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2022年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2022年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端正,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不良记录;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2022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招聘对象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必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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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下情形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该类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8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湖北广播电视台官网”-“人力资源-人才招聘”页面,在页面最下方点击“报名入口”;或在湖北人才网首页点击“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2022年社会招聘”页面,选择岗位报名。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高中毕业以来(不含高中)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外学历的应聘者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4.相关条件截止时间: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的,即报考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的,即报考人员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的,即报考人员应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应聘者,视为资格不符,取消考试成绩及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线上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简历筛选环节,择优选拔入围考试环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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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或保留岗位。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需求,分别采取以下考试办法:
1.采编类(全媒体记者、新媒体编辑、编导、新媒体策划运营)、财务类(会计、经营核算)、技术工程类(新媒体技术、播控系统运维、微波系统运维、技术运维、技术工程师、灯光师、调音师、网络维护)、研发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新媒体产品设计师、前端研发工程师、JAVA研发工程师)和幼儿教育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纳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播音员主持人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中包含模拟主持环节。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
3.摄像岗位采取先实操后面试的考试方式,按照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
在笔试(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8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不足1:8(1:5)的,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环节设置说明
1.上述考试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1:1(含)的招聘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3.对男女比例有要求的岗位,成绩均按照男女单列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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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
各岗位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和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对男女比例有要求的岗位,最终成绩按男女单列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和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在湖北广播电视台官网(www.hbgbdst.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体检和背景调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 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人选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主要了解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背景调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录人选资格。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因放弃资格或体检、背景调查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所在地及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招聘期间,因故无法前来现场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其他考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重要提示:
1.湖北广播电视台官网(www.hbgbdst.com)和湖北人才网为本次社会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在资格审核时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任何环节,对于经调查发现考生填写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状况,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试各环节将视疫情防控形势按岗位分批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湖北广播电视台官网及湖北人才网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录用机会。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4.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提供关于考试题型及范围的咨询。
5.招聘期间,招聘政策、招聘成绩、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可咨询027-62439810,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027-5076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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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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