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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剧又出爆款,这一次令我后怕

王迟到 看天下实验室 2022-06-10

守住他们,也是守住了这个世界的底线。

撰文 | 王迟到

编辑 | 沈佳音

运营 | 屈昕雨

《看天下》杂志原创出品 

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站在警察局门口。

这些血并不是他的。他声称自己刚刚杀了人,凶器是手里的斧子。受害对象是一名8岁男孩,跟嫌疑人住在同一个小区。两人过去并无交集也无冤无仇,仅仅只是因为男孩想借手机打电话给妈妈,就惨遭虐杀和肢解。

 此等违背人伦的恶性事件量刑时需从重处理,但这个少年会接受到的处分最多只有两年少管所。因为他只有13岁,未成年,无需负刑事责任。

审判时,他得意地问法官:“听说,未成年人就算杀了人也不用坐牢啊,真是太爽了。”少年犯脸上没有丝毫悔恨。

这个充满争议的开头来自近期热门新剧《少年法庭》,豆瓣评分9.0,实时热搜榜第一。这是自去年《鱿鱼游戏》以来又一部网飞出品的现象级大作。

很多评论声音说“韩国又把我们想说但不敢说的话拍出来了”。在十集的体量里,这部剧用诸多改编自现实的案例探讨了一个令全世界困扰的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在保护谁?

“漏网之鱼”

“我厌恶少年犯。”

这是女主角沈恩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她会成为少年法庭法官,就是因为她讨厌和憎恶少年犯。

剧集开篇有场戏,大家要为管教期满即将回家的少年犯们送行。聚餐时,另一位法官给予少年犯们温柔的鼓励和祝福,希望他们从此之后能重新开始生活。但沈恩赐却全程脸色铁青,并且当场戳穿了其中某个女生偷窃钱包的行为。

她轻蔑地表示:“这就是我厌恶你们的原因,你们根本不会改过自新。”

少年犯的重复犯案率非常高,未成年时的小偷小摸,如果没有正确引导,有可能就会在成年后成为杀人放火。

沈恩赐对人性本恶抱有痛苦的悲观。

多年之前,两个少年出于恶趣味,从大厦楼顶往下抛砖块玩,结果当场砸死了楼下路过的小男孩。而那名受害者就是沈恩赐的孩子。

意料之中,案件被判定为“过失杀人”,两个少年无罪释放。

丧子之痛之外,令沈恩赐窒息的,是整个庭审只有短短三分钟。她失去了一个孩子,整个家庭从此分崩离析,而当时的法官只花了三分钟完成结案,草草了事。两个“杀人犯”有说有笑地从法庭里走出来,没有一句道歉,没有一丝悔过。

这场庭审的直接后果,是让两个孩子意识到“原来法律这么简单,原来犯了法杀了人也不需要承担后果”。他们开始变本加厉,在之后几年内多次被捕,又每一次都钻《少年法》的空子无罪释放。

在法庭上,他们的表演已经驾轻就熟。用谎称自己是被胁迫的、存在精神疾病、落泪求饶等手段来骗取从轻处理。法律被两个问题少年践踏在了脚下。他们年纪轻轻犯下过错,却没有任何悔改之心,视法律为儿戏。

剧中有另一桩案子也是同样情况。五名未成年人非法驾驶,造成一名无辜路人死亡,开车的少年受重伤成了植物人。

开车少年是受霸凌和胁迫的人,但车上的幸存者们却统一口径把所有责任推到了他身上。最后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只能判其余人无罪释放。

这个案件中,受害者承受了所有苦难,却没有任何人为此担责。在法官宣布无罪释放的判决之后,这些问题少年和他们的家人都难掩喜悦地笑了。他们纷纷握拳低声欢呼,像是赢得了一场重大胜利。

他们真的懂得处罚的意义吗?他们本不该欣喜雀跃,不该笑着庆幸自己的谎言没被揭穿。法庭没能教会他们尊重法律。

这让沈恩赐感到无力:“法律未必能保护所有人,即使是受害者。”

这样的结果,是这些少年犯的责任,但也不仅仅是他们的。

恶性循环

剧中提到了一组数据: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会被媒体报道的特大事件占1%,校园暴力占15%,其余都是为了摆脱贫困、家庭暴力、家庭失和等问题导致的非法行为。

剧中提到了一组数据: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会被媒体报道的特大事件占1%,校园暴力占15%,其余都是为了摆脱贫困、家庭暴力、家庭失和等问题导致的非法行为。

同等程度的暴力事件,发生在公共领域是刑事案件,但如果在家庭内部就很容易被“亲子关系”“夫妻矛盾”等理由掩盖。这样的故事,屡见不鲜。

 剧中就有这么一个叛逆乖戾的问题少女。她离家出走是因为长期遭受父亲的家庭暴力,但她从来没有报警,因为奶奶总是会阻止说“他毕竟是你爸爸,作为孩子不可以这么对待爸爸”。女孩无法忍受痛苦只能逃跑,但又因为没有钱,就开始做偷窃、援交之类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后容易伴随性交易发生,因为那是最容易也最快速的赚钱方式。

女孩不理解,为什么不停逃跑的是她,施暴的人却可以逍遥自在。她也想积极正面地成长,但环境没有给她任何重新来过的机会,沉沦是她不得已的被动选 择。

更讽刺的是,女孩的家暴父亲其实从小也是在毒打的环境中长大,所以才会在法庭上自然而然地合理化家暴。他特别理直气壮地认为这是父亲的权力,他只是在管教“不检点”的女儿。

女孩的伤势已经严重到了犯罪的程度,但因为是父女关系,就被弱化为家庭教育,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家庭不是罪犯的庇护所,更不能为犯罪行为开脱。

 少年犯罪是恶性循环不断产生的果实。问题家庭制造问题少年,问题少年再组建新的问题家庭。遭受霸凌的人去霸凌更弱小的人,暴力受害者成为另一个暴力加害人。在这样的循环里,人人都是加害者,又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这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往往会有自虐倾向。他们不愿意把痛苦发泄给家人,只能转移给自己或其他毫不相关的人。他们做出反常的犯罪行为,跟坏朋友混在一起,清楚危险后果,但又明知故犯。

他们希望自虐带来的痛苦也能对家庭造成伤害。他们想引起注意,表达自己的痛苦,希望别人不要忽视自己。

 来自原生家庭的伤痛不会随时间消散。这些孩子们在受害之后就不会再长大了。即使过了十年、二十年,他们依然会被独自囚禁在过去的日子里。

所以在判决时沈恩赐会连带着下达对父母的惩罚:“处分对象虽然是少年们,但处分的重担,需要监护人们共同承担。”孩子并不会独自成长,如果父母不努力,孩子是不会改变的。

最后一道防线

每当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出现,公众愤怒情绪难以宣泄,就会要求提高少年犯量刑甚至是废除《少年法》。

但提高量刑并不意味着就能降低犯罪率。根据剧中讨论到的美国案例研究,加重少年犯量刑反而会提高再犯率。

如剧中所说,少年法庭的特殊之处,是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制造“前科犯”。任何人都可以指责少年犯,但能够给予少年犯机会的人,只有法官。

当家庭、学校、社会层层环节失守后,少年法庭的法官就是孩子们的最后一道防线。

相比亡羊补牢,预防与教化才是《少年法》的真正重点。

这一观点有现实依据。在《心理抚养》一书中,心理学专家李玫瑾考察英国犯罪预防时发现,英国每年为每名少年犯付出的成本平均超过2500英镑。“还有一笔账更难计算,那就是这个犯罪的污点将使少年犯付出一生的代价,他们很容易成为惯犯或累犯,而他们的持续犯罪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这笔费用如果能预支出去,投入家庭、学校、社会各个层面,对问题少年进行干预和教育,会发现预防犯罪比打击犯罪更有价值。

但这也只是理想化的情况。

文章开头提到的那起碎尸案,涉案的少年犯有两个人。沈恩赐对两人分别执行了《少年法》中的最高处罚:已满16周岁的少女,20年有期徒刑;未满14周岁的少年,2年少年辅育院。

但在最后一集,碎尸案中的13岁少年却再次出现在少年法庭上。他长大了,脸上都是文身,眼神变得凶恶无比。

这是《少年法庭》全剧的最后一个镜头,仿佛把前面建立起来的所有美好信念瞬间打破。似乎无论再怎么努力,这个世界上总还是会有无法填补的黑洞。

而这就是不完美的现实。

世上没有童话般的人生,所以我们周围才需要有法院和警察。

有句话说:“教养一个孩子,需要整个村落的力量。这句话反过来说,如果整个村落漫不经心,就会毁掉一个孩子的人生。”少年犯罪是社会病症的显性表现,守住他们,也是守住了这个世界的底线。

* 本文配图均引用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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