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报名日期截止2022年7月29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序号 | 部 门 | 岗位 | 报名条件 |
1 | 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安全质量环保督查总队) | 派驻督查组专职组长(3名) |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大局意识强,对企业忠诚度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节能与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施工生产、技术、物资设备、分包管理等体系与特点;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总部部门内设机构处长、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在中央企业总部部门内设机构处长、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岗位(至少满1年)和下一职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三级企业及以上单位分管施工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其中工程类二级公司管控组组长或工程类三级企业主要领导或从事10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优先考虑。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工作业绩突出,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系统管理能力,能够对负责的各项具体业务准确把握和组织实施;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分析判断、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7.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安全质量环保督查总队) | 派驻督查组专职副组长(3名) |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企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节能与生态环保等方面政策法规及行业施工生产、技术、物资设备、分包管理等体系与特点;能够组织参与负责业务标准、办法制定。 3.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总部部门高级经理任职经历;或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部门副职或三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同职级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三级企业及以上单位施工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其中工程类三级企业分管施工生产、技术、安全质量副总经理或从事6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优先考虑。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工作业绩突出,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 6.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总结能力,有良好的表达、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公开招聘工作安排
1.报名。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中国中铁所属单位报名人员还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日期截止2022年7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材料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签字或盖章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令、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有关任职要求的证明、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以及年度业绩考核等材料的扫描件。
(4)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每个招聘岗位符合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3.组织笔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应聘派驻督察组专职组长岗位人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应聘派驻督察组专职副组长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4.确定建议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5.履行相关程序。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建议录用人选,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应聘资格。报名联系电话:010-51878163。报名电子邮箱:crechr@crecg.com,电子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姓名+单位名称+现任职务”格式填写,以方便接收和查阅,收到邮件后将予以回复确认。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2.报名截止后,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要求的时限内作出明确回复或经过多次联系出现电话无法接通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自理。
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或录用资格。
5.拟录用人选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问题,如由于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给中国中铁带来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取消录用资格,并由应聘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招聘公告中的未尽事宜由中国中铁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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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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