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关于公开选聘承德市民族中学安定里校区校长、副校长公告
承德市双桥区关于公开选聘承德市民族中学安定里校区校长、副校长公告
为持续推进双桥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家型校长队伍,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双桥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拟定以承德市民族中学安定里校区作为校长聘任制改革试点,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校长及副校长。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勇于担当的教育工作者充实到双桥区初中学校校长队伍中。
二、选聘岗位
承德市民族中学安定里校区校长1名、副校长2名(教学副校长1名,政教副校长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胜任中学教育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中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求真务实,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指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全身心投入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校长资格条件
(1)双桥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长、中学主任及以上、教体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0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级;
(6)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2.副校长资格条件
(1)双桥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中小学副校长及以上、中学副主任及以上、教体局机关副股级及以上干部以及2024年双桥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后备人才库人选。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级;
(5)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尚在影响期内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满足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并获得以下资格之一者,校长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副校长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
1.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称号;
2.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四、岗位待遇
按照《双桥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关于“在校长聘任制改革试点学校,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设置聘任制校长、副校长‘四级九档’职级序列”的要求,本次选聘校长、副校长执行“基础工资+职级工资”的协议工资制,标准按《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初步人选、体检、组织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1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三天)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双桥区公开选聘承德市民族中学安定里校区校长副校长申报表》一式两份(在公告附件中下载),一份《学校发展规划书》(密封),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教研室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按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报名成功。如发现本人提供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聘资格。
6.开考比例:本次公开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选聘岗位。
(二)面试
面试包括岗位陈述和现场答辩两部分。
1.岗位陈述。岗位陈述的内容为对选聘岗位开展工作的思路、谋划、目标和构想。每人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
2.现场答辩。根据评委当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重点了解面试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等。每人答辩时间为5-6分钟。
(三)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比例内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按照硕士研究生、本科顺序);2.符合岗位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选聘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组织考察
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确定人选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六、任期及评价
1.试用期。选聘校长、副校长试用期为一年,区教体局与公开选聘的校长、副校长签订《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按照《双桥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任期。公开选聘的校长、副校长任期按照《双桥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3.评价。按照《双桥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开展学期、学年评价评估,以党的建设、办学行为、扩优提质、质量检测、校园安全、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履职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聘任制校长、副校长续聘、晋升职级、职称的重要依据。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对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双桥区民族中学安定里校区公开选聘校长、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4-2066523
监督电话:0314-7575170
附件 :
中共双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E0uyGMVp96_eYM9hHMi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