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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惠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11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国聘通 2023-09-06

福建泉州惠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11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大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开发力度,根据《惠安县支持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若干措施(试行)》(惠委人才〔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国有企业拟招聘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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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人数和条件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仅限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请访问: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43/201709/t20170921_314942.html)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⑧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⑨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⑩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⑪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请在http://gwykl.fujian.gov.cn/policy/specialtylist2022.htm自行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职位证明。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人员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两项有效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有效证明材料:①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②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③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4.招考岗位中注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是用于专项招聘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的2020年、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的2020年、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其中:离校未就业的2020年、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2022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2020年、2021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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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1.报名期限。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发布之日起一年有效,岗位招满即止(届时报名系统中招满岗位将无法报考),招考单位将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不定期举行考试。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5.准考证发放。将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惠安人才网(www.huianrencaiwang.com)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100分。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下一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以惠安人才网公布的为准。

(三)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个人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4)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打印);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手续时,用人单位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用人单位再复核为准。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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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聘用职位的约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岗位薪酬标准的80%发放。

(二)待遇

1.薪酬根据我县出台的国有企业工资制度,视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情况核发。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2.此次招聘的人才将依照我县人才引进政策,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人才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子女入学优待、医疗保健等政策待遇。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纪检部门电话:0595-87389030,地址:惠安城建集团大楼8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6个月,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及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国有企业“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doc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惠安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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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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