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理论界就开始关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形成了深入的学术研讨并影响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实践。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有学者提出以此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结合新时代特征,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并提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要历史论断,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视角、理论内涵、理论表述,加强了其理论地位。把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作为理论核心,有助于构建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中深刻把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最终目的和中心任务。
关键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探索”(16ZDA002)的阶段性成果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注的重要议题,围绕这一议题的历次理论研讨,都从不同层面推进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当前,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在理论体系构建方面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使这一议题更加受到理论界的高度关注。梳理相关概念、学术研究脉络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逻辑框架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发挥着重要的理论核心功能,在新时代具有突出的理论地位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的探索
斯大林于1952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提出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议题,就开始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并由此引发了关于“如何看待企业利润”等问题的争论。这使得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界自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重点关注的重要议题。这一时期的讨论也是后续理论延续及其当代价值的理论缘起。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作家对此多有论述。例如,在《反杜林论》的“第三编 社会主义”部分中,恩格斯曾明确谈到这一问题,他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这样表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列宁也在《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的文献》中提出应将生产目的修改为“不仅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而且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充分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这会更明确些”[2]。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概括,与他们的表述基本一致,“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利润,而是人及其需要,即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并强调“社会主义生产服从于它的主要目的——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3]。由此不难看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具有一脉相承的一致性与连贯性。
那么,为什么斯大林关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观点会引起广泛讨论进而成为我国政治经济学界的重要议题呢?其原因就在于,这一观点切中了当时苏联计划经济的“痛点”:片面重视生产引发的经济结构失调问题。具体而言,斯大林批评了以雅罗申科为代表的苏联理论家“为生产而生产的观点”,他们认为应保持生产对消费“占首要地位”,从而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概括为“社会物质和文化条件的生产不断增长和日益完善”。对此,斯大林的著作批评道:“在雅罗申科同志那里,生产从手段变成了目的,而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却被取消了。结果弄成生产增长是为了生产增长,生产是目的本身。”[4]雅罗申科等人的观点,实际上是苏联计划经济“重积累轻消费”现象的理论反映。由于过度强调经济增长和积累的重要性,苏联计划经济将提高积累率和增长速度视为关键目标,导致居民消费增长明显滞后,并在“农轻重”比例结构上形成了过度重视重工业,农业和轻工业发展滞后的国民经济结构失衡问题。
2.新中国成立之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探讨和争论
对于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论断,我国学者相关的理论探索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关于我国过渡时期基本经济规律的讨论,二是关于价值规律与企业生产目的的讨论。
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我国尚处于从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国民经济是否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成为学界关注的议题。很多学者正是在此背景下论证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并决定了这一时期经济规律的主导方向是服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例如,王亚南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只能是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5],他与许涤新认为,在过渡时期发展生产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不仅支配着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亦不断地在增强其决定性作用”[6]。狄超白在强调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等经济成分有其自身经济规律的同时,也认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对过渡时期整体国民经济的支配作用[7],很多学者参与了这次讨论,形成新中国成立之初政治经济学研讨的一次热潮,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孙冶方关于价值规律的研究及其引发的讨论,是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又一场理论研讨。这场讨论的一个重要起点就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并由此引发了国内学者围绕社会主义经济核算问题的探讨。在1956年发表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一文中,孙冶方将自己的论点建立在准确理解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他批评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在于物质财富而不在乎价值”的观点,指出生产使用价值也要以消耗劳动为代价,“在计划和统计方法上多抓价值的一面,多注意劳动量消耗的计算,为的是促进生产率的发展”。同时,孙冶方还专门论述了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联系:满足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需要发展劳动生产率,而“要高度发展劳动生产率就要掌握价值规律”[8]。在由此引发的讨论中,中国政治经济学界对于运用价值规律调节作用的认识达到了全新的理论高度,例如严北溟明确区分了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与生产目的体现经济社会本质属性的作用:“价值规律能从属于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目的而对生产起调节作用,同样也能从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满足人民需要的目的而对生产起着配合调节的作用。”[9]
关于价值规律的研究也引出了经济核算、企业盈利和企业利润等议题。价值规律支配下最大限度节约投入资源的原则,被概括为时间节约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这一规律意味着核算投入产出比例,提高生产效率。因此经济核算议题被提出,企业的经济核算被视为核算体系的基础,并提出以降低成本提高盈利作为企业经济核算的具体要求[10]。有学者开始探讨企业盈利的合理性和具体途径等问题[11]。同时,在承认价值规律的基础上,社会主义的生产价格理论也正式提出[12];利润率平均化则作为生产价格形成的前提而内含其中,社会主义利润和社会主义资金利润率[13]等概念也相应提出。还有人提出以利润指标作为社会主义企业核算的中心指标[14],而王亚南等学者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15]。
3.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研讨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的研讨紧扣当时的经济建设实践,具有突出的问题意识,相关研讨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范例。关于过渡时期基本经济规律的讨论,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苏联的过渡时期未形成成熟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生产目的理论指导其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和过渡时期的经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理论的影响。尤其是中国学者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承认多种规律交叉作用的同时,充分论证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主导地位,为我国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取得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功,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关于价值规律、经济核算和企业利润指标的讨论,则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领域对于苏联计划经济中盲目追求僵化的物质财富指标、对于偏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过度投入和生产浪费现象的警惕性,也是我国独立推进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起点之一。相关讨论体现了当时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多快好省”原则,虽然突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规定性的“好省”原则未在实践中获得充分落实,但是也为我国独立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国理论和中国道路提供了重要借鉴。这一时期研讨过程中提出的很多观点,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重要先导。二、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推进理论的延续与发展
20世纪80年代,被中断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大讨论再次掀起新的高潮。在此背景下,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的研讨不仅延续和发展了五六十年代的议题,还获得了“总爆发”,在我国掀起了一场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此次讨论结合我国实际,强调了生产不能盲目扩张,而应以满足人民需要为根本目的。也有人认为,这场讨论是一次可以与“真理标准”大讨论相并列的思想解放。正是在这次大讨论中,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全面进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视野,并逐步确立其重要地位。
这次讨论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关注点集中在“消费—积累”问题,强调了增加消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性。从理论上讲,积累和消费的此消彼长,是一个短期与长期的关系问题。但是,经历了20世纪60—70年代的经济曲折发展后,在农、轻、重比例相对失调的背景下,我国居民的消费增长过于缓慢,经济发展过程中未能充分满足人民日益迫切的生活水平提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批判“为生产而生产”,要求治理农、轻、重比例失调,提高消费率的理论主张,在很大程度上切中了我国经济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痛点”,从而使这场理论大讨论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将其视为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也并不为过。客观而言,这场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主题的争论,对于我国全面反思“苏联体制”的局限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改革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这场讨论至少实现了以下两个重要的理论突破。
这一时期的理论研讨深入考察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涵,拓展了理论解释视野和实践指导范围。生产目的的内涵,即哪些目标可以纳入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之中,成为讨论的关键议题。在讨论中,多数学者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范围限定在“居民个人消费”和“教科文卫等公共消费”两个方面。也有学者认为将国防、满足扩大再生产的消费需要和对外援助纳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涵,但没有成为“占大多数”的观点[16]。很多学者指出,扩大再生产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目的,国防和对外援助属于国家职能虽然重要,但是并不属于人民“充实物质生活”和“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某些职能不能被视为日益增长的需要[17],国防并非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18]。
在生产目的内涵讨论的基础上,另一个影响深远的议题就是企业追求利润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之间的辩证统一性,受到了高度关注。20世纪80年代,利润作为调整企业生产积极性的关键要素,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被引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相关研究大致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进路:承认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中的局部利益问题,区分最终生产目的和直接生产目的,区分宏观生产目的和微观生产目的。蒋学模区分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共产主义生产目的”,认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共产主义生产目的,“保证满足社会主义全体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共产主义生产目的相同的一面;保证满足劳动群众的局部需要和局部利益,则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共产主义生产目的相区别的一面”[19]。戴星东、曹序和韩明希区分了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和“直接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最终目的和追求新价值(v+m)的直接目的的统一。”[20]洪银兴和魏杰提出了微观层面“企业生产目的”与宏观层面“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辩证统一,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有其独立的生产目的,应以利润概括企业的生产目的,“根据利润显示的社会主义内容,它是企业双重生产目的的直接体现。它既能体现商品生产一般目的的要求,又能成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实现形式”[21]。讨论中学者们也强调两个层面的生产目的既有其统一性也有其矛盾性[22]。
当然,很多学者对上述观点持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一般认为追求利润是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价值和利润只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手段:“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利润。我们也要利润,但它也只是手段,不是我们生产的目的。”[23]同时,“从社会主义利润的构成和用途来看,利润也不是企业的生产目的。利润是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是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把利润作为企业的生产目的,又回到多种需要论上去了”[24]。
2.确立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的理论主线地位
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牢牢抓住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构成部分,通过对生产目的的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地位再次被强调。同时,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的视角下,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也受到了高度关注。吴宣恭突出强调生产目的规定了一个社会的本质特征,应从各类经济现象的共性中把握生产目的:“社会生产目的是社会生产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的最集中的反映……只描述具体活动的差别而没有分析整体的本质和共同点,不能揭示出共同制约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客观必然性。”[25]因此,从现象层面概括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多目的论”偏离了这个基本的方法论原则,难以抓住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为规定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理论范畴被确立下来,其理论地位也就被更加突出地提了出来。
20世纪80年代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南方本”和“北方本”教材都考虑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为一个“逻辑主线”和“理论主线”确立下来。例如,南方本的编写者蒋家俊就提出:“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能够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从这个要求出发,我们认为,还是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为主线更为恰当。既然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关系的总和,而在这一切方面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都起着决定和支配作用。所以只有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为主线,才能揭示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26]在“北方本”的编写过程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也被视为可以作为逻辑主线的选项之一,编写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当提出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或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主线。理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包括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它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着主导的决定作用,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本质及其联系,决定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方向。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研究对象既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主义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关系,那就应该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为主线,贯穿于全书的始终。”[27]这一时期另一本使用广泛的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材》的编写者蒋学模也明确提出,应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作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理论主线”:“剩余价值规律作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支配着资本主义运动的全过程的。照此类推,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也应该成为分析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主线。”[28]
20世纪8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的讨论,从两个方面强调了生产服务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社会主义根本立场:社会主义生产必须最终转化为更高的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贯彻于社会再生产的方方面面,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需要补充强调的是,80年代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提出息息相关。1978年9月,邓小平在河北天津考察期间发表了“北方谈话”,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29]这一表态,也被概括为著名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方针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思想进一步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1979年7月,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发起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北京的部分学者进行了多次座谈,《人民日报》在1979年10月20日发表评论员文章《要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全国引发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可见,这场讨论,是邓小平“北方谈话”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范围思想解放大潮的一部分。同时,在这场讨论的过程中,理论界旗帜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区别于剩余价值规律所支配的资本主义经济,强调在社会再生产各领域贯彻“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特征,相关认识与邓小平后来最终概括的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断具有理论和逻辑的一致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现代金融业崛起和西方发达国家“过度金融化”等现象的出现,国内外理论界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企业追求利润并不必然带来生产的发展,市场经济难以自动达到“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重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应遵循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议题,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
2016年底,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集中阐述了虚拟经济和房地产脱离实体经济、背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危害。在此之前,习近平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0]这一表述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生产目的的强调和发展。2015年11月,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在讲话中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和邓小平的观点,强调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并进一步将其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联系:“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点,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31]
201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概括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进一步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联系:“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32]2016年7月,习近平在庆祝建党95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33]。
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概括下,习近平进一步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具体化为教育、工作、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和环境几个方面,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4]。2016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是食品安全不安全、暖气热不热、雾霾能不能少一点、河湖能不能清一点、垃圾焚烧能不能不有损健康、养老服务顺不顺心、能不能租得起或买得起住房,等等”[35]。
习近平还重点强调了如何避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失衡,防止生产偏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优化实体经济发展,以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他指出:“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是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36]因此,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个基本要求”之首,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本目的是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需要,使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37]。这些基本论断都是在新时代条件下,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应用,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与新时代国情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通过整理上述文献可以发现,进入新时代,我国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的发展,体现为新时代背景下理论视角、表述方式、理论内涵和理论地位的变化。具体而言,这些发展大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适应时代变化,拓展理论视野,优化理论表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开始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全面系统的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新时代的重要特征。在新的背景下,习近平强调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2013年他就提出,“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38],“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建设美丽中国”[39]。在此背景下,“生产水平”和“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表述已经难以全面概括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动力和目标。因此,习近平逐步使用更为全面“发展”代替“生产水平”,使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代替“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术语调整的背后是理论视野的拓宽:相对于生产力的提升,“发展”的视角更加强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的改进;相对于“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全面地概括了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丰富了理论内涵,强化了理论地位。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括。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政治经济学界曾围绕哪些方面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过讨论,但是受时代限制和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很多要素没有囊括其中。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下,习近平比较全面地展开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容构成,例如“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40],加入了“个性化”的需要和“生态环境”需要;“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41],囊括了现代化生活中各方面的需要;“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42],则是对各种需要的一个更为全面的系统的概括。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地位的强化,则表现在习近平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作为原则置于其经济思想的中心地位。通过上述文献整理不难发现,习近平一直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而这一思想就是要求经济发展必须贯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即围绕“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展开。同时,习近平还将这一原则置于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的高度,即强调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43]。同时,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之间的三位一体关系,有助于我们在更深层次理解习近平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地位的强化,即将研究视野拓展和表述优化后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要内容,通过“生产”到“发展”、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转变,确定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成为把握“新时代”特征的重要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44]
总之,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重要性,并结合新时代的变化,拓宽了理论视野、优化了具体表述、丰富了理论内涵,同时他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重要理论相联系,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作为考察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中心原则,强化了其理论地位,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前面提到,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提出“社会生产目的是社会生产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的最集中的反映”[45],尝试把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进入新时代,习近平进一步强调了类似的观点:“邓小平同志讲:‘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就点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46]这些论述都从不同角度印证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核心地位。把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作为理论核心,有助于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科学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也最为具体最为明确地规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服从了这个生产目的,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的发展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不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抓住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个理论核心,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抓住解决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经济基础和根本所在,就抓住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焦点。
首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理解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基本论断,新时代需要满足的人民需要已经发展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从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升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新时代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内涵和外延变化,也体现了满足人民更高生活水平,需要更为系统更为全面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基于此,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概括,才进一步将传统的“落后的生产水平”拓展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可见,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新时代的典型特征,其切入点和理论核心就在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新时代的演化。
其次,新时代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深入认识是理解当前经济政策的关键。在新时代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中提出的生产目的与利润追求的关系问题值得重点关注:相对于20世纪80年代企业利润追求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之间呈现的“手段与目的一致性”,随着新时代经济“金融化”、全球垄断资本蔓延和虚拟经济的发展,利润目标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矛盾性开始明显地体现出来。习近平曾针锋相对地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调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地位。习近平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内涵和理论地位的重视,也体现在他以此为基础考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例如,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他重点强调了生产偏离人民群众需要的“三大失衡”问题: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失衡。其中关于金融失衡,“因为缺乏回报,增加的货币资金很多没有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而是在金融系统自我循环……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快速上升,而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比重下降”;关于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高收益进一步诱使资金脱实向虚,导致经济增长、财政收入、银行利润越来越依赖于‘房地产繁荣’,并推高实体经济成本,使回报率不高的实体经济雪上加霜”[47]。在十九大报告中他再一次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48],强调生产应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目的,而不能脱离这个目的陷入“脱实向虚”“唯利是图”的错误方向。
就整体而言,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遵循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根本视角出发,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从生产力和生产效率这个基础入手,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定了发展的方向在于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个方面,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发展方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其中的关键基础在于经济领域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以更高的生产力水平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个根本目的。是否坚持这个目的,决定了生产关系是否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是判断经济发展根本道路和根本方向的关键落脚点。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原理,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内在联系,关键的体系逻辑就在于以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理论核心,把握整个理论体系。
[1]胡乐明:《以总体性思维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1期。 [2]孟捷:《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来源和基本特征》,《经济纵横》2016年第11期。 [3]王立胜:《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国家主体性》,《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8期。 [4]习近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完善》,《经济学动态》1998年第7期。 [5]张晖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探索与“中国特色”经济理论的发育》,《学术界》2017年第11期。 [6]张宇:《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经济研究》2016年第6期。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33页。 [2]《列宁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18页。 [3]《斯大林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59页。 [4]《斯大林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59页。 [5]王亚男:《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与过渡时期的经济规律》,《经济研究》1956年第1期。 [6]许涤新:《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在我国过渡时期的作用》,《新建设》1955年第8期。 [7]参见狄超白:《对于我国过渡时期经济规律问题的意见(提纲)》,《经济研究》1955年第5期。 [8]孙冶方:《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经济研究》1956年第6期。 [9]严北溟:《从经济规律的相互关系来看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作用》,《复旦学报》(人文科学版)1957年第1期。 [10]参见作沅:《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核算的几个问题的探讨》,《经济研究》1961年第11期。 [11]参见葛致达、贺政:《社会主义企业盈利的意义和途径》,《经济研究》1962年第10期。 [12]参见杨坚白:《国民经济平衡和生产价格问题》,《经济研究》1963年第12期。 [13]参见何建章、桂世镛、赵效民:《关于社会主义企业经济核算的内容问题》,《经济研究》1962年第4期。 [14]参见《经济研究》编辑部:《北京部分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工作者座谈如何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核算问题的研究》,《经济研究》1962年第6期。[15]参见王亚南:《决不能从〈资本论〉里面去找利润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的理论根据》,《中国经济问题》1965年第5期。
[16]参见张朝尊:《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涵的商榷》,《经济研究》1980年第8期。 [17]参见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两点看法》,《教学与研究》1981年第1期。 [18]参见张守义:《也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涵》,《经济研究》1982年第1期。 [19]蒋学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生产目的异同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1期。 [20]戴星东、曹序、韩明希:《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和直接目的》,《经济研究》1981年第9期。 [21]洪银兴、魏杰:《试析企业生产目的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辩证统一》,《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86年第1期。 [22]参见宋养琰、唐丰义:《略论企业生产目的和社会生产目的的关系》,《经济研究》1981年第12期。 [23]于光远:《关于运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问题》,《学术月刊》1981年第1期。 [24]吴振坤:《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涵问题》,《理论战线》1981年第6期。 [25]吴宣恭:《试析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社会生产目的的特点》,《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1年第4期。 [26]蒋家俊:《关于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体系的几个问题》,《求索》1987年第2期。 [27]常修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北方本)统编教材编写、修改中的几个理论问题》,《经济科学》1982年第3期。 [28]蒋学模:《〈政治经济学教材〉(社会主义部分)辅导讲座》,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4页。 [29]《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8页。 [30]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 [3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30-31页。 [32]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4-25页。 [33]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8-19页。 [3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0页。 [35]《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47页。 [36]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9-30页。 [3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05-106页。 [3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36页。 [39]习近平:《携手合作,共同发展》,《人民日报》2013年3月28日。 [4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52页。 [4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61页。 [4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41页。 [43]参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北京:学习出版社,2018年,第85页。 [4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页。 [45]吴宣恭:《试析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社会生产目的的特点》,《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1年第4期。 [46]《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0页。 [4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14页。 [4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7页。作者:王立胜,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