产权交易、资产交易那套老办法,先登记,再评估,然后再挂牌、摘牌,“黄瓜菜都凉了”。
根据这几年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体系的实践,我提两条建议:
第一条建议:数据交易一定实现“一码通”。
就是说数据交易实行“一主体、一身份、一个ISLI码”,凭码交易,凭码结算。ISLI是英文缩写,中文全称叫做国际标准关联标识符,这是我们国家提案创建、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公布的一项国际标准,它是唯一一个能够标识实体之间关联关系的全球通用标识符,它不改变已有的标识。
数据确权需要标识,数据被发现也需要标识,数据的互联互通更需要标识。依托这样一个国际标准,我们就建立起一套标识解析体系,对每个数据发放唯一的身份证,从数据的采集、加工、交易一直到消费都是可以溯源的,从而激活沉睡的数据,使其进入大循环,融入文化大数据体系这个新赛道。
标识解析体系还可以解决一个当下的非常大的问题,就是区块链的问题。因为现在的区块链技术很好,但是缺“公链”,区块链都变成了联盟链,而联盟链的节点又很少,最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孤链”。
ISLI实际上起到“公链”的作用,依托它做底层的关联,区块链等技术做应用层的,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推动区块链的发展。
第二条建议:交易、交割和交付实行三分离。
文化大数据同当下其他领域的大数据最大的区别,它是供给侧的大数据,是从文化资源转化、萃取的具有内涵的数据,数据不涉及个人隐私。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走另外一条路,我把它概括为交易、交割和交付实行三分离。
在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体系中,交易实际上是在“数据超市”由买卖双方完成的,交易之后的交割,要在文交所进行,即第三方交割,交割完成之后的交付实行买卖双方的点对点交付,以确保数据安全。
去年,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已在深圳文交所上线试运行,江苏文化大数据交易平台也已完成调试,即将上线试运行。此外,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也已经完成了交易系统的调试工作。我们期待文化大数据交易能够走出一条新路,希望大家予以关注、关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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