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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研诚信之风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可能占领先机,赢得发展的巨大优势。这几年,国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体现出对于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严厉惩治的决心。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长期以来,我国科研工作者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取得了一项项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科技界还存在一些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高校作为科技研发和创新的前沿阵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中坚力量,也是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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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学术不端行为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以及不规范的科研评价体系。
近年来,我国SCI论文撤稿率不断上升,其中剽窃和造假是首要原因。这种“以论文定英雄”的不良趋势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科学研究的功利主义倾向,导致科学研究活动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虽然各部门近年来明确提出要“破五唯”,但如何真正将“破五唯”改革落到实处,依旧需要进一步探索。推动科研评价体系改革道阻且长。
第二,专门查处机构定位困难,具体调查流程模糊泛化。
第三,科研诚信教育有待加强。
第四,科研伦理监管存在治理盲区。
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科研伦理建设力度,但科研伦理意识觉醒较晚、治理力度较小,并未构建起完善成熟的科研伦理监管体系。一方面,当前不少高校、研究机构内部虽设立了相应的伦理审查和科研道德委员会,但操作性不强、覆盖学科有限,存在治理盲区。此外还存在科研伦理规范应用权责模糊、规范效力低下、社会功能缺位等弊端。
第五,协同单位各自为政,治理效果不佳。
科学研究活动运行过程中,涉及科研机构、高校、科研人员、学生等多方面利益相关者,因此必须加大对利益相关者职责和义务的关注力度。科研诚信治理政策的目标群体是所有从事科研活动的个体及组织,如科研人员、学术期刊编辑等,也是科研活动的行为主体。如今随着科学研究活动愈加复杂,科研系统中参与主体不断丰富、多元,应多加重视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鼓励多方协同治理,避免各主体间产生裂缝,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近年来,加强科研诚信和伦理建设,积极构建科技大监督格局,国家相继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科研作风学风持续向好态势基本形成。
从《科学技术进步法》两次修订,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作出部署,再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了一批相关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制度,一个覆盖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方面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2022年9月14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共七章五十三条,进一步规范了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为各部门各地方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提供了依据,形成了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调查处理规则,凝聚着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科技界的共识。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有四要:
既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终身追究;
也要坚持正面引导与监督约束并重,营造良好学术环境,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科研工作者严格自律,加强科学道德修养。
既要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等第一责任主体责任,通过第一责任主体切实履职尽责,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也要积极依托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加强跨部门跨地域的科研诚信审核和联合惩戒,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供技术保障。
科技创新大潮澎湃,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当前,科技加速发展提出新的命题,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新的要求,国际科技竞争形势带来新的挑战,都要求科技监督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让求真求实的诚信土壤涵养这个科研工作大有可为的时代,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释放不竭的动力。
责编:岳青植
监制:李红梅
参考资料:
1.《构建全流程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网2.《人民网评: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人民网3.《严惩科研失信 扎实推动科技强国建设》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