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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共的反特权斗争及其历史教训

彭正德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23-08-28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容提要]随着苏共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地位转变,苏共反特权的对象也从阶级特权变成了党内特权。苏共执政后的反特权斗争主要经历了列宁、赫鲁晓夫、安德罗波夫、戈尔巴乔夫担任领导人的四个阶段。这些斗争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即苏共没有培育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没有实现对政治权力的有效制约,没有保持反特权斗争的连续性,最终消解了反特权举措的威慑力,消耗了人民群众的耐心和信心。

[关键词]特权现象 特权阶层 反特权斗争


苏共亡党迄今已经30年,其原因和教训一直是国内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不少学者认为,特权现象泛滥和特权阶层的形成是苏共亡党的一个重要原因,甚至是致命根源。相关研究为我们呈现了特权现象在苏共党内滋生并向外蔓延的状况,但是关于苏共反特权斗争的研究成果却不多见。客观地看,在苏共执政期间,特权现象与反特权斗争是交织在一起的,然而苏共的反特权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其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一、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后面临新的特权问题




十月革命的胜利,意味着布尔什维克党消灭了特权阶级的政治统治,但是特权现象却并未绝迹,如何防范特权现象在党内和苏维埃国家滋长蔓延,成为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后面临的新问题。

(一)从阶级特权到党内特权

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是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基本政治主张,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这一政治主张做了很多论述。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类解放”的高度阐述了反特权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发展方向,并且聚焦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关系,揭示了资本特权的本质及其非正义性。他们指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最终消灭特权,实现社会解放和人本身的解放,因为“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中,特权指的是阶级特权,即统治阶级享有的特殊权利。他们认为,特权是权利在社会各阶级中不平等分配的结果,无论是在等级制社会,还是在社会等级被夷平后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所享有的权利都是不平等的,这就产生了特权。在他们看来,特权是阶级压迫的重要表现形式,阶级性是特权的本质属性。因此,他们所说的“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包含了被压迫阶级反特权的历史。

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后是否会滋生特权,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探讨,他们只是为后人思考这个问题留下了某些线索。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后,在生产力落后和“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特权现象当然也属于“陈腐污浊的东西”。第二,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会让少数工人享有一些特权而成为“工人贵族”,比如在英国工人阶级中,“享有特权的少数人捞取了绝大部分利益”。这说明工人阶级也存在被特权腐蚀的可能性。第三,恩格斯认为,巴黎公社对所有公职人员只付给和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是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一个可靠办法。这实际上是对特权现象的防范。由此看来,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后,特权现象仍然可能存在。当然,这只是我们的推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论述,他们关注的是阶级特权。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他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坚定地反对沙皇俄国的阶级特权和反动统治,并做了大量的理论论述。列宁把沙皇专制统治所极力维护的封建特权称为“中世纪特权”。他指出:“中世纪特权就是一个地主在政治上相当于几百个几千个农民。”被统治阶级要摆脱“中世纪特权”的压迫和奴役,首先必须开展民主革命,获得政治解放,但是俄国的资产阶级先天软弱,立宪民主党人“要求的不是消灭中世纪特权,而是由地主和资产阶级来瓜分这种特权”,因此俄国的民主革命任务只能由无产阶级来完成。列宁强调,无产阶级绝对没有可能同任何人“分享”特权,他们“反对任何特权,反对任何特殊”,他们的目标就是要“采取革命手段摧毁一切特权”。在列宁的领导下,布尔什维克党推翻了俄国特权阶级的统治。

但是列宁碰到了新的特权问题。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不到半年,列宁就发现,党和苏维埃内部出现了特权现象的苗头。他指出,苏维埃成员有一种“变为官僚的小资产阶级趋势”。不久后,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明确指出,官僚主义在苏维埃内部部分地复活了。什么是官僚呢?“官僚”也被列宁称为“特权官僚”,列宁指出,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特殊阶层”,这些“特权官僚完全不受监督……他们往往是人民的主人,而不是人民的公仆”。苏共执政后面临的特权不同于阶级特权,也不再是阶级压迫的表现形式,而是一种新的特权形式。在“阶级特权”语境下,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享有特权,是因为他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而阶级特权被废除后,在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情况下,一个人如果谋取了特权,那是因为有人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反映的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和“公仆”意识的蜕变。

(二)列宁对特权现象的担忧

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是“20世纪的先进阶级”,革命性最彻底,不仅要消灭一切特权,还要消灭阶级本身,无产阶级政党是由这个阶级的先进分子构成的,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从理论上讲,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内部是很难滋生特权的,但实际情况却相反。为此,列宁忧心忡忡地告诫全党:“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列宁之所以对党内特权现象非常担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特权现象的土壤难以铲除。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防止封建特权腐蚀新生的苏维埃国家,列宁领导党和政府制定了《关于废除一切等级和文官官衔的法令》《关于全体军人一律平等的法令》等法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旧的国家机关进行改造,力图消灭封建特权的制度基础,列宁甚至还亲自起草了《关于俄罗斯联邦高等学校招生问题的决定》,防止资产阶级在升学方面享有特权,以确保劳动人民的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是特权现象显得十分顽固,国家生活中到处都有它的痕迹,列宁甚至认为,经过五年的建设,苏维埃国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旧事物的残余”,只不过“在表面上稍微粉饰了一下”,在很多方面仍然是“最典型的旧式国家机关”。

第二,特权现象以多种形式存在。纵观苏共执政历史,特权现象在列宁时期并不严重,但是已经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了。一是党群关系上的疏离化。有的领导干部在群众面前官气十足,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不关心群众冷暖,不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存在“变为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的趋势”。二是工作上的敷衍化。有的领导干部服务意识薄弱,工作敷衍塞责,办事拖拉,遇到问题绕道走,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官位。对此,列宁指出:“官僚主义就是使事业的利益服从于向上爬的需要,就是一味追求地位而忽视工作。”三是生活上的特殊化。有的领导干部谋求特殊待遇,贪图物质享受,挥霍公款。1923年10月,苏共中央在《关于同浪费作斗争》的通告信中提到,有的机关负责人住宅装修过于奢华、职务消费开支过大,有些官员热衷于到国外治病,甚至派亲戚陪同,有些干部家属超期住在疗养院里,浪费国家资源。四是法纪上的淡漠化。有的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国法,利用权力营私舞弊,谋取私利。1923年,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主席古比雪夫在报告中提到,纺织工业托拉斯主席勃拉戈夫收受金钱、钻石项链、金表、貂皮大衣等贿赂,由于贪污受贿风气日渐严重,列宁把“贪污受贿”称为共产党人面临的“三大敌人”之一。上述特权现象在新生的苏维埃国家出现,让人始料未及。

第三,特权现象危害巨大。首先,特权现象损害党的先进性和团结统一。列宁强调,铁的纪律是党团结统一和成为先进部队的重要保证,所有党员不管其职位高低都必须遵守统一的纪律,没有“上等人物”和普通党员的区别。特权现象与党的纪律格格不入,必然损害党的先进性和团结统一。其次,特权现象破坏党群关系。列宁指出,党的力量来自劳动群众,而劳动群众“很会识别谁是忠诚老实的共产党员,谁是那些靠辛勤劳动过活、没有任何特权、根本不会‘讨好领导’的人所厌恶的共产党员”。特权现象滋长蔓延,必然将党和群众隔离开来。再次,特权现象阻碍社会主义的发展。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群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力量,“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特权现象不仅会削弱党的领导力、破坏党群关系,而且也会压抑群众的创造性,无疑是社会主义健康肌体上的脓疮。



二、苏共的反特权斗争及其失败




特权现象在苏共党内不断滋长蔓延,最终在苏联形成了一个特权阶层。在特权阶层形成过程中,苏共开展过激烈的反特权斗争,在特权阶层形成之后,苏共也为反特权付出过艰苦的努力。总的来看,苏共的反特权斗争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一)列宁晚年的反特权斗争

为了遏制特权现象蔓延,列宁领导党和国家开展了反对特权的斗争,反特权的举措主要有三项。

一是加强权力监督,防止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在列宁的领导下,党中央于1920年1月决定成立国家监察机关工农检查院,取代原来的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加强苏维埃政权内部的权力监督。由于工农检查院无法有效监督党的领导机构,1920年9月,俄共(布)九大决定成立与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1921年召开的党的十大进一步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同侵入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员滥用自己在党内和苏维埃中的职权的行为”作斗争,同时,党的各级地方组织也成立了与本级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党和国家监督机构的设立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特权化倾向。此外,列宁还十分重视群众监督,主张“使所有的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为此,他起草了《工人监督条例》,建立了群众信访制度,推动政府实行政务公开,以防止权力徇私与暗箱操作。

二是制定法令法律,依法惩治特权行为。面对官僚特权的蔓延,列宁主张发挥法治的反特权作用,他强调:“假使我们拒绝用法令指明道路,那我们就会是社会主义的叛徒”,必须“切实执行并彻底执行苏维埃政权的法律”。列宁亲自起草了《关于切实遵守法律的决定提纲草稿》等法令,领导苏俄制定了《关于贿赂行为》《关于严格遵守法律的决议》《对惩治贪污的法令草案的修改》《关于肃清贿赂行为》《苏俄刑法典》《关于不准亲属同在一个苏维埃机关中工作的法令》等法令法律,运用法律手段惩治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等官僚特权行为,并且主张“对共产党员的惩办应比对非党人员加倍严厉”。

三是开展清党运动,把特权思想严重的人清理出党的队伍。列宁把特权和腐败视为党的大敌,领导和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清党运动,把那些“一心想从执政党党员的地位‘捞到’好处而不愿肩负为共产主义忘我工作的重担的人”清理出党的队伍。清党运动发生在向新经济政策过渡时期,在俄共(布)十大做出清党决定后的一年时间里,共计清除159355名党员,其中近17000人因受贿、勒索或其他舞弊行为被清除,占全部被除名党员的近11%。当时苏俄广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共产党员的称号要担负很多义务,但是只给他一项特权——最先为革命而战。”列宁领导的反特权斗争,给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也纯洁了党的队伍,有效地遏制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蔓延的势头。

(二)赫鲁晓夫反特权的制度改革

列宁逝世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苏共党内逐步蔓延。斯大林时期,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不仅享受高薪和额外补贴的“特殊工资”,还享有名目繁多的特殊待遇,特权现象开始制度化。赫鲁晓夫担任总书记后,针对斯大林模式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其中有两项改革措施对于治理严重的特权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工资和待遇制度改革。赫鲁晓夫于1957年推行工资制度改革,大幅降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工资水平,规定政府部长每月工资最高为8000卢布。此前,政府部长的月工资最高达两万多卢布,党中央各部领导人的工资也相应降低,如苏共中央宣传鼓动部长的月工资由原来的15000卢布减为5000卢布。斯大林时期的“钱袋”制度也被取消了,普通工人的工资得到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提高了60%—80%。工资制度改革缩小了领导干部与普通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赫鲁晓夫大量削减领导干部的特殊待遇,例如撤销了地方各级机关的疗养院网,减少了配备公车的领导人数量,取消了领导干部免费早餐和午餐、免费定期疗养等特殊福利,享受特权的人数大大减少。

二是干部制度改革。赫鲁晓夫废除了斯大林时期的官职等级名录制,采取干部任期制和轮换制,打破了干部职务终身制和长期固定不变的局面,这意味着各级领导干部的经常更换。对于领导干部经常更换的合理性,赫鲁晓夫在1961年召开的苏共二十二大上做了论证。他认为这是“发展我们民主制的一大步骤”,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党、一切社会团体和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官职等级名录制导致的结果是“拥有这些职位的领导干部就逐渐转化为拥有自己利益、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等特殊的社会集团”,而大量领导干部的定期更换,则从根本上触动了官僚特权阶层的利益,客观上有效遏制了特权现象的蔓延。正如麦德维杰夫所说,这意味着“党的各级干部再不能把自己的职务看成是毕生占有的职业和终身受用的特权”。

赫鲁晓夫反特权的改革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他的改革触犯了特权者的既得利益,造成了干部队伍的不稳定,再加上他后来独揽大权,压制民主,甚至搞起个人迷信,最终导致他失去了广大干部的支持。1964年10月,赫鲁晓夫被苏共中央主席团解除了第一书记职务。此后,苏共的特权现象趋于严重化。

(三)安德罗波夫高举反特权之斧

安德罗波夫担任总书记后,面对的是一个特权和腐败盛行的苏联,他的前任勃列日涅夫在主政的18年中,用干部终身制取代了干部任期制和轮换制,给予领导干部高薪和各种特殊待遇,官僚特权阶层的享乐奢靡与普通群众的困苦贫穷形成了鲜明对比。安德罗波夫上台伊始就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反腐肃贪、整顿劳动纪律、改革经济体制,被称为拯救苏联的“改革三板斧”,其中的反腐肃贪直指党和国家中严重的特权和腐败现象。

安德罗波夫认为,苏联的危险不是来自帝国主义,而是来自党和国家内部的特权和腐败。他在担任总书记的就职演讲中强调,要“向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更有力的斗争”。《真理报》发表社论指出,必须彻底铲除“官僚主义”及“不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滥用职权”的现象。后来的实践证明,安德罗波夫对苏联的特权和腐败发动了猛烈进攻,并且冲击了苏联的官僚特权阶层。据统计,从1982年11月至1983年底,仅党中央、政府部长以及州党委第一书记以上职务的高级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而被撤换的就有90多人,150个州级领导人中有47个被撤职。其中,勃列日涅夫出生地乌克兰的25名党委第一书记有9名被罢免,勃列日涅夫“领地”哈萨克的20名党政要员有7人被整肃。被处理的官员不乏身居高位的权贵,比如勃列日涅夫的女婿、内务部第一副部长丘尔巴诺夫,许多大搞特权和腐败的官员被关进了监狱,还有的被枪决,比如勃列日涅夫的生前好友斯米利亚科夫。

安德罗波夫大力惩治特权和腐败,虽然遭到官僚特权阶层中许多人的痛恨,但是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信心,缓和了普通群众与官僚特权阶层的对立情绪,对于改善党群关系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遗憾的是,安德罗波夫只担任了15个月的总书记,而且有将近一半的时间是在病床上度过的,他直到去世也未能撼动苏联官僚特权阶层的根基。契尔年科继任总书记后,虽然强调“必须始终不渝地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但是他对特权和腐败的惩治却没有保持安德罗波夫执政时期的猛烈势头,而且他任职总书记的时间同样十分短暂。

(四)戈尔巴乔夫反特权的失败

戈尔巴乔夫掌握苏共最高权力时,苏联的特权现象十分严重,领导干部按照级别享受各种特权,“高级领导人的特权制度不只限于免费食品,他们的住房、别墅、汽车等很多的费用也都由国家或党的预算负担”,享受各种特权的人数“达到50万—70万人,加上其家庭成员有300万,占全体居民的1.5%”,特权现象和特权阶层广为社会诟病。戈尔巴乔夫顺应社会要求,举起反特权的大旗。其反特权的措施主要包括三项。

一是整顿特权思想和作风。戈尔巴乔夫上任伊始,就在党的高层领导干部中进行了一次“和平清洗”,迫使官僚特权阶层中的一大批干部退休或离职,并补充任命了一大批年轻干部,到苏共二十七大召开前,有60%的部长被撤换。戈尔巴乔夫强调,领导干部“必须永远放弃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不应有的种种特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好好反省自己的特权问题和以权谋私问题,并下令停止用中央预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给予伙食补助,削减领导干部的特供商品,力图纠正不良的党风和社会风气。

二是惩治特权和腐败行为。戈尔巴乔夫在任期间将安德罗波夫主政时期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公之于众,加快审理契尔年科任职期间停滞的腐败案件,鼓励人民群众揭露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他在担任总书记初期,通过中央报纸“对包括全苏、加盟共和国和州一级部长在内的一批不称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不客气地点了名,相当大一批干部被法办、撤职、开除党籍,受到各种处分”。1986—1989年,他把州委书记、区委书记、加盟共和国党的领导干部更换了82.2%。

三是改革特权滋长的体制弊端。苏共的特权现象与苏联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苏联社会对于政治体制改革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戈尔巴乔夫认为,严重的特权现象和腐化的官僚特权阶层是斯大林体制的必然产物,是经济改革的巨大障碍,要彻底解决特权问题,必须改革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从1988年6月的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开始,戈尔巴乔夫发动了政治体制改革。他大力倡导公开性和民主化,鼓励新闻媒体打破“批评禁区”,高度评价赫鲁晓夫的“去斯大林化”改革,为“持不同政见者”平反,主张“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反对把政治权力集中于苏共手里。这实际上是以削弱党的领导的方式去反对特权。

但是,戈尔巴乔夫一方面高举反特权大旗,另一方面又十分贪恋特权。他没有叶利钦拒绝接受国家分配的高级别墅的气魄,甚至在下台时还请求叶利钦保留他的特权待遇,更重要的是,他揭开了特权体制的盖子,却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也未能掌控改革的方向,甚至连反特权的旗帜也被叶利钦夺走了,以致改革滑向全盘否定苏共历史、取消苏共执政地位的泥潭,最终导致反特权斗争失败。



三、苏共反特权斗争失败的历史教训




特权现象与苏共的性质相对立,与苏共的奋斗目标相背离,反特权是苏共执政后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任务。苏共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但遗憾的是,它未能阻止特权现象的蔓延和特权阶层的形成,特权阶层就像党的健康肌体上的一个毒瘤,不断吞噬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削弱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直至苏共灭亡。苏共的反特权斗争由党中央发动,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却以失败而告终,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一)苏共没有培育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党内政治生态是指党内政治生活的环境和政治风气的状态,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守根本政治立场、发扬优良作风、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因而也是遏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蔓延的天然屏障。在列宁时期,苏共形成了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但是后来遭到了严重破坏,以致在苏共执政的大部分时期内,党的纪律和制度松弛,官本位思想和家长制作风普遍存在,裙带关系和商品交换原则在党内盛行,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提供了深厚土壤,给反特权斗争制造了重重阻力。糟糕的党内政治生态突出表现为三种不正之风。

一是个人崇拜之风。个人崇拜的实质是权力崇拜,列宁逝世后,个人崇拜之风开始在苏共党内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以斯大林个人迷信为首的迷信等级制”,以致党内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手握大权的各级领导人实际上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特权现象逐步蔓延。赫鲁晓夫批判了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及其严重后果,但是他后来也搞了个人崇拜,在各种歌功颂德声中,他被吹捧为“红军的缔造者”和“宇宙之父”,不过由于他很快被解除了第一书记职务,在他当权期间,特权现象没有大肆蔓延。勃列日涅夫在担任总书记期间制造了严重的个人崇拜。在他的授意下,他被授予元帅军衔,四次被授予苏联“英雄”称号,获得了200多枚勋章和奖章,被吹捧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今天的列宁”。1976年,党中央专门为他安排活动庆祝70寿辰,《真理报》连续七天开辟专栏为他歌功颂德,而这一时期正是苏共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大肆蔓延的时期。

二是享乐奢靡之风。苏共执政期间,享乐奢靡之风十分严重。斯大林时期,领导干部按照级别可以享有别墅、专车、在特供商店购买紧缺商品和进口奢侈品的特权。赫鲁晓夫时期仅就住房看,每一个中央主席团成员或同级政府官员拥有四套住宅,包括莫斯科的一套公寓和一套由国家提供各项服务的豪华住宅、市郊一栋乡村别墅和黑海海滨一栋夏季别墅。勃列日涅夫时期奢靡之风更盛,他本人喜欢狩猎和开高速汽车,收藏了100多把豪华猎枪,拥有30多辆私人轿车。戈尔巴乔夫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慷慨激昂地说,他根本就没有私人别墅,事实上他“喜爱生活得富足、奢侈和舒适”,不仅在列宁山上修建了新住宅,而且在莫斯科郊外、皮聪达都建了别墅,还在福罗斯修建了超级现代化的别墅。享乐奢靡之风是特权现象的催化剂,特权现象反过来又加剧了享乐奢靡之风,二者“同频共振”,使反特权斗争无法持续,流于形式。

三是干部选拔中的不正之风。斯大林严重破坏了苏共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被虚置,民主选举流于形式,各级干部由上级任命,其“地位和晋升完全取决于‘上层’,取决于领导的态度和意见,取决于档案和私人关系”,而不是取决于“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就连赫鲁晓夫的飞黄腾达也不例外,他坦言,因为有幸结识了斯大林的妻子,自己才有机会得到斯大林的赏识和信任,“她在斯大林面前为我唱赞美诗,于是斯大林就叫卡冈诺维奇帮我的忙”。从斯大林时期开始,干部选拔中的不正之风在党内一直存在,这种不正之风不仅助长了个人迷信和权力崇拜,而且造成了人身依附和利益结盟,使特权现象根深蒂固,难以治理。

(二)苏共没有实现对政治权力的有效制约

政治权力是政治社会的核心要素,是国家构建和维持政治统治秩序、权利分配体系、利益分配格局的强制性力量,也是特权者谋取特权和私利的重要工具。特权指的是少数人享有的特殊权利,其背后是特殊利益,特权可能不受政治权力保障,但必须借助政治权力才能实现。在苏共执政期间,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却又没有得到有效制约,是苏共党内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泛滥的关键原因,也是苏共反特权失败的一个重要教训。

一方面,权力监督虚化导致反特权斗争无法深入。列宁十分重视权力监督。他在十月革命胜利后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初步建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包含了执政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加强了执政党对政治权力的监督,有效防止了政治权力的滥用。列宁在任期间,苏共的特权现象并不严重。但是,从列宁因病不能正常履职开始,监察委员会的地位逐渐下降,职权不断被削弱,难以发挥监督功能,与此同时,群众信访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也逐渐虚化。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先后颁布了《人民监察法》《人民监督条例》《苏联人民监督法》,并建立了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系统,到1981年,苏联拥有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4600个、人民监督小组和人民监督岗近128万个、人民监督员1000万人。但是,人民监察委员会并不监督党的机关的工作,实际上所起的作用并不大。由于政治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反特权斗争就没有抓住主要矛盾,与特权现象始终处于此消彼长的关系之中。

另一方面,特权的制度化和合法化缩小了反特权的对象范围。为了防止人民的“公仆”变成特权者,列宁反对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待遇。他高度赞扬巴黎公社“取消支付给官员的一切公务津贴和一切金钱上的特权”的做法,认为把国家公职人员的报酬减到“普通的工人工资”的水平,就能够将国家机关中“特权制、‘长官制’的痕迹铲除干净”。因此,十月革命刚取得胜利,列宁就亲自起草了《关于人民委员、高级职员和官员的薪金额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人民委员会的委员也只能每月领取最高不超过500卢布的工资,加上给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属每人补贴的100卢布,大体上相当于中等工人工资水平。但是,从斯大林时期开始,各级官员享受的特殊待遇越来越多,而且在权力的阶梯上爬得越高,享受的特殊待遇就越多,“假如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享有一切了——你进入了共产主义”。这些特殊待遇虽然与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相背离,却为党和国家的制度所认可,虽然在政治伦理上缺乏正当性,却具有制度和政策上的合法性,是一种制度化的特权。制度化的特权同样是政治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结果,而且意味着政治权力严重偏离了人民利益的目标,但这类特权却不是反特权斗争打击的对象,这就极大地削弱了反特权斗争的威力和效果。

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是党内政治生态恶化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又进一步恶化了党内政治生态,由此导致三个严重后果:其一,党内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其二,很多党员甚至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逐渐动摇;其三,党内很多人逐渐脱离群众,他们不是一心为群众谋利益,而是设法为自己和亲属谋特权和私利。由此看来,苏共逐渐变味、变色、变质了。

(三)苏共的反特权斗争缺乏连续性

纵观苏共74年执政历史,反特权斗争可谓一波三折、断断续续,没有一以贯之。执政初期,特权现象开始萌芽,列宁及时告诫全党,并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特权行为,纠正领导干部的官僚化倾向,有效遏制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快速蔓延的趋势,因此在列宁时期,苏共的特权现象并不算严重。然而,列宁在位时间并不长,他逝世后,许多加强权力监督、惩治和防范特权现象的正确举措没有继续施行。在斯大林加强权力集中的过程中,反特权斗争逐渐偃旗息鼓,于是特权现象迅速反弹,日趋严重,并且很多特权现象被合法化。斯大林去世后,赫鲁晓夫面对严重的特权现象再次大张旗鼓地反对特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没有继续深入。接下来的勃列日涅夫时期似乎又回到了斯大林时期,苏共的反特权斗争再次停滞,特权现象再次反弹并“蓬勃”发展。之后的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想对特权现象发起进攻,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反特权斗争收效甚微。戈尔巴乔夫对特权“既恨又爱”,他一方面痛斥特权现象,另一方面又十分享受特权带来的快乐。这种沉湎于特权的“温柔乡”里高举反特权旗帜的矛盾态度,注定反特权斗争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

苏共一波三折的反特权斗争造成了两个严重后果。第一,消解了反特权举措的威慑力。特权现象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反特权斗争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工程,必须长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然而,苏共的反特权斗争摇摆不定,上一届领导人严厉惩治特权现象,而下一届领导人又放任特权现象滋长,这就使得反特权斗争前功尽弃,同时也反映出党中央反特权的态度不坚决,在这种情况下,反特权举措的威慑力会大幅下降,反特权斗争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第二,消耗了人民群众的耐心和信心。反特权的重要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的平等权利和根本利益,苏共推进反特权斗争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并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同时,人民也是反特权的重要力量,反特权斗争要深入开展,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然而,苏共的反特权斗争像一辆走走停停的列车,让人民群众在希望与失望的交替中饱受煎熬。多次反复之后,人民群众与苏共的距离越拉越大,对苏共的耐心和信心逐渐消耗殆尽。


平台编辑 | 段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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