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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些医保“坑”您要知道~
一张医保卡大家用?
重复参保享受两份待遇?
以为薅到医保“羊毛”
其实已经跳进欺诈骗保的“坑”里
属于违法行为!
有时候
参保人可能没有意识到
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
欺诈骗保
那么都有哪些情形?
会付出什么代价呢?
1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
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
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
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
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
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有时候
参保人明知自身行为
已属于欺诈骗保
但仍故意而为之
那么
又有哪些情形?
又将付出什么代价?
1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实施以下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 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 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2
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3
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有以上情形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行为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事关你我,人人有责!
若发现他人骗保行为
请及时向深圳医保部门举报
0755-12345
最高可获得10万元举报奖励!
来源:深圳医保 漫画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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