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保险再惹祸!银保监会曝光一家险企:罚80万,叫停2年新业务!
继3月18日银保监会亲自点名金融机构后,4月16日,银保监会再次例行通报,这次主角是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事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其中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此前因这一业务被罚款80万元,叫停新业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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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分别就两家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侵害方面的问题进行公开批评。
银保监会表示,此次问题是通过投诉调查发现的。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银保监会一直在持续进行。无论是政策方面完善,还是官方风险警示,或者部分问题公司的严查严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始终是监管的重要任务。
而此次通过投诉调查,银保监会也发现了中华财险、浦发银行两家机构的问题所在。
中华财险“三违规”
上分被罚80万,停止新业务2年
银保监会表示,自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经调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三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总结来看,未按时告知消费者理赔程序、理赔需要资料、是否理赔;与不具有资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4月13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就因保证保险收到了上海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罚单中指出,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此,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被罚款80万元、停止接受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2年。
浦发银行“五宗罪”
监管敦促机构引起警示,承担主体责任
另一被点名机构则是浦发银行。监管机构表示,2018年9月,浦发银行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经查,浦发银行存在五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涉及的方面主要是浦发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主因“延期兑付”。
银保监会认为,这两家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引起警示,承担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理财产品问题多?
保证保险风险加剧!
其实,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财已被更多人熟知。基金、私募、炒股等越来越多产品成为理财的手段。与此同时,消费市场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加入到信贷行业,为消费者提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但近年来,随着P2P业务的各种暴雷,信贷行业出现“问题”。而为这些信贷公司提供兜底的部分险企,也因此遭遇“踩雷”。浙商财险、长安责任险都曾因信用保证保险拌了大跟头,目前还在恢复元气当中。
据悉,2016年底惠州侨兴集团旗下企业私募债券出现违约,给该项目提供相关保证保险服务、遭遇银行“假保函”的浙商保险,因此陷入了巨额理赔的窘境。
2017年《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出台规范此类业务。这一保险业务隐藏的风险存在很大的未知不确定、不可控。2018年7月,保险监管部门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专项自查行动,重点整治保险公司在开展信保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信保业务风险,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实现信保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在2019年,就有媒体报道中华财险因保证保险踩雷。当时,其合作的上海P2P平台厚本金融涉嫌经济犯罪被立案,实控人陆泳或也在接受调查,产品兑付存疑。而为厚本金融提供“借款人履约保证险”的中华财险受到牵连。此次被罚及被点名,是为“前世”买单,更为其他险企做出了警示。
融资性信保业务
融资性信保服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债务人在债务融资行为中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非融资性信保业务
非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回顾保证保险的发展,堪称是财险市场上的一匹“黑马”。从2010年的22.9亿元保费收入,到2019年的884亿元保费收入,十年间保证保证发展不断上演加速度。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保证保险保费规模在财险险种排位中,仅居于车险之后,排名“老二”。
不过,2019年保证保险整体处于承保亏损状态。在中国人保2019年业绩发布会时,人保就曾表示,人保财险2019年信用保证保险收入达227.67亿元,但亏损28.8亿元。人保财险总裁谢一群在发布会上也表示,信用保证险赔付率上升。财险“老大”尚且如此,更何况风险抵御能力不及人保的其他中小险企。
2020年前2月,信用保险保费收入19.28亿元,同比增长-31%,而保证保险保费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6.32%。此类保险的风险性较大,对险企风控能力同样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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