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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维辉丨古代文献解读中的“当代语感干扰”问题(上)

汪维辉 中国训诂学研究会 2023-05-17


古代文献解读中的“当代语感干扰”问题*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文学院 汪维辉



提 要:人们在解读古代文献时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叫“以今例古”(又称“以今律古”),就是用后代的语言文字习惯去误解先前时代的语言文字,即使是专业研究者也难以尽免。“以今例古”导致研究失误,人们往往习焉不察,很有必要深入探讨。本文剖析“以今例古”现象,分类列举实例,认为“以今例古”的主要原因有二:客观原因是语言文字和思想观念等随时随地在发生变化,主观原因是“当代语感干扰”。只有摆脱“当代语感”的干扰,才能不断逼近古代语言文字和古人思想感情的真相。摆脱之道,一是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是要努力培养古代的语感,三是要学习和研究。
关键词:古代文献;以今例古/以今律古;当代语感干扰;汉语史;汉字史

人们在解读古代文献时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叫“以今例古”(又称“以今律古”),就是用后代的语言文字习惯去误解先前时代的语言文字,即使是专业研究者也难以尽免。这里的“今”和“古”跟“古今字”里的一样,都是相对而言,“今”相当于较晚的时代,“古”则指相对较早的时代。“以今例古”导致研究失误,深层原因是“当代语感干扰”,人们往往习焉不察,很有必要深入探讨。本文剖析“以今例古”现象,列举实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求教于同道。

一、“以今例古”举例

凡是需要阅读古代文献的领域,都存在“以今例古”的问题,涉及词汇、语法、语音、文字、观念等各个方面。例子俯拾即是,下面分类列举一部分以资讨论。分类只是大致的,各类之间或有交叉,有的例子可归此亦可归彼。

1.词汇


有些词古今意义不同,最容易“以今例古”,因此这方面的例子也最多。以下酌举数例。

1)太阳

“太阳”是什么时候开始指称“日”的?王力(1958/1980:486)所引的第一条例子是《世说新语·宠礼》:“王公曰:‘使太阳与万物同晖,臣下何以瞻仰?’”潘允中(1989:45)则引《释名·释彩帛》:“赤,赫也,太阳之色也。”认为:“可见日的同义词‘太阳’,在汉魏以前已经通行了。”友生真大成教授指出:此例“太阳”恐怕不是指“日”,而是“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四象之一。《说文·赤部》:“赤,南方色也。”四象中“太阳”正对应南方。《诗·大雅·瞻卬》“妇无公事,休其蚕织”下孔疏:“其纮,天子以朱、诸侯以青者,以朱,南方,太阳之色,故天子用之;青,东方,少阳之色,故诸侯用之,所以下天子。”“太阳”“少阳”对应“南方”“东方”、“朱(朱雀)”“青(青龙)”。维辉按:真说甚是。古书中的许多“太阳”跟今天指称“日”的其实不同,很容易发生“以今例古”的错误。(汪维辉 2014)正如王力(1958/1980:486)所说:“‘太阳’二字连在一起是汉代的事,那时‘太阳’的‘阳’是‘阴阳二气’的‘阳’。‘太阳’在最初并不专指‘日’,而是指极盛的阳气,或这种极盛的阳气的代表物。”

2)走

“走”古代表示run,今天表示walk,由于两者只有速度的差别,所以很容易“以今例古”。正因如此,学界对“走”字何时产生“行走”义的看法就相当分歧,据杨荣贤(2010)研究,有产生于上古、魏晋南北朝、唐代、宋代、明代诸说,几乎涉及汉语史上的各个时段。事实当然不可能如此。杨荣贤(2010)对此有详细而深入的分析,这里只引她对上古说的讨论。任学良(1987)所举的例子有:

(1)君若从君而走患,则不如违君以避难。(《国语·鲁语下》)

(2)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仪礼·士相见礼》)

(3)寡君寝疾……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左传·昭公七年》)

(4)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左传·昭公七年》)

罗正坚(1993)则举了下例:

(5)齐中大夫有夷射者,御饮于王,醉甚而出……门者刖跪请曰:“足下无意赐之余沥乎?”夷射叱曰:“去!刑余之人,何事乃敢乞饮长者!”刖跪走退。(《韩非子·内储说下》)

此外,《汉语大字典》“走”字条亦以《礼记·玉藻》“走而不趋”例作为“步行,脚交互向前迈动”义项的书证之一。

杨荣贤(2010)认为:例(1)(2)是“前往、趋往”义,(3)(4)(5)和《礼记·玉藻》“走而不趋”都是“快走”义,都不是今天的“走”。这个意见是对的,“走”在上古还没有产生“行走”义。比如例(4),“循墙而走”是说沿着墙根快步地跑,而不敢大摇大摆地走。这是正考父自撰的鼎铭,表达了他地位越高越是谦恭的态度。关于这段鼎铭的意思,下文“莫余敢侮”条还会再讨论。今人之所以会认为上述例子中的“走”相当于walk,是受到了“当代语感”的误导。

3)快马/快牛/快犬

“快”是什么时候产生“快速”义的?这是汉语史学界讨论很多的一个问题。人们常常举的例子是“快马/快牛/快犬”,认为其中的“快”就是“快速”义,但是墙斯(2021)指出不能这么理解:

“快”在魏晋南北朝常作定语修饰牲畜名“马”“牛”“犬”等,间或作谓语描述牲畜名。以往多认为这类“快”表示快速义。

(1)孚自选温信者三人,不语所之,皆敕使具脯粮,不得持兵仗,各给快马。(《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列传》)

(2)彭城王有快牛,至爱惜之。(《世说·汰侈》)

(3)吴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搜神记》卷四)

(4)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名曰“乌龙”。(《搜神后记》卷九)

(5)(牛)尿射前脚者快,直下者不快。(《齐民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

指示中心语名词的某种属性特征是定语成分的语义功能之一。马作为古代交通工具,速度快慢可视为其比较稳定的功用属性,因而容易将“快马”理解为“快速的马”。然古汉语中形容马品质优良、擅长驰走还可用“良(马)、善(马)、俊(马)、利(马)、健(马)”等词修饰,这些词表示好、健壮等义,不表示快速义。可见,形容词X描述“马”与X是否表示快速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仅依据“快”可以描述牲畜名,还不能断定“快”确表快速义。

“牛”“犬”的功用属性通常不包含行走速度,语境中需要强调牛、犬的行走速度,“快牛/牛快”“快犬/犬快”才可能理解为“跑得快的牛”或“跑得快的狗”。但从例(2)-(5)来看,“快牛”“快犬”并非指速度快慢。例(5)下文为:“乱睫者抵人。后脚曲及直,并是好相,直尤胜。进不甚直,退不甚曲,为下。行欲得似羊行。”这里是在划分牛的优劣,即哪种牛属于“好相”,哪种牛“尤胜”,哪种牛“为下”。例(3)、(4)也不是在谈论狗的奔跑速度,而是称赞狗对主人忠诚、救主人于危难中的事迹。

前辈学者早已指出“快”在中古汉语时期产生佳、好义。(张相 1953/1977:577、董志翘 2003、王云路 2010:16等)在此基础上,付建荣(2018)进一步明确指出魏晋南北朝文献中的“快马”“快牛”“快犬”之“快”均非快速义,而应释作佳、好义,“快马”“快牛”“快犬”即好马、好牛、好犬。付说可从。

墙说是。“快马”“快牛”“快犬”跟“快雪”“快雨”“快风”之“快”是同样的意思,都不是指速度快。汪维辉(2000/2017)对此类“快”的理解亦有误,应予纠正。今人之所以会发生误解,原因还是“以今例古”:看到这些“快”字就下意识地把它当作今天最常用的意思去解读了。

4)默默

王泗原《古语文例释》“158.默默非沉默不言”条力证“古语文,表沉默不言之意惟云默(嘿,墨),不用叠字默默[1]”,节引如下:[2]

《楚辞·卜居》:“世溷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文选》五臣注:“嘿嘿,不言貌。”郭沫若以默默为“沉默”。均非是。郭云:“单就这几句话看来,它和屈原思想便大有径庭。屈原……何曾是受了诽谤而沉默了下来呢?……他何曾‘默默’了?”(《黄钟与瓦釜》)尤不明《卜居》之意。

以默默为默,为默然,乃后起之义。秦宓曰:“仆文不能尽言,言不能尽意,何文藻之有扬乎?昔孔子三见哀公,言成七卷,事盖有不可嘿嘿也。”(《三国志·蜀·秦宓传》)不可嘿嘿,谓当言。此后起之义,不得援以解《卜居》之默默。

结论:(一)古语文叠字默默之用法有二:一以形容世之溷浊不清,如《卜居》“世溷浊而不清”一段,《吊屈原赋》“时不祥”一段,《新序》“五墨墨”一段所云之情状。一以形容不得意,心情拂逆,郁懑。墨墨并无沉默不言之意。《卜居》之默默乃第一用法,绝非谓屈原沉默。

(二)古语文表沉默不言惟云默,示默之状曰默然。而不用叠字默默。

凡叠字,由叠音生义,与双声字叠韵字之由双声叠韵生义,其理同。叠字,双声字,叠韵字,皆不得以原单字说解之。

王说举证详确,结论可信。原文颇长,此不具引。《文选》五臣注的“嘿嘿,不言貌”是唐代人以“当代语感”误解上古典籍的例子,今人沿袭其误。

5)唱

张永言师(1975/2015)辨析一件唐代“唱衣历”中“唱”字的含义,给我们以很大的启发。下面引述该文大意。

北京图书馆藏敦煌写本“成字96号”《目连救母变文》的背面有一件资料,摘录如下:

法律德荣唱紫罗鞋雨(当作“两”),得布伍伯捌拾尺,支本分一百五十尺,支索(?)延定真一百五十尺,支索(?)政会一百五十尺,支图福盈一百五十尺,赊二十尺。……僧政愿清唱绯绵绫被,得布壹阡伍伯贰拾尺,旧儭壹仟尺,支图海明一百五十尺,……金刚唱扇,得布伍拾伍尺,……法律道英唱白绫袜,得布叁伯尺,又唱黄盡(当作“畫”)坡(当作“被”或“帔”),得布伍佰尺,支图道明一百五十尺,支本分一百五十尺,……

1931年向达在《敦煌丛抄》中首次披露这件资料,以为是“僧人书在外唱小曲所得账目,所唱小曲名目有‘紫罗鞋雨’‘绯绵绫被’‘扇’‘绫袜’之属。……凡此寺院僧人演唱小曲唱文,其痕迹犹有可见者也”。此后任二北、冯宇、叶嘉莹均沿袭其说,“几十年来不同学术领域的一些学者都把这件敦煌资料看作一篇‘唱曲账’,并由此出发作出种种推断。……事实上,上述诸家对这件资料所作的解释都是不正确的,而其关键则在于误解了其中的‘唱’字。这个‘唱’并非一般‘歌唱’、‘唱曲’的‘唱’,而是佛寺特殊用语‘估唱’、‘唱衣’的‘唱’;‘紫罗鞋两’等并非和尚歌唱的曲子,而是他们唱卖的实物。这一点早在1950年美籍学者杨联升就已经指出,可惜任、冯、叶诸家全未留意。”所以,这件资料“并不是什么‘唱曲账’,而是所谓的‘唱衣历’;它跟唐代僧人‘唱曲’、‘作曲’、‘清唱’、‘演唱’,以及兼职当艺人,得实物工资等等通统毫无关系”。

张先生的看法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同,他对致误之由的分析也切中肯綮。

古代的避讳会造成一些特殊的词汇现象,不明就里,也很容易“以今例古”,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6)严妆

《孔雀东南飞》:“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其中的“严妆”一词,当代的一些权威辞书如《辞源》[3]《辞海》和文选注释如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郭锡良主编《古代汉语》以及高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等,都把它看作状谓结构,解释成“整齐妆束”“端整装束”“整妆,好好妆扮”“郑重地梳妆打扮”“打扮得整整齐齐。以下几句描述她小心打扮”等,看似很切合文意,实际上却是误解,这样望文生义地去注释和理解这个“严”字的人不在少数。这里的“严”有特殊含义,《辞源》“严”字条:“⑧穿戴装束。汉明帝名刘庄。装避讳作严。……装具也叫严具。”这是对的。其实不独“装”字,“妆”也要避讳。“装”“妆”因为与“庄”同音,在汉明帝时期都要改成“严”,比如把“妆具”说成“严具”,“办装”说成“办严”,“装饰”说成“严饰”,等等。这样的避讳在当时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直到东汉亡国都是如此。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人们就渐渐地把“严”字当作“妆”“装”的同义词了。到了魏晋时代,虽然不必再避“庄”字讳,但当时人还常常把该用“妆”“装”的地方写作“严”,例子不胜枚举。正因为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严”和“妆”“装”是同义的,所以可以构成“严妆(装)”这样的同义复合词,意思就是装束或梳妆打扮,还可以倒过来说成“妆(装)严”,这清楚地表明它们是联合结构而非偏正结构。所以说,《孔雀东南飞》中的“严妆”只能解释成“梳妆打扮”,而不能把“严”理解为修饰性成分。今人的误释都是缘于不了解“严”字的这一特殊含义而“以今例古”。实际上早在唐代,颜师古注《汉书》时就已经发生了误解。《汉书·五行志上》:“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师古注:“将迎夫人,故为盛饰。”以“盛饰”释“严饰”,说明师古并没有弄清“严”字的确切含义,只是按字面做的解释。所谓“严饰”,就是“装饰”,并不包含庄、盛一类的意思,如同“严妆”就是梳妆一样。(汪维辉 1990a)

2.语法


今语法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古代的语法现象很容易用后代的语法观念去理解,导致误读。常见的有误解词性、误解结构等。

1)币

《史记·屈原列传》:“(张仪)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画线句高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注:“又凭借丰厚的礼物贿赂楚国当权的臣子靳尚。”注释中的“凭借丰厚的礼物”对应原文的“因厚币”,那么这句话就没有了谓语,“贿赂”二字又从何而来呢?注者大概只知道“币”有名词“礼物”义,而不知道它在古代还可以用作动词(古汉语名词活用作动词是很常见的),义为“送礼物;贿赂”。比如《庄子·说剑》:“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史记·赵世家》:“今发百万之军而攻,逾年历岁未得一城。今以城市邑十七币吾国,此大利也。”《韩非子·存韩》:“今贱臣之愚计: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此例的“重币用事之臣”与“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语例相同,尤能说明问题。中学《语文》课本的文言文注释中,此类“以今例古”的问题甚多。[4]。又,“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实际上是一个句子而不是两个,“设诡辩”是全句的谓语,“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是介词短语充当状语,整个句子的意思是: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通过重重地贿赂当权的臣子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汪维辉 1990c)

2)树杞/树桑/树檀

有人认为这是“大名冠小名”,如《诗经·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余冠英《诗经选》:“‘树杞’就是杞树,就是柜柳。”(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80页)这是误解。《正义》:“无损折我所树之杞木。”看作定中结构,正确。上古时代确实存在“大名冠小名”的语法现象,[5],但是《诗经》中的“树杞/树桑/树檀”却不是,因为《诗经》时代“树”还没有名词“树木”的意思,都是动词,当“种植”或“竖立”讲,如《小雅·巧言》:“荏染柔木,君子树之。”“树”当“树木”讲要到《左传》中才见到。这是把动词“树”误解成了今天的名词“树”。

3)地

《世说新语·方正44》:“桓大司马诣刘尹,卧不起。桓弯弹弹刘枕,丸迸碎床褥间。刘作色而起曰:‘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桓甚有恨容。”其中“如馨地”的“地”字,汉语史学界通常把它看作语助词“地”[6]的最早例证。最先提出这一看法的是吕叔湘先生的《论底、地之辨及底字的由来》(1943年):“地字的来历不明,最早的例子见于《世说新语·方正篇》:‘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但只有这么一个孤例,下去就要到唐人诗中才有私地,忽地等例。”由于吕先生的崇高声望,大家对这个说法基本上都深信不疑,这个例子被反复引用。[7]甚至有人对吕说做了进一步发展,比如殷正林《〈世说新语〉中所反映的魏晋时期的新词和新义》(《语言学论丛》第12辑,1984年)说:“地,作语尾,产生于魏晋,《方正》:‘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如馨地’在句中的语法作用可能有两种,一是作定语(中心语省略),指桓温弹丸的本领,‘地’就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定语语尾‘的’;一是作状语,‘地’就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状语的语尾‘地’。虽然从此例不易确定‘地’究竟属于哪种语尾,但是在这里是语尾则不容置疑,吕叔湘先生认为这是一个孤例,……我们在晋代的《搜神记》中(98)发现一个例子:‘祐知其鬼神,曰:“不幸疾笃,死在旦夕,遭卿,以性命相托。”答曰:“……吾今见领兵三千,须卿,得度簿相付。如此地难得,不宜辞之。”’‘地’在句中作状语的语尾。这样,就不能再认为《方正》一例是‘孤例’了。”其实殷文所补充的这个例子完全是错误的,其中的“地”绝非语尾,而是实词,指官位、地位。原意是说,我把“领兵三千”的阴间官位让给你,像这样的位子是很难得的,你不应该推辞。魏晋人重门地,“地”的这一用法在当时是习见常用的,《世说新语》中就不乏其例。张永言师主编的《世说新语辞典》“地”字条立有“境地。……也指职位”一个义项,就引了《搜神记》的这个例子,理解不误。考六朝“如馨”“尔馨”“宁馨”有两种用法,一是直接作谓语,如“正自尔馨”(世说·品藻26),一是作定语修饰名词,如“田舍儿强学人作尔馨语!”(文学33)“王文开那生如馨儿!”(容止29注引《语林》)而以后一种用法为多。“如馨地”结构与“如馨儿”“尔馨语”相同,“地”也是名词,这里指地方,全句意谓:“这样的地方难道是可以凭借斗战来求胜的!”“地”并不是什么语尾。这句话应该标点作:“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桓大司马”即桓温,为东晋一代名将,“刘尹”指刘惔(字真长),是当时有名的清谈高手。桓去拜访刘,刘却“卧不起”,桓自然不免生气,就用弹丸弹其枕以示威胁和侮辱,刘也不甘示弱,用一句“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来回敬,暗含讥讽和轻蔑:你不过是只知道靠斗战求胜的一介武夫而已,但这里可不是你的用武之地!言下之意是我这里乃是清谈的场所;若论谈玄析理那一套,你可不是我的对手。正因为刘惔的这一句回敬颇为尖刻,所以桓温听后“甚有恨容”。(汪维辉 1996)这是把实词误认作虚词的例子。可见即使是吕先生这样的大家,偶尔也会被“当代语感”所左右。

4)莫余敢侮

《左传·昭公七年》:“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兹益共,故其鼎铭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贾逵注:“循墙而走,不敢安行也。”杜预注:“其恭如是,人亦不敢侮慢之。”黄扶孟(黄生)说:“循墙而走,指小儿之学步者。虽学步小儿,余亦不敢侮之,所谓三命滋益恭也。旧注非。”(见《义府》卷上)沈钦韩说:“言无有余所敢侮之人。此自铭,不当言人之无侮于己也。”(见《左传补注》,《清经解续编》卷五九三,第三册,页62b)

贾、杜说是,黄、沈二人均误解句式,将作宾语的“余”当作了主语,使文意完全相反了。“莫余敢侮”是上古汉语中的所谓“宾语前置”句式,“莫”是否定性无定代词,相当于“没有人,没有谁”,“余敢侮”即“敢侮余”,否定句中代词充当宾语,前置于动词和助动词之前。按照今天的语序,就是“没有谁敢欺侮我”。《庄子·杂篇·列御寇》:“正考父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而俯,循墙而走,孰敢不轨![8]如而夫者,一命而吕巨,再命而于车上儛,三命而名诸父。孰协唐许!”可为旁证。这种宾语前置句式在清代口语中早已不存在,黄、沈二人从所谓的义理出发,认为杜注不合情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不懂上古汉语的语法。(汪维辉 2018a)

5)谈何容易

王泗原《古语文例释》“52.徼幸,谈何容易,意非如今人所谓”条说:

东方朔《非有先生论》:“吴王曰:‘可以谈矣,寡人将竦意而览焉。’先生曰:‘於戏!可乎哉?可乎哉?谈何容易?夫谈……非有明王圣主,孰能听之?’”……容易非一词,非今语之容易。古语文与难相对者易,绝不云容易。容乃容许之容,易乃轻易之易。谈何容易者,谈之事何容轻易,犹云谈何可易也。谈,主语,易之受动者。易,动词,轻易,轻忽。容,助动词,用法如可。何,疑问副词。此疑问式。若用否定式,则为谈不容易,犹云谈不可易也。《汉书·杨敞传》:“丘常谓恽曰:‘闻君侯讼韩冯翊,当得活乎?’恽曰:‘事何容易?’”谓事何容轻易,即何可轻视也。何容易与前例同。

王说是。“谈何容易”这句话从古到今发生了重新分析:谈/何容/易→谈/何/容易——“谈”怎么容许轻易→说什么容易。句法关系变了。关键是后人把“容易”识解成了一个词,因此发生了“以今例古”的误读,这个误读大概始于唐代,因之而产生了一个双音词“容易”,参看下文“容易”条。

6)闻所未闻

这句成语本来是一个句子,第一个“闻”是谓语,“所未闻”是它的宾语。《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听到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形容事物非常稀罕”,这是符合原义的,可是却不符合今人实际使用的意义,因为今天的人们通常是把它当作一个形容词来用的,相当于“从来没有听到过”,跟原来的意思和用法都不一样了。试观《汉语大词典》“闻所不闻”条(释义基本同《现汉》)所引的几条书证就不难看出古今用法的差别:

亦作“闻所未闻”。唐元稹《授王播中书侍郎平章事兼盐铁使制》:“得所未得,闻所未闻,昭然发矇,几至前席。”《红楼梦》第一一八回:“那袭人此时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叶圣陶《倪焕之》二:“从英文读本里得知闻所未闻的故事,从国文课里读到经义策论以外的古人的诗篇:在焕之都觉得十二分醉心。”

前两例用作原义不误,可是第三例就不同了:“得知闻所未闻的故事”,“闻所未闻”做“故事”的定语,整个定中短语充当“得知”的宾语,“闻所未闻”只能是“从来没有听到过”,而不可能是“听到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这种例子俯拾即是,比如毛泽东《〈农村调查〉序言》:“他们都给了我很多闻所未闻的知识。”除了做定语修饰中心成分,还有一种常见的用法是“闻”的对象作为受事主语在前面出现,如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许多奇事,则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这种误用始于何时还有待考证,[9]清人的有些例子已经露出端倪,如李汝珍《镜花缘》第六十回:“今日见了紫菱姐姐飞来飞去,业已奇极;谁知还有海外这些异事,真是闻所未闻。”这个例子里的“闻所未闻”理解成“听到了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和“从来也没有听到过”都是讲得通的。在现当代汉语里,误用已经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很少有人再用作原义的,因为按照当代人的语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就是“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意思,这跟文言虚词“所”和“所V”结构已经不为今人所准确了解有关。[10]可是当代辞书的释义几乎都跟《现汉》一样,合于古而不适于今,其中原因值得玩味。

7)每下愈况-每况愈下

成语“每况愈下”来自《庄子·知北游》的“每下愈况”,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可是为什么会从“每下愈况”讹变成“每况愈下”呢?这个问题虽然学界已有很多讨论,但是并没有完全说清楚。据戴佳文(2021)研究,两者并非直接转变的关系,而是经历了两次误解误用,关键是对“况”字的误解。《庄子》原文的“况”字应该是“滋、甚”的意思,“每下愈况”的意思是每往下去,程度越深。《现代汉语词典》即取此说,是正确的。不过“况”的这个意思在先秦就是一个用例很少的冷僻义,至晚中古时期就已经在口语中消亡了。到了宋代,读书人误以为“况”表“比照”义‍,[11]但是在“每下愈况”里又讲不通,于是化用《庄子》时就把“每下愈况”改成了“每况愈下”。这是宋人用“当代语感”误解误改古语的例子。不幸的是,这个错误的讹变形式后来居然通行开来,而且一直流传到今天,而正确的原形反而不为一般人所知了。这就是“约定俗成”的力量。

脚注:

*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东汉至唐朝出土文献汉语用字研究”(21&ZD295)、“汉语词汇通史”(14ZDB093)、“基于大型语料库的汉语弱组构性历时演变与语言演变规律研究”(18ZDA292)、“大语言视域中汉语修辞与词汇、语法互动研究”(20&ZD298)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汉语基本词汇历史演变研究”(16JJD740015)的阶段性成果。承蒙颜世铉先生惠示相关资料,周志锋教授、张安生教授、邵则遂教授及友生戴佳文、陈思捷也提供过意见或帮助。谨此统致谢忱。文中尚存问题概由作者负责。

承颜世铉教授惠告:清代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序》云:“夫周、秦、两汉,至于今远矣。执今人寻行数墨之文法,而以读周、秦、两汉之书,譬犹执山野之夫,而与言甘泉、建章之巨丽也。”这是说用今人所熟悉的文法来读古代之书,会有扞格不通的情形。书中所举之例,有不少即属文献解读中“以今律古”的现象,以下举出两例:(1)卷一,十三“倒文协韵例”,《庄子·山木篇》:“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此本作“一下一上,以和为量”,上与量为韵;《秋水篇》:“无东无西,始于元冥,反于大通。”原文本作“无西无东”,东与通为韵。俞樾说:“‘上下’‘东西’,人所恒言,后人口耳习熟,妄改古书,由不知古人倒文协韵之例耳。”(2)卷七,“不识古字而误改例”,《国语·吴语》“伯父多历年以没元身”,此“元”原作“亓”,此字为“其”之古文,学者不识,改作“元”字。以上前例属词汇方面,后例属文字方面,这都是“以今律古”的情形。(私人交流)维辉按:颜先生所言甚是,关于“以今律古”,前人已多有论述。俞樾所言“后人口耳习熟”,正是本文所谓“当代语感”之意。 

  1. 亦作嘿嘿、嚜嚜、墨墨。 

  2. 《古语文例释》不用书名号,引号也常常不用。为了方便读者,本文引用时增加了书名号和一些引号。下同。 

  3. 《辞源》第三版已改为“整饬,装束”。 

  4. 参看汪维辉(1990c,1992)等。

  5. 参看: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以大名冠小名”条,中华书局1983年版,52-53页;张永言师《训诂学简论》(增订本),29-30页。 

  6. 今读轻声de。

  7. 虽然也有个别学者持不同意见,但大都语焉不详。真正说到点子上的只有柳士镇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41-144页)。 

  8. 成玄英疏:“卑退若此,谁敢将不轨之事而侮之也!” 

  9. 友生戴佳文说:初步考察发现,至迟1919年已见表示“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典型例证:《益世报(天津版)》1919年5月1日第10版:“结婚姻,喜事也。顾曹结婚,举国以为大不幸事。此真鸳鸯谱上闻所未闻之奇文。”(私人交流) 

  10. 张安生教授认为:其中可能还有一定的重新分析机制的作用。首先,该成语的初始用例就是焦点在宾语的强调句,并蕴含该焦点信息非常稀罕的主观评价。那么在运用过程中,“闻所未闻”就有可能发生基于强调焦点的语义偏离,加之“所”的虚化,从而引发“V+O{所未V}”>“V1+M+Neg+V2”(连谓式)的重新分析。其次,“V1+M+Neg+V2”(M:标记)大体平行于现代汉语“V1+M也/都+Neg+V2”(听也没听过、(连)见都没见过)焦点信息同样在受事的强调构式;那么,此类构式对于“闻所未闻”的重新分析也会起到句法语义的类化/感染作用。如果重新分析视角值得考虑,那么,大作所言“闻所未闻”在《镜花缘》中的用法(……海外这些异事,真是闻所未闻)可以作动宾、连谓两解,恰好也可以视为该成语在重新分析过程中所呈现的新旧结构重叠的过渡状态。(私人交流)笔者感谢张教授的指教,觉得她的看法很有道理。 

  11. 因为这是“况”在宋代(至少是书面语体里)的常用义。实际上这个误解至迟始于晋人郭象和李颐,后来被很多学者所接受。除此之外,“况”还被误解为“意况”“饶益”“喻晓、显明”等,详参戴文。 


*本文据作者原稿推送,感谢汪维辉教授授权!因篇幅较长,推送时分为上、中、下三篇。



编辑:吴慧欣   刘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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踵武前贤硕儒,

续开训诂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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