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蜗牛撒盐被拘捕?从普通人到“狂徒”的一线之差
港理工博士生因向蜗牛撒盐被拘捕
2021年8月16日,香港警方经过调查,在尖沙咀区拘捕涉嫌残酷对待动物的26岁博士生,拘捕理由为其向三只蜗牛撒盐,并致蜗牛脱水而死,被港媒称为“尖沙咀狂徒”。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公众号)
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令》,“残酷对待动物行为包括残酷地打、踢、恶待、折磨、激怒或恐吓动物,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公众号)
据这位博士生所称,他所杀死的蜗牛,是早已被我国列入《外来物种入侵名单》的非洲大蜗牛,对农作物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性,容易传播多种疾病,因而他杀死蜗牛的做法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周围人的考虑,并没有残酷对待动物的主观意图。许多网友也对香港警方对其的拘捕行为表达不解,调侃自己拍死飞蛾、用开水浇蟑螂的行为也称得上残忍虐杀动物的“狂徒”。
从蜗牛到蟑螂,从牛羊到猫狗,人与动物的关系嵌入到人类生活的多种场景。中国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令》本是着眼于促进人与动物关系和谐发展,但在具体实施中却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困惑。
动物究竟有没有道德地位?人类有没有必要为动物的痛苦负责?如果有,需要负责到什么程度?动物在道德上的地位在历史上并非一成不变的。人与动物之间不是单纯食物链关系,也不能单纯地把动物视为和人一样的道德主体……
为人而生的动物
香港法例中保护动物、反对虐待动物的意识,并非是人类自古就有的,而是经过漫长的文明发展之后才有的结果。早期西方思想史上,动物工具论、动物同情论和动物福利论都表现出浓厚的人类中心主义色彩。
受到古希腊和基督教传统的影响,西方最初出现了动物工具论的思想,即认为动物没有理性,没有意识,不具有道德主体地位,故而动物也一直被当作人类的工具。西方世界的精神支柱《圣经》曾这样写道:
在《创世纪》中,动物生来就是被人管理的,被人命名的,处于人的从属地位,并不具有任何道德主体的地位。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认为:
植物是为动物而存在的,非理性的动物为人而存在的……大自然是为了人的缘故而创造了所有的动物。——《政治学》
在这样的传统中,不具有理性的动物是大自然为人而创造的。在人的世界中,动物只是从属、工具或者所有物。到了近代,笛卡尔将这种思想发展至顶峰,他认为动物没有灵魂,不会说话,和无生命的客体没有什么区别,感受不到痛苦,更不要说有什么道德地位。在动物工具论的视角下,不存在所谓“残忍对待动物”的说法,就像你不会因为把垃圾桶踢翻了而被指控残忍对待垃圾桶。
随着人类文明不断发展,上述观点的强度有所削弱,逐渐出现了动物同情论、动物福利论的观点。康德是动物同情论的代表,他认为:
我们对动物负有的义务仅仅是对人类的间接义务……如果一个人不想扼杀人的感情的话,他就必须学会对动物友善,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也会对他人残忍。
换言之,我们同情动物的遭遇,只是因为我们可以从一个人对待动物的方式,来类比到他对待其他人的方式。或者说,由于自身具有的爱和情感,人类难以接受残忍地虐杀一个生命。
因此,我们逐渐接受对动物的部分同情,但此时,动物依然处在一个被怜悯和施舍的角色中,人类自身的情感被放在了考虑人和动物关系的首位。而动物福利论仅仅是将动物同情论向前推进了一步,这种观点要求人们在利用动物时要以动物所能承受的最大痛苦为限,或者说尽可能减小动物所受的痛苦。
动物同情论和动物福利论是相较于动物工具论而言更容易被现代人接受的观点,它们看到了动物的痛苦。
不难看出,上述理论中都带有强烈的人类中心主义色彩,动物在道德中始终处于一个次要地位。近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因为对“理性”和“人文主义”的高扬,人和动物关系的讨论上也呈现出人类中心的倾向。但随着20世纪中后期环境恶化、物种灭绝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部分哲学家们对于人和动物关系的思考开始出现变化……
成为道德主体的动物
《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初版于1975年,其作者是著名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他在书中猛烈反驳了人类中心主义和动物歧视,并将动物抬高至和人类同等的道德主体地位。这在哲学界引起不小的震动,并掀起了一场动物权利运动。
辛格认为,如果动物能够感知到痛苦,就说明动物有需求,有利益,平等的理念要求我们要对动物的利益和需求同等重视。动物和人千差万别,当然不能完全等量齐观。辛格想要表达的“人和动物平等”是一种道德理念上的平等,并非要求我们无区别地对待人和动物,而是要求我们要给予人和动物的利益以同等重量的关注。
除了动物解放论的观点,还有更加激进的一种动物权利论,其认为动物和人一样,是独立的生命主体,应该被赋予和人类一样的道德权利,主要是免受伤害的权利。弱势一点的动物权利论会认为人的权利要比动物的权利范围更大一些。
(反斗牛运动)
可以看到,西方现代以来关于人和动物的关系、动物的道德地位的观点,整体上逐步激进,朝着去人类中心主义的方向发展,客观上也促进了现实中动物保护运动以及相关的立法等。
然而,去人类中心主义能否在现实意义上实现?显然不能,现在正在谈论这个问题的只有人类。由于生存资源的缺乏,人类在自身利益与动物利益中必然会有所取舍,现有理论不能解决现实矛盾。
同时,人的同情心以及道德直觉都会使问题更加复杂。正如这次的蜗牛事件一样,大多数网友认为博士生的行为无可指摘,但在动物保护理论视角下,很多习以为常的对待动物的方式都会受到质疑。理论和现实之间,还需要进一步的撕扯,而这种撕扯正是现实的法律领域需要审慎反思的地方。
东方哲学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
回过头来看中国,其实中国传统的思想中没有西方的理性概念,也没有特别显著的人类中心主义。
中国早期思想更多是动物作为神灵或者具有相当的神秘色彩(当然,在西方也会有原始部落有动物图腾崇拜的现象),在中国的创世神话中,作为蛇身的女娲是人类的创造者,动物的名字也不是人类命名的,动物和人之间并没有明确的从属关系。
而当文明不断发展,华夏文明并没有朝着人类中心主义的方向走去,整体上人和动物的关系都是一种和谐共生的状态。
奠定中国人思想基本范畴的《周易》中,以天、地、人三才之道并列,六十四卦中每一卦的结构中都能体现三才之道。人从来不是孤立的,人始终是和天地、整个世界放在一起讲的,人没有跃居世界的中心。
儒家亚圣孟子曾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和动物固然有区别,但是儒家的爱是一种有差等的、有层次的爱,是由近即远的推扩,将“不忍之心”从自己推至他人,推至万物,世间万物都是儒家伦理爱的对象,动物从未被排斥在道德的系统之外。
道家庄子更是在《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从逻辑上直接消除人与万物的差异,从而与天地万物归于一处。
东汉时期思想家王充即认为,“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人,物也,万物之中有智慧者也。其受命于天,禀气于元,与物无异。”(《论衡》)元气,是王充的一个哲学概念,他把元气看做是充塞于天地自然之间的细微的物质元素,认为它是万物的统一本源,万物皆由元气化生,人即使再有智慧,也同样都是禀受天地之气化生的,从根源上阐述了人和动物并没有过多的差异。
北宋哲学家张载在《西铭》中写道:“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充斥着天地万物与我和谐共生,民胞物与的精神,爱人和一切物类,已经不仅仅限于动物。
不过,人类中心主义在中国仍有出现。《论语》中曾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 , 这流露出重人轻动物的思想。中华文化思想多元,有矛盾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自身还会自相矛盾,更何况是一个文化圈。
整体上来说,中国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思想传统仍然是主流。近代以后, 受到世界现代化潮流的影响,中国传统的思想观念开始被打破,但中国五千年积累的思想底蕴仍然以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
离中国不远的印度同样对动物的生命有较高的敬畏,部分印度人会用很轻小的扫帚清扫道路,防止伤到微小的虫蚁(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可以想象,他们绝不会对蜗牛撒盐。
信仰不杀生的印度人坚持素食是理想的饮食方式。同时,多数印度人不会劝阻异乡客食肉,也有部分信徒只在特定日子食素,食素的范围(是否包括蛋奶制品)也有所迥异。
在印度的轮回中,人和动物可以互相转生,有许多神灵会在某一世转生为动物,比如猴子和牛。在广泛的印度史诗和奥义书中,我们也可以找到不杀生的影子和其内延变化。
著于公元前800年左右的唱赞奥义书(Chāndogya Upanishad)中,“不杀生”被证实不仅应对人类、而应对所有“生命”。这里的“生命”具有朴素直观性,人们认为有显性的“动”(奔跑,饮食)的物体都是具有“生命”的。不杀生对于印度许多宗教信徒来说是最高的道德责任。
《人类简史》中这样写道:
长久以来,智人一直只是稳定位于食物链的中间位置,直到最近才有改变。在先前长达数百万年的时间里,人类会猎杀小动物、采集种种能得到的食物,但同时也会遭到较大型肉食动物猎杀。一直要到40万年前,有几种人种才开始固定追捕大型猎物,而要到10万年前智人崛起,人类才一跃而居于食物链顶端。
这场从中段到顶端的大跳跃,造成的影响翻天覆地。其他在金字塔顶端的动物(例如狮子、鲨鱼)得要花上好几百万年的时间,才终于通过演化站上顶峰。因此生态系统有时间发展出种种制衡,避免狮子和鲨鱼造成太大的破坏。
在人类物种的进化中,有一个大跳跃时期,使得人类在短时间内跃居食物链顶端,但是人类或许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认真思考自己和其他生物之间的各种关系……
*本文为「庐中新秀Ⅱ期」实习生计划「哲普热点类」项目组成果
“庐中新秀”实习生计划是思庐哲学推出的实习生项目品牌,该计划依托思庐哲学“用自媒体的传播结构普及哲学人文”的理念,旨在培养高校哲学系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哲学素养,在求知与求真中惠及大众,以期向社会输送多元化的人才。
本次庐中新秀Ⅱ期突出「项目」概念,来自剑桥大学、伯明翰大学、索恩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实习生分为记事访谈类、对谈沙龙类、 哲普热点类、哲学学术类、哲普新形式类五个项目组开展实习,探索哲学普及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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