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两个女儿吃饭,母亲却饭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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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早晨,一位年近六旬的男人来到内蒙古商都县公安局,他是当地居民杜德才,他报案说自己的女儿杜芳在两天前突然死亡。
杜芳,42岁,已婚,有两个女儿,原本跟丈夫在乡下的牧场养羊,2015年9月杜芳的大女儿在县城读初中,因此杜芳也开始了陪读的生活,借住在弟弟杜鑫家里。
杜鑫比姐姐小一岁,虽然在县城盖了房子,但是平时大多和妻子在乡下牧场养羊,女儿杜立敏正在上初中,住在县城的爷爷家。
杜德才说寒假结束之后,杜芳带着两个女儿刚刚从牧场返回来,2016年2月28日下午四点多钟,杜芳给孩子们炒了蒜苔猪肉,还烙了饼子。
饭后不久,杜芳就说肚子不舒服,便早早躺下了,到了晚上九点多,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更加难受了。
侄女杜立敏见此情形赶紧给她的爸爸杜鑫打电话,接到电话后正在县城的杜鑫马上开着自己的商务车赶了回来。
此时杜芳已经处于昏迷状态了,情急之下杜鑫把杜芳送到附近的商都县中医院,医生查不出病因建议转院。
当晚11点多,杜芳被送到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她已经失去生命体征。
杜德才说当天深夜他接到了儿子杜鑫的电话说杜芳死了,杜德才问怎么死的,杜鑫说估计就是突发性心脏病。
当天夜里,杜德才等人便把杜芳的尸体拉回乡下的牧场准备埋葬。第二天,杜德才去照顾两外孙女的时候,把杜芳吃剩下的饭菜给喂狗了,不久之后狗也突然死亡了。
杜德才越想越觉得蹊跷,狗的死和女儿的死会不会有什么关联?于是便报了案。
现场也就是杜鑫的家属于独家独院,家里面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发现血迹,看起来很正常,在堂屋的地面上技术人员发现不少杂乱的足迹。
不过经过比对它们都是杜芳家人的,此外现场的门窗完好门锁完好,经过了解杜芳的钥匙从未丢失过,也没有借给过其他人。
因为杜芳家人和警方都怀疑她可能死于食物中毒,所以技术人员对厨房进行了重点勘查,结果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警方对厨房做饭用的原料进行提取,现场勘查的同时走访也在进行,侦查员来到杜芳就诊过的商都县中医院,医生说杜芳送去的时候口吐白沫浑身抽搐,已经处于昏迷状态。
医生分析说有四种原因可以造成杜芳的症状,分别是病毒性脑膜炎、狂犬病、破伤风感染,最后一种是中毒。
经过了解杜芳生前身体很好,医生分析的前三种可能都被否定了,那么杜芳的死因只有一种可能——中毒死亡!
然而让商都县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出事之前杜芳是跟两个女儿一起吃的饭,怎么偏偏就她一个人中毒了呢?
很快死者杜芳和死者家犬的胃内容物被先后送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公安部进行毒物检验,几天以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传来了消息。
死者和家犬的胃内容物都含有一种剧毒药品成分,这也就证明了杜芳的死亡是一种剧毒药品成分导致的死亡。
经过调查,技术人员了解到这种剧毒物质过去主要用来生产老鼠药,因为它毒性非常强,十几年前国家就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但是并不排除过去遗留下的流落在民间。
商都县警方立即在全县范围展开大排查,经过三天拉网式排查,均没有发现哪家店铺出售含有这种剧毒成分的老鼠药。
夺去杜芳生命的剧毒物质到底来自哪里?杜芳之死到底是不是一起刑事案件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大家自然而然想到了杜芳出事之前的那顿晚饭,当时杜芳和两个女儿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吃的同一个饭菜。
难道杜芳之死跟最后一餐无关?那为什么家犬吃了她们娘仨儿的剩菜也会突然死亡?
经过了解,家犬死亡之前吃的是杜芳她们吃剩下的蒜苔炒猪肉以及两个花卷。
也就是说杜芳和家犬都吃过蒜苔炒猪肉,问题会不会出在这道菜上呢?可是娘仨儿的剩菜都被家犬吃完了,该拿什么化验呢?
无奈之下,技术人员想到了杜芳出事之前接触过的其它食材食料,警方对白面麻油以及红糖等七十种食材都进行了提取检验。
据大女儿回忆,杜芳炒菜用的猪肉是从杜鑫家冰柜里拿的。虽然冰柜里只剩下羊肉,技术人员也提取了标本。
带着专案组的希望,带着各种各样的检材,技术人员赶往公安部,几天之后北京传来检验结果,所有的送检物品都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能对上号的检材到底是什么?侦查员再次走访了杜芳的大女儿,她忽然想起出事那天她和妈妈每人吃了三块糖饼。
因为炒菜中的猪肉比较肥,她一块都没吃,而妈妈吃了不少肥肉,两岁的妹妹只吃了妈妈喂的几根蒜苔。
当时妈妈是把蒜苔夹出来拿水涮掉以后再给妹妹吃的,杜芳大女儿的回忆让专案组一下子豁然开朗。
八成是猪肉有问题!可猪肉炒菜用完了,剩菜也被家犬吃完了,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这天就在大家绞尽脑汁时,忽然有人想到了一个生活常识,当地炒菜有去掉猪皮的习惯,那么杜芳炒菜的那块猪肉有没有猪皮呢?她会不会削掉猪皮呢?
技术人员奉命出动了,这次复勘的目的就是找猪皮,杜鑫家的厨房和走廊都在正方的后侧相互连通,技术人员先对厨房进行了仔细的复勘,结果一无所获。
警方继续对走廊进行勘查,走廊里一只空水桶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借助勘查灯侦查员仔细观察着空桶的里里外外。
原来空桶内侧沾着一小块猪皮,几天后那块猪皮和杜芳切猪肉的菜板都检测出了剧毒成分,跟毒死杜芳的是同一种物质,这个结果证明杜芳炒菜用的猪肉有问题。
据杜芳的大女儿介绍,妈妈炒菜用的那块猪肉大约有四两多,她听妈妈说是从杜鑫家冰柜里拿出来的。
据杜鑫和杜德才说家里没人爱吃猪肉,也没有人往家里拿过猪肉。
杜鑫只比姐姐小一岁,姐弟俩从小到大相依相伴寸步不离,姐姐无论去哪儿都带着弟弟,而弟弟有了什么好事也会首先想到姐姐。
姐弟俩的感情这么好,杜鑫讲的不应该是谎话,那么杜芳炒菜用的那块猪肉到底来自哪里呢?
一转眼杜芳死亡已经接近一个月了,可是猪肉的来历仍然是个谜,猪肉不可能从天而降吧,只有一种可能——有人偷偷放进去的。
于是专案组对所有出现在现场的可疑人员,不管是家人还是外人全都一一作了调查。
然而排查的结果最终让侦查员大失所望,没有人往杜鑫家里放过猪肉。
这时候有一种观点开始萌发,既然不存在外人投放猪肉的可能性,那么杜芳之死很可能不是一起刑事案件,是不是该把这件事先放一放呢?
生命大于天,案件分析会上,局长表态说不管杜芳的死亡性质是什么,作为刑警我们都有责任调查清楚。
经过仔细回忆,侦查员想起了一个细节,杜芳死亡之后弟弟杜鑫在给父亲打电话中说姐姐死于心脏病突发,并且说这话是乌兰察布市医院医生说的。
警方立即赶赴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进行调查,医生却否认说过杜芳是因为心脏病突发导致的死亡。
其他刑警也回忆到调查过程中杜鑫面无表情很是淡定,对姐姐的死好像无所谓,对待侦查员的检查还有些反感,回答问题遮遮掩掩,从未主动提供过任何线索。
那么杜芳的死会不会跟杜鑫有关呢?可是杜鑫毕竟是杜芳的亲弟弟,从小到大感情那么深厚,假如知道内情他不应该隐瞒啊!
听了大家的分析,侦查员认为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侦查破案就是要把所有的可能性都穷尽。
第二天一大早,侦查员们就赶到了杜鑫的老家商都县的一个村庄调查,很快关于杜鑫的一些说法就传到了侦查员的耳朵里。
据邻居反映,杜鑫这个人平时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并且嗜赌如命,有偷鸡摸狗的行为。
经过几天的走访,侦查员们捞到了一条线索。2014年的冬天,一户村民家丢过一只羊,丢羊之前牧羊犬突然死亡,而那几天他见到杜鑫带着两个朋友回过村子。
据村民反映,和杜鑫一同去的其中有一个人他认识叫吴天明。
专案组立即询问了吴天明,结果吴天明交代那只羊正是杜鑫他们三个偷的,牧羊犬是他们用老鼠药毒死的,老鼠药是杜鑫提供的。
吴天明的供述让侦查员们为之一振,他们马上联系了失主,对方答复说当时把家犬的尸体扔在了野外。
然而在老乡说的地方,侦查员并没有找到牧羊犬的尸体。
侦查员们分析,杜鑫他们不大可能只偷过一次羊。
于是他们再次询问了吴天明,结果吴天明又交代,2015年冬天,他和杜鑫等人还在另外一个村庄偷走了四只羊。
吴天明说这次他们同样是用老鼠药毒死了失主的牧羊犬,老鼠药还是杜鑫提供的,这起案件的失主把牧羊犬的尸体埋在了村庄外。
征得对方的同意后,侦查员们对牧羊犬的坟墓开始了挖掘,他们采集了牧羊犬的胃内容物送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几天之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传来消息,商都县公安局送来检验的牧羊犬胃内容物检出了剧毒成分!
跟杜芳胃内容物中检出的属于同一种类,而那条牧羊犬是杜芳的弟弟杜鑫等人害死的,通过证据链的相互印证,杜鑫的嫌疑越来越大了。
面对证据,杜鑫承认伙同吴天明等人用老鼠药害死牧羊犬偷羊的事实。
他还说,老鼠药是他在2014年冬天从一个不认识的流动小贩手里买的。
对于他姐姐炒菜用的猪肉,杜鑫说在2016年1月份的时候他的朋友借走了他的车,过了四五天把车还给了他。他打扫车子时在副驾驶座位后面的袋子里发现一块猪肉。
用白色塑料袋包着,约有四两左右,于是他把猪肉从车上提了下来拿给了姐姐杜芳,让姐姐放在冰柜里搁好,别让人家的肉坏掉了,当时杜芳正在蒸馒头,他把肉放下就走了。
然而经过调查,借杜鑫车的朋友并没有在车里放过猪肉,经过缜密侦查,侦查员了解到杜鑫跟一个绰号叫“强子”的关系不错。
并且强子曾经和杜鑫一起偷过羊,强子是内蒙古某县人,长住在河北省某县。
2016年4月17日,在锡林浩特市一个工地,强子被侦查员找到了。
侦查员询问强子,你知道杜鑫姐姐杜芳死亡这件事吗?强子回答说我清楚,很可能跟我有关系。
强子说2016年1月下旬,杜鑫约他到商都县偷一户人家的毛驴,他便用以前剩下的老鼠药拌了一块猪肉,用一个塑料袋包好,跟作案工具一起放到了自己的车上。
来到商都之后,他把作案工具和猪肉放到了杜鑫的车上,可是杜鑫担心毛驴目标太大不好销赃。
于是两人开着各自的车到了张北县城打算盗窃一家粮店,没想到粮店搬家了。
之后杜鑫要回商都县,强子将自己车上的作案工具全部拿下来了,杜鑫带着这些作案工具连夜赶回了商都。
强子说第二天上午他一觉睡醒,发现猪肉落在了杜鑫的车上,连忙给他打电话要他把那块猪肉处理掉。杜鑫当时答应是答应了,但是具体处没处理他就不清楚了。
专案组马上讯问杜鑫,杜鑫承认春节前和强子盗窃未遂是事实,但是一口咬定对那块猪肉不知情。
对于强子所说的给杜鑫打过电话的事情,杜鑫也说没接到过他的电话,侦查员马上赶到强子的岳父家提取了冰箱内猪肉的标本。
准备作动物DNA的比对,因为据强子交代他用来拌老鼠的猪肉是岳父家杀猪后给他送去的,几天后公安部传来消息,商都县送检的猪肉标本与现场发现的猪皮被认定统一。
那么这块猪肉就是杜鑫拿回家去的,那么到底强子有没有给杜鑫打电话提醒他处理掉那块猪肉呢?
侦查员查看了他的通话记录,记录显示强子确实给杜鑫打过电话,但是说话内容无法确定。
至此警方可以认定,尽管杜鑫死不认账,强子落在他车上的那块猪肉就是杜鑫带回家里的,而且由于他的疏忽大意导致了姐姐杜芳的死亡。
科学的完整的证据链已经形成了,虽然案件水落石出,但是刑警们却高兴不起来,人到中年的杜鑫整天不务正业偷鸡摸狗,最终酿成了这出人间悲剧。
2016年12月份,杜鑫被内蒙古商都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罪名是盗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起案例再次证明了那个古老的真理:害人终害己,而杜鑫也必将接受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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