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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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2年5月由原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院(结核病防治科)三家单位合并成立,是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承担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提供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确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预防医学领域相关研究工作,开展实验动物研究及质量检测工作六项职能。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预防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培训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程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jw.xinjiang.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15日。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日10:00至2022年8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期限内登录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zqjk.hersingdat.com/),选择报考岗位,按要求填写考生报名表,上传证件照片,提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3.缴费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后,72小时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2年8月2日10:00至2022年8月16日24:00前,需登录系统缴纳笔试费用95元,逾期未成功缴费者不予安排笔试。若缴费存在异常,可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097或85672。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招考单位报名咨询:
联系人:热纳·吾斯曼(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干事)
联系电话:0991-2611304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线上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周六),北京时间10:00-12:00,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提前根据考生须知(将以短信和邮件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3)笔试结束后,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公告将另行发布。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同时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4.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五)考察
1.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应聘用人员组织实施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人员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察结束,考察合格人员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马和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8560211
监督人:荆华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688269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三)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3.研究生专业目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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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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