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部分领导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部分领导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助推邮政寄递业务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本部及所属单位面向邮政系统内外就部分领导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查看更多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发布9个岗位,拟招聘9人。
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本部
国内业务部副总经理,1人
国内业务部商企客户处经理,1人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1人
国际业务部市场经营处副经理,1人
财务部副总经理,1人
财务部会计核算处经理,1人
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所属单位
1.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人,负责财务、投资计划等。
总工程师,1人,负责飞机的维修工程技术管理等。
2.华东供应链营运中心
副总经理,1人,负责上海地区市场研究、市场管理、客户开发、维护和服务。
二、招聘范围
面向邮政系统内各单位在岗的合同制员工,同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查看更多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三、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综合管理能力、驾驭风险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作风,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勤勉敬业、团结协作、诚信自律、声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任职资格
1.邮政系统内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本部部门副总经理岗位和相关所属单位副总经理岗位的,应具有累计8年以上邮政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其中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至少满1年)。
(4)应聘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本部部门内设机构经理、副经理岗位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一般应担任主任科员满3年。
对于竞聘与本人同职务层次岗位的人员,其选拔任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邮政系统外
应聘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以及华东供应链营运中心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比照邮政企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确定,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岗位要求相当的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专业经验、能力和资质。认同邮政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制定有针对性的运营策略,能够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完成挑战指标。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年龄条件
邮政系统内应聘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本部部门副总经理岗位、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邮政系统内应聘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本部部门内设机构经理、副经理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邮政系统内应聘华东供应链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邮政系统外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以上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存在编造或隐瞒证书证件、社会荣誉、履历、重大疾病、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的;
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近3年考核结果存在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况的;
存在影响聘任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企业规定的需任职回避等情形;
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况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人才测评、面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讨论决定、公示和体检、依法聘任。
查看更多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五、时间安排
(一)4月7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具体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面向系统内招聘的岗位
面向系统外招聘的岗位
(二)4月20日,截止报名;
(三)4月30日,组织笔试。
人才测评、面试等后续工作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对于录用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和住房问题。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的应聘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前程无忧”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琪,010-58273388-6487。
查看更多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请转发分享,帮更多朋友找到理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