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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类人才都有哪些医疗保障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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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取消高层次人才参保待遇等待期的限制


未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者连续参加缴费不满12个月的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满12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Q2

大幅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待遇


为全职在琼工作的A、B、C、D类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3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支出。



Q3

放宽人才亲属参保的限制


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身边服务人员,按照自愿原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Q4

解决人才亲属非征缴期迁入我省参保的问题


我省引进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身边服务人员和新落户人员随迁家属,在省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取得本省居住证或落户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Q5

放宽人才亲属及身边服务人员参保户籍、国籍等方面的限制


我省打破国籍、户籍限制,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含外籍)及家属,允许其落户或取得我省居住证后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我省参保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Q6

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提供医疗保险业务咨询和经办服务;继续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人才在省内外就医;建立商业健康团体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衔接机制,实现高层次人才“一站式”费用报销;D类以上人才在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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