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学术丨李纬文:明嘉靖朝北京太庙改建规划方案生成之始末

李纬文 建筑史学刊
2024-10-25

嘉靖十年(1531),明世宗发起了一场对北京太庙庙制的改革,旨在将同堂异室格局改造为都宫别殿格局。明世宗作为工程决策者亲自制定规划原则,其辅臣团队提交多轮设计方案并接受皇帝的审定,才最终深化形成见诸史册的九庙设计方案与实践。这一过程被朝臣夏言等的奏疏详尽记载,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北京太庙沿革的认识,更有助于理解中国古代建筑工程的运作模式与其中的建筑师角色。


明嘉靖朝北京太庙

改建规划方案生成之始末


李纬文


朱厚熜(以下称明世宗)登极之后,掀起了一系列国家祀典改革,对北京的坛庙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左顺门事件之后,围绕为其生父(兴献帝)上帝号而展开的大礼议成果逐渐趋于稳定,但明世宗对太庙(图1)未能按其设想更定庙制一直心有不甘。明世宗在随后一阶段的庙制改革可以看作是大礼议向纵深方向的延续。


图1  1942年北京太庙平面状态


礼制上的争议并不是明世宗实践其个人庙制主张的唯一障碍,在太庙建筑群的具体改造规划问题上,明世宗也感受到了相当的阻碍,即如其所言,“祀典当正,庙制难更”。为更改庙制,明世宗发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行动。这场行动的最终成果即是嘉靖十五年(1536)末九庙建筑群竣工以及新祀典的施行,直到嘉靖二十年(1541)九庙格局毁于大火,构成了北京太庙历史上短暂而紧凑的一章(图2)。闫凯在其论文《北京太庙建筑研究》中已将这一过程做了基本梳理。然而,将太庙从原有的同堂异室规制改造为都宫别殿格局,却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的反复筹划和多次方案调整。这一系列建筑方案的渐次深化被详尽记录在了辅臣夏言等参与者的奏疏文字中。本文即试图通过这些历史记载,还原明嘉靖九庙建筑群规划设计方案的形成过程,并借此一窥明代国家建筑规划设计中的决策运作。

图2  嘉靖太庙改造设计复原表现图


规划条件的确定与赵善鸣方案


早在明世宗真正着手推进太庙改建之前数年,他就已在多种场合向近臣透露自己将太庙改建为都宫别殿形式的计划。其中相当早的一次,是李时在其《南城召对》中所记载的一场奏对。李时没有记载对话的具体时间,但根据夏言在其《参酌古今慎处庙制乞赐明断疏》中对同一场奏对的记载,可知其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十一月。在这场对话中,明世宗提出了“郊祀百神之礼已正,惟宗庙之礼尚未尽善”的忧虑,并例举明太祖立四亲庙的故事,主张将太庙改造为都宫别殿形式。然而几位大臣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李时首先代表几位臣工表达了“九庙之礼,势不能行”的态度。这一态度既从礼制角度考虑,亦涉及皇帝遍祀九庙所需时间和体力问题。但明世宗接下来并未就九庙的礼制内涵做更多阐述或辩护,而是直接就其对太庙的改造设想做出表态:“朕欲不动大殿。言曰:不动大殿却好。臣时曰:寝殿亦不动?上曰:三殿俱不动”。


明世宗将其对太庙改建的基本规划条件说与近臣,实际是对工程的整体规模和对既有太庙主体建筑的扰动程度做了说明。通过确定太庙三殿不做拆改的第一原则,明世宗希望打消臣下对工程性质的疑虑,从而获得他们的支持。在对话中,明世宗否定了夏言提出的“皇上制为黄幄就是”的临时构筑物解决方案,确定了工程的永久建筑性质;又通过许诺“不必尽合古”“不动大殿,只用两庑……只存其义可也”的规划原则,对工程总量的上限做了说明,打消了臣下对于“都宫别殿”概念的过于夸张的想象与担忧。这样一来,夏言等人的态度明显缓和,“始仰见圣虑渊微……三殿不动,事又易处”,一个设计团队开始形成。


尽管如此,都宫别殿仍是一个模糊的礼制概念,留给具体建筑形制的发挥空间是很大的。所谓九庙,可以是九组规模近似的建筑群(如王莽九庙),也可以是主次分明的一个复合体,而这些可能性的礼制内涵则又各有差异。这场奏对后,夏言提出了诸臣制定九庙规划的两大障碍。其一,古礼要求昭穆群庙在太庙南,而太庙以南的用地并不宽裕:“若依古制,三昭三穆之庙在太庙之前,以次而南,则今太庙都宫之南至承天门墙不甚辽远。即使尽辟其地以建群庙,亦恐势不能容”。其二,古礼中昭穆群庙规模尽仿太庙或仅略加减杀。如果采取这样的设计,会加剧用地的不足。但规模缩小到既有用地可容纳的程度,则又在礼制上不妥:“古人七庙九庙,制度皆同。太庙营构已极宏壮,而群庙隤然卑隘,恐非所以称生前九庙之居也”。对这两大矛盾的解决贯穿了整个项目规划的始终。


嘉靖十一年(1532),中军都督府经历赵善鸣上疏介绍了其太庙改建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Ⅰ),明世宗命辅臣们对该方案进行评估。该年三月十二日,夏言在其《驳议经历赵善鸣庙议疏》中对赵善鸣的上疏做了条分缕析的驳议,直接质疑赵善鸣“未谙礼制”;未经允许私自测绘太庙,“度量指画”“事属擅拟”。但既然明世宗命夏言等人评估赵善鸣提出的方案,即说明其对该方案是有兴趣的,至少认同其中的一些构想。故赵善鸣方案可看作是太庙改造的第一概念方案。


赵善鸣首先在奏疏中强调其方案遵循明世宗之前划定的规划原则,“太庙及后二寝庙及金门皆岿然不动”。其方案的要点如下:


扩大太庙整体用地,将既有太庙墙向四边推出。扩大后的太庙东墙接近世庙西墙,两者间留出五丈,太庙和世庙间既有的河渠改为暗渠;北墙与世庙北墙相齐;西墙直抵端门、午门一线的廊庑,与之留出五丈;南墙直抵承天门东侧皇城墙,亦与之留出五丈。在上述三个方向上留出的五丈隙地将形成一条“U”形驰道。扩大后的太庙用地完全占据六科廊以东、筒子河以南、世庙以西的范围,将既有松柏林基本压占。


由于太庙墙垣的外扩,太庙主院落将独立于用地中央。在其东侧安排太宗庙及三昭庙,在其西侧安排三穆庙,共七组建筑。赵善鸣将每组建筑用地划定为深30丈,宽28丈,并在其间预留甬道。根据其自行进行的测算,除去太宗庙不计,三昭三穆各从太庙新南墙向北排布,总进深95.4丈,其用地最北约与太庙享殿台基南缘相齐。世庙则维持现状(图3)。


图3 《桂洲奏议》嘉靖十一年(1532)三月十二日夏言奏疏中所驳议的方案I理想化表现

左:既有太庙;右:规划太庙


需要注意的是,赵善鸣的踏勘和设计工作皆是其个人行为,其对太庙整体尺度的把握有相当偏差。如根据太庙区域的真实尺度,墙壝展拓如其方案之后,太庙中心建筑群并不在区域正中,而是将略偏西。其所设计的群庙尺度也较难实现,一旦布置,将完全充满太庙两侧的空间,尤其是较为狭窄的西侧,若按28丈的宽度布置一组群庙,则无法满足赵善鸣方案中预留的庙街门内5 丈宽御路。故本文图3中的表现对群庙尺度比例做了一定调整,群庙在图中的大小较赵善鸣给出的数据略小,以体现其方案原本用意。


除此之外,赵善鸣方案还涉及若干环境调整,包括利用太庙松柏林中既有山石,“移于世庙之后,填河丈余,累为小山,多植松柏,以护玄武之方”;在太庙前“多植花木”等项。关于工程实施的物料筹措,其方案更提出预先制定大木结构设计,并发往南方各省将大木构件制作后解送进京的思路,可谓颇有想象力。但这些提议均被夏言一一驳斥,夏言出于对明世宗礼制擘画初衷的体察,仅肯定了赵善鸣方案中关于太宗、世庙不入昭穆,百世不迁的主张。


纵观赵善鸣方案,其整体思路基本满足了明世宗所提出的规划条件,但其为昭穆群庙规划的占地规模过大,对既有林木伐除过多,没有体现明世宗希望仅以两庑空间容纳新增建筑的初衷。此外,其方案仅从礼制上肯定了世庙的不迁地位,却没有给出一个建筑上的解决方案,不能满足明世宗未予点明的一片私心,是该方案的重要弱点。


赵善鸣方案的深化与九庙都宫方案


赵善鸣方案经过夏言的批驳之后,亦遭到了明世宗的否定批示。但很快,在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初二日,夏言又上《进呈更建宗庙规制疏》,介绍了其与若干廷臣和内监奉旨创作的两种改进方案,说明赵善鸣方案的提出确实让关于庙制的讨论延续了一段时间。


夏言此份奏疏提到,在参与工程设计的人员对太庙进行踏勘之后,曾短暂提出过一种向东西南三个方向展拓太庙外墙的规划(本文编号方案Ⅱ)。这一规划事实上非常接近赵善鸣方案的思路,即通过扩大太庙用地来容纳群庙,只不过这一展拓远比赵善鸣方案的规模要小,仍基本控制在既有太庙的两庑外侧(图4)。方案Ⅱ对于赵善鸣方案的最大调整,在于放弃了试图将昭穆群庙用地按古礼严格控制在既有太庙以南的思路,从而极大缓解了赵善鸣方案中太庙南侧的用地紧张问题。群庙的规模与排布未在奏疏中述及,但可知东西每组群庙的总进深仍然超过了既有太庙用地,展拓南大墙的目的即是形成新的都宫去配合群庙的总进深。不过奏疏中并未说明该方案是否将文祖世室即太宗庙也纳入都宫范围。

图4 《桂洲奏议》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初二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II

左:既有用地;右:规划用地


奏疏中记载,这一设计随即又经历了新的调整,形成了另一种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Ⅲ),即东西大墙完全保持原状,仅以两庑隙地宽度来容纳昭穆群庙;南墙则仍向南展拓,但程度有所缩减:“不必展动东西大墙,止以墙内一十四丈四尺除二丈九尺为御路,以十一丈五尺为庙之广,以二十二丈五尺为庙之深……庙门墙止展南八丈八尺”。


在这一方案中,昭穆群庙每组纵向排列,连接群庙的两条御路从内侧贯穿,与祧庙后墙和后大墙之间的甬道形成一“∩”字形通路。根据该方案中太庙南大墙南展8.8丈的设计可知,太宗庙此时已被明确纳入都宫:在太庙总进深81.2丈的基础上拓展南墙8.8丈,将形成一座进深90丈的都宫,两厢恰好可以各容纳四座南北相邻、进深22.5丈的群庙(图5)。九庙都宫的规划至此形成。


图5 《桂洲奏议》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初二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III

左:既有用地;右:规划用地


这一方案还没有详细涉及各庙建筑设计,仅提到“每庙止建正殿一座五间”,并无寝殿。说明此时参与设计的诸臣工已经完全领会明世宗关于群庙设计“只存其义可也”的指示,不再追求规制的完备和规模的深远。至此,赵善鸣方案中可行性较好的因素基本被提取出来,而其在用地规模上过于夸张的设想则被舍弃。然而对这一深化方案,明世宗仅批复“且罢”,太庙改建就此搁置了一段时间。这背后或许仍是礼制内涵上的争议使然。


嘉靖十三年(1534)九月八日,夏言等人再次奉命踏勘太庙,新的一轮设计就此展开。此次设计的缘起是南京太庙灾,被夏言等人阐释为祖宗期待新庙制的祥瑞,让明世宗下定了决心。夏言在其《奉旨相度七庙规制并进图说疏》中引用了明世宗亲自提出的一种群庙建筑设计方案,即“其制不必前后殿远去,即前堂五间,虎座向后,离丈余就接三间为寝室,亦义在矣”。明世宗之所以在改造太庙整体格局尚未确定的情况下率先对群庙建筑的设计做出指导,一方面是坚持各庙规制仍需完整,否定了各庙只有一座正殿的简约设计,另一方面则对新建各群庙的占地规模做出限制,进一步缩小对既有太庙格局的冲击。


图6 《桂洲奏议》嘉靖十三年(1534)九月初八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IV

左:既有用地;右:规划用地


根据夏言的奏疏,“原拟各庙规制直抵太庙南墙,则东西庙垣又出太庙戟门之前,且于神库神厨俱有妨碍”,可知在嘉靖十一年(1532)方案Ⅲ至嘉靖十三年(1534)的这次新讨论之间,尚有一种中间方案(本文编号方案IV)存在。在这一制定时间不明的方案中,太庙南大墙并不向南拓展,说明群庙总规模再次被缩减。但昭穆群庙用地仍将突出于戟门一线之南,“直抵太庙南墙”。如方案III和Ⅳ这种延长两厢的设计将导致太庙戟门和琉璃门之间的广场缩窄,同时必须挪动神库神厨与井亭(图6)。这些问题可能正是嘉靖十三年(1534)九月明世宗亲自对各群庙的主体建筑规模进行详尽限制的原因。在新的指导下,群庙占地得以继续收缩,最南“与太庙戟门之旁门相并,直北后墙与太庙祧庙相并”,一种“势位严正”的新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Ⅴ)得以形成。从此杜绝了一切造成用地各部分参差不齐或必须挪动墙壝的设计。


图7 《桂洲奏议》嘉靖十三年(1534)九月初八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V

左:既有用地;右:规划用地


方案Ⅴ的平面格局逻辑已与后来实施方案完全相同。与上文中提到的各方案对比,其与方案Ⅰ、Ⅱ、Ⅲ的区别在于四面外墙均不展拓;与方案Ⅳ的区别在于内墙亦不动,而新建墙垣严格遵循既有框架的延长线。新方案中每座群庙规模相等,进深均为16.15 丈,群庙进深总和64.6丈。这一数值与既有戟门至祧庙后墙之间的距离(即两庑隙地总进深67.5 丈减去祧庙后夹道宽度2.9 丈)完全契合,说明新方案并没有在各群庙之间留出甬道,而是直接让各群庙共用前后墙(图7)。方案V最终获得了明世宗的批准,太庙改建工程就此进入工程筹备阶段,预计嘉靖十四年(1535)春季开工。至此,明世宗改建太庙为都宫别殿形制的全部意图都已落实在规划中,但其发起庙制改革的另一重要意图,即世庙的迁入,尚没有体现在上述设计过程中。


世庙的迁入与设计


根据《桂洲奏议》收录的嘉靖十四年(1535)二月初八日《进呈世庙规制疏》,明世宗对于世庙的迁入与具体规制的设想似乎开始略晚,更像是一项与太庙都宫改造平行推进的工程。有研究认为,在太庙都宫设计中,左为世室与三昭庙共四组建筑,而右则仅为三穆庙,与世室相对的一处用地可能是明世宗为睿宗预留的位置。但实际上,在明世宗的宗庙擘画中,世庙始终是自为都宫,在这一阶段并未见有试图将睿宗神主并入太庙都宫的尝试。从礼制上来说,即便在嘉靖十七年(1538)睿宗上庙号之后,也至多与武宗的排序有所争议,亦无直接凌驾于三穆之上的道理。而从建筑上考虑,当时的既有世庙占地规模已经颇大,其主体建筑比照文华殿规制(“于砖城之东,皇城之内,南城尽北或东立一祢庙。前殿后寝门墙廊庑如文华殿”),规模远大于太庙都宫中规划的昭穆群庙,也大于规划中的文祖世室。如果一定要迁入太庙都宫极为逼仄的空间,必然形成新世庙规制反不如既有世庙的局面,而这是明世宗绝对无法接受的。故而虚主以待睿宗的假说尚可商榷。


新世庙的早期规划在文献中记载不多,至嘉靖十四年(1535)夏言上《进呈世庙规制疏》时,对世庙的设计其实已经开始。该疏引用明世宗谕称“卿等昨所拟世庙规制在太庙东,不免干动林木”,说明世庙最初曾选址于紧邻太庙都宫东侧的用地。出于尽可能少砍伐林木的考虑,明世宗最终将新世庙选址于“太庙东南宽隙之地……北止世庙神路,南抵承天门东墙,通计六十三丈三尺”。但新世庙并不紧邻皇城大墙,而是仅占据用地北部:“南北进深……合用三十五丈九寸,面阔一十七丈有奇,南面庙街阔二十七丈四尺”。这样一来,新世庙实际上嵌入了太庙都宫与太庙东侧渠道之间的隙地,其整体格局并不宽裕(图8)。嘉靖二十二年(1543),太庙都宫已经毁于火灾,严嵩在一次基址踏勘后对幸存的新世庙(当时已称睿庙)的选址格局做了更详细的描述,称“睿庙东大墙外又一腰墙即临深沟。此沟为内皇城通水之道……查得旧庙基横六十三丈有余,今东墙添出地面至沟而止计十九丈”。在这处仅宽十九丈的隙地中安排“面阔一十七丈有奇”的新世庙,其局促可想而知。


图8 《桂洲奏议》嘉靖十四年(1535)二月初八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世庙选址数据

左:既有用地;右:规划用地


《进呈世庙规制疏》进一步指出,世庙建筑原本设计为“前殿九间,后寝七间……其前两庑……各七间……后两庑……各五间……戟门……五间”,其规制几乎与太庙相埒。考虑到新世庙用地的狭窄尺度,这一设计可能意味着一种特别紧凑的开间节奏(这种为保证间数而采取的紧凑开间节奏在同为嘉靖朝礼制创造的北京历代帝王庙景德崇圣殿即可见到)。而这一设计为何最终被放弃,尚未见有文献述及。


新世庙建筑的规制最终被确定为前殿七间,后寝五间,前两庑五间,后两庑三间,戟门五间。各单体建筑具体尺度在疏中附有图帖,可惜并未传世。该疏上达后,明世宗称“庙殿高数从今重拟丈尺行,其余都依拟行”,似乎在此之又有过细节上的调整。只是后续情况未见载于文献。


太宗庙规制的加崇与各庙建筑设计


在九庙都宫实际开工之前,其设计又经历了一次调整,主要目的是加增太宗庙的殿宇规制,使其与昭穆群庙相区别。在嘉靖十三年(1534)十月十日的《再议世室七庙规制疏》中,夏言介绍了一种微调方案,试图在不改变方案已经确立的平面设计的前提下加高太宗庙殿宇。一般而言,提升殿宇设计高度有多种方法,可在台基、柱高、铺作层和屋面举高上寻找高度。但在大木构上提升高度一般受制于殿宇的进深比例,不可能任意增高。而在太宗庙占地规模与昭穆群庙相同的平面设计方案中,“因限于基址相同,故栋宇亦难加崇”。在这一微调方案中,太宗庙的前殿和寝殿仅勉强比群庙的前殿和寝殿分别高一尺四寸五分和五寸。这种象征性的增高在建筑密度很高的九庙建筑群中是难以由肉眼观察到的。

图9 《桂洲奏议》嘉靖十三年(1534)十月二十三日夏言奏疏中提到的方案VI

左:既有用地;右:规划用地


因此,明世宗随即要求“皇祖太宗世室还着再拟增加来看”。于是,夏言等人决定再次调整九庙建筑群的平面格局,扩大太宗庙占地规模,将群庙进深由方案中的16.15丈降低到16丈,腾出的空间并入太宗庙用地,使太宗庙进深达到16.6丈,为加崇殿宇提供空间。经过上述调整,这一版平面规划方案(本文编号方案Ⅵ)最终被确定为九庙都宫实施方案(图9)。


经过这一调整,太宗庙的殿宇规制终于得以与昭穆群庙拉开距离。从奏疏中提到的太宗庙单体殿堂设计数据增加程度亦可反向推出群庙建筑的设计尺度,总结为表1


表1 《桂洲奏议》嘉靖十三年(1534)十月二十三日夏言奏疏中提及的太宗庙殿堂设计数据以及由此推得的各群庙殿堂设计数据

殿堂

面阔(丈)

进深(丈)

通高(丈)

太宗庙前殿

7.759

4.009

5.495

群庙前殿

7.59

3.759

5.05

太宗庙寝殿

6.009

2.395

3.575

群庙寝殿

5.84

2.259

3.375


通过地盘的调整,最终太宗庙前殿通高高于昭穆群庙前殿0.445丈,其中增加在台基上的高度为0.1丈,可知增加在木构或瓦件上的高度为0.345丈。世室寝殿通高高于昭穆群庙寝殿0.2丈,其中增加在台基上的高度为0.1丈,可知增加在木构或瓦件上的高度亦为0.1丈。


随着改建工程的实际推进,嘉靖十四年(1534)八月初三日夏言又在其《进呈宗庙器物规制图式疏》中进一步详载了各庙前殿明间的尺度。这些数据均有助于进一步还原新庙制中的建筑设计(图10)。


图10 《桂洲奏议》中新建各庙殿堂与院落尺度总结示意图及其格局还原假设


根据嘉靖十三年(1534)九月明世宗提出的各庙建筑格局设计,“前堂五间,虎座向后,离丈余就接三间为寝室”推测,太庙改造的最终实施方案中,太宗庙和昭穆群庙均仅为前殿后寝格局,没有两庑及戟门。至于前殿后的虎座式披檐,是常见于明代寺观、礼制建筑的做法,应与明间等宽,但其确切进深未见载于文献,图10中各以虚线表现意象。世庙用地规模比例较其他新建庙更长,以容纳戟门与两庑,其整体格局类似于太庙主院落。《桂洲奏议》中并未记载世庙前后殿的面阔与通高,但由《进呈宗庙器物规制图式疏》可知其明间尺度及进深(该疏所记载“明间进深”实际即为建筑总进深)数值均明显大于太宗庙和昭穆群庙。


关于各庙殿寝的建筑设计,除世庙外,在已知各群庙前殿面阔五间的情况下,按明代殿堂常见做法,设其余各间跨度相等,则可由明间推算出这些建筑其他间的尺度。参考明代建筑实例及太庙现存建筑的情况,在太庙建筑群现存单体建筑攒当距不超过11斗口的前提下,假设新建各庙攒当距为11斗口,则可以进一步推知其用材情况如表2


表2  新建各庙明间尺度与用材尺度推测

建筑

开间

阔(尺)

推测攒当数

推算攒当距(尺)

推算斗口值(寸)

推测设计斗口值(寸)

太宗庙前殿

明间

23.59

7

3.37

3.064

3

其他间

13.5(推算)

4

3.375

3.068

群庙前殿

明间

22.9

7

3.271

2.974

3

其他间

13.25(推算)

4

3.3125

3.011

世庙前殿

明间

25

7

3.571

3.247

3.25


新建各庙的寝殿规制在文献中记载较少,明间尺度亦无数据。但考虑到建筑群设计规律,其用材应与相对应的前殿相同。现状太庙中轴线上各单体建筑斗口均为4寸,新建各庙采用较小斗口,也与九庙都宫“尊太祖”的用意相符。各殿面阔与进深设计丈尺均为零数,尤其多以九分、九寸结尾。此中除了附会吉数的因素以外,很可能还包含了对檐柱侧脚的考虑,以求在铺作层及屋盖上获得较整的尺寸。

图11  嘉靖太宗庙(世室)前后殿立样推测


文献没有明载各殿台基高度与屋面形制,本文亦不重点对各庙单体建筑形制进行复原。概括而言,由通高与进深之比判断,太宗庙前殿与各庙前殿均应为重檐,否则其屋面举高或台基高恐过大。明代殿堂明间比例宽扁,极端情况下檐柱高可仅达明间面阔的60%左右。以太宗庙前殿为假设,则其檐柱高约为14.16尺,金柱高按檐柱1.9倍计算,则约为26.9尺。假设太宗庙前殿进深4.009丈中,副阶进深占前后各两攒当距,其上檐铺作层为七踩单翘重昂,则其上檐屋盖进深约2.673丈。按屋面举高为3∶1,台基高6尺推算,可得侧立样设计草稿一则(图11)。考虑到殿脊瓦件的高度,殿宇通高基本可与文献所载丈尺相符,比例合理。


从九庙工程看国家礼制建筑群的决策与规划原则


嘉靖改造太庙的设计过程揭示了明代国家坛庙等大型建筑的若干改造原则。明代国家大型建筑群的平面设计遵循一系列比例与尺度规律,傅熹年先生在《明代北京宫殿坛庙等大建筑群总体规划手法的特点》一文中曾有详细论述。《北京太庙建筑设计研究》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指出,太庙主体内外两重墙壝之间、墙壝与各单体建筑尺度之间均相互配合,如外垣之宽等于内垣之深,等等。


然而这一精心构建的平面格局在嘉靖改建九庙时却曾经遭到空前的挑战。上文中所梳理的一系列前期过程方案都不同程度地干扰了太庙建筑群的原有格局。笔者推测,在嘉靖时期,永乐肇造太庙、弘治增建祧庙时期的设计资料可能已有缺失,初始平面设计中的一些精密用意已经不被周知。大小臣工实际接触太庙空间的机会极为有限,更难以体会到其平面格局中蕴含的比例与模数。有趣的是,九庙建筑群随后的设计深化过程恰好也是一个逐渐回归永乐- 弘治平面规划的过程。早期规划中对原有平面的扰动逐渐缩减中和,最后至方案,完全确立了在原有平面框架下进行设计的原则。至于这一过程背后的原因,一方面是明世宗所确定的“平面最小干预”规划原则的指导,另一方面,或许也在于君臣们在一轮轮的方案深化中逐渐体会到了永乐- 弘治原平面设计的用意。从嘉靖二十四年(1545)增建的祧庙门墙依然遵循这一平面框架来看,那时君臣对于太庙建筑群的原始设计用意应该已有明确认识。


借助上述规划设计还可以一窥明代一组位于国家礼制顶端的建筑群的改造决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皇帝辅臣参与规划的深度。一般认为,我国古代建筑史上大型官方营造工程的设计过程与西方有显著差异。在西方,具有独立职业地位的建筑师往往以参与竞标、接受委托等方式介入官方或王室工程。设计方案的深化、推进与调整形成一个完整的创作、合作与博弈周期,更接近于当代建筑工程甲乙方订立合同的模式。而在我国古代,国家工程建筑师的角色则显得模糊得多,它一方面被作为工程决策者的皇帝本人承担,另一方面又被作为结构工程师和施工方的匠作与木厂承担,在两者之间似乎缺乏一个对接层。但通过观察嘉靖时期九庙建筑群的设计过程可以发现,皇帝身边的辅臣群体虽然不一定有土木知识背景,但对于具体工程项目的决策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一方面有机会面聆皇帝对于项目规划原则的指示并提出意见,另一方面,他们对项目场地的直接踏勘也构成了进一步设计工作的基础。在具体项目真正鸠工集材之前,可能有多种方案被他们提出以供讨论并加以深化。这些步骤弥补了在规划与建设之间的“设计”缺环;而辅臣们的建筑工程素养则构成了中国古代建筑师这一“群体性角色”的重要属性,在未来的研究中值得被进一步剖析。


余    论


傅熹年先生与闫凯等学者已经发现,北京太庙的平面设计采用五丈平方格作为基本模数,并试图通过现代测绘数据等对太庙的原始设计尺度进行还原。而夏言等人的奏疏中所提及的改造太庙工程设计过程中的各类尺度数据无疑可以将这一探索向前推进。


如果将嘉靖改造太庙相关文献中的尺度与傅熹年、闫凯研究中所还原的尺度相对比(表3),就会发现,历史文献中由踏勘得来的尺度数据并不与五丈模数完全对应,也往往并非整数丈尺。这一方面说明古代测绘精度与设计精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另一方面也说明平面模数并非大型建筑群的唯一设计原则。这背后的工程因素与认知因素还需要进一步探究。


表3  太庙建筑群文献尺度、实测还原尺度与设计还原尺度的对比


嘉靖时期文献及推算尺度(丈)

现代实测尺度(丈)

设计还原尺度(丈)

大墙南北进深

81.2

85.3

85

内墙南北进深

64.6

65.22

65

大墙东西宽度

63~64

65

65

内墙东西宽度

34.2~35.2

36

36

祧庙后甬道宽度

2.9


2.5

戟门广场进深

13.7


17.5

两厢宽度

14.4

14.5

14.5


大部分文献数据与实测还原数据的吻合度均较高,实测还原尺度一般较文献尺度略偏大。考虑到傅熹年先生所采用的现代测绘数据与平方格模数分析是以墙体外皮为准,这些偏差可能意味着明代文献中的测绘数据是以墙体中线为准。上述各项数据的差值总体在工程控制范围内,唯有在太庙建筑群大墙南北进深一项上,文献尺度与实际尺度存在一个3.8丈左右的显著差异,而这一差异是由戟门广场进深的差异带来的。这说明从嘉靖时期的太庙改造至今的某个时间点上,太庙南大墙确实被向南拓展了。这一拓展究竟发生于何时?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太庙重建时,抑或是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展拓戟门前河桥时?假如将现状太庙南墙向北缩回3.8丈,所形成的大墙几何中心将大约落在享殿前檐处。这是否是永乐时期创建太庙时的设计本意?这些仍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嘉靖二十四年(1545),九庙插曲最终落幕。太庙建筑群恢复旧制,而睿宗也得以祔庙。这段充满了迂回微妙的礼制考量与私亲寄托的营造史几乎没有在现状太庙中留下任何痕迹,但其缜密详实的设计过程却让我们得以重新认识中国古代国家工程的运作模式。


明世宗变更庙制的创想,从概念到实现一共经历了五年的擘画。新庙制并非君王专断的结果,而是一场从确定规划原则、评议概念方案、组织现场踏勘、提交正式设计、比选深化、多轮调整,直到定案施工的成熟运作。在这一过程中所留下的设计数据,推进了我们对于北京太庙建筑沿革的认识。而夏言等臣工的深入参与则显示了他们的建筑工程素养,填补了“中国古代建筑设计无建筑师”这一传统认知中的缺环。


作者简介

李纬文,故宫博物院博士后,博士。研究方向为北京城市史、元明建筑史。



公众号图文有删节,完整阅读请参见《建筑史学刊》2021年第3期。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标准引文格式如下,欢迎参考引用:

李纬文.明嘉靖朝北京太庙改建规划方案生成之始末[J]. 建筑史学刊,2021,2(3):30-38.


相关阅读

《建筑史学刊》2021年第3期目录及刊首语

《建筑史学刊》前三期总目录




2021年第3期现已全面发行

点击图片 直达购刊



建筑史学刊

Journal of Architecture History
建筑史领域专业学术期刊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建筑史学刊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