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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实践与推广建议|之江策

黄河啸、李宝值等 之江策 2023-03-14

导 读

图|耕地资源

耕地资源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基。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地貌,耕地资源匮乏,必须坚持“亩均论英雄”原则,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义乌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业“标准地”改革,紧紧围绕主导产业,设定控制性指标,明确操作流程,强化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实现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本文基于专题调研,总结提炼了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的主要经验做法和成效,提出推广义乌经验必须做到“三个”精准的推进建议:一是精准编制农业“标准地”改革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编制农业“标准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科学评估,构建农业“标准地”指标体系。二是精准夯实农业“标准地”发展基础,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多形式、高标准招引农业“标准地”项目,优化过程服务。三是精准建立农业“标准地”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标准地”政策扶持,加强日常监管和组织领导保障,建立农业“标准地”长效机制。



正 文

- 约4800字 -


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地貌,总量和人均耕地少是基本省情,同时存在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优质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等问题,发展用地保障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2019年以来,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义乌市,结合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低散乱等实际,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业“标准地”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有效破解了农业产业管理粗放、比较效益低下、土地抛荒和“非农化”等问题,将现代农业发展纳入规范化轨道,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

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01


注重顶层设计,制定农业“标准地”规则体系。义乌市制定出台了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农业“标准地”实施方案、项目认定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在定义、分类、控制性指标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创新建立农业“标准地”的“一三五七”规则体系。一个定义:农业“标准地”是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三类农业“标准地”:一类标准地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种植其他当年生作物需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二类标准地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草本作物;三类标准地为一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五大控制性指标:三类标准地分别设置“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五大控制性指标,为耕地投资利用设置刚性约束。七项管理操作流程:包括调查评估、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签约供地、服务保障、指导监管、奖惩激励等操作流程,规范农业“标准地”项目事前评估、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程序。



02


加大土地流转,增加农业“标准地”储备体量。一是搭建流转平台。搭建市、镇街二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完善土地流转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土地预流转制度,由镇(街道)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对连片流转地块进行改造提升,并进行统一招商。义乌市财政对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每亩100元的奖励;对新开发建设用地规模在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给予每亩400元的土地流转费用补助(不超过流转费用的50%),连补三年。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政策,2017年始逐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民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实现养老保险政策一体化,解决土地流出农户的后顾之忧。自2019年1月1日起,土地流转农民一次性缴纳基本生活保障金30096元,每人每月可领取513元养老金。三是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定出台《义乌市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证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办理工作,引导农户利用“两证”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物获取融资,形成土地流出户、流入户权益保障的制度闭环。



03


 加强招商引资,做优农业“标准地”产业植入。一是布局农业生产力。综合考虑全市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发展基础,编制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明晰农业产业总体发展方向、各农业“标准地”地块产业主攻方向、产业配套设施需求。二是招引产业项目。根据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按照农业“标准地”的要求,以亩产效益高、设施化科技化程度高的现代农业项目为重点,主动开展上门推介招商,积极鼓励本地国企、工商资本开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同时,对改革前引入的农业产业项目进行完善提升,对达标项目进行存量认定,纳入农业“标准地”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三是注重带动效益。建立健全项目与村集体、农户牢固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服务带动等模式,实现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让村集体、农民共享农业“标准地”改革红利。



04


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推进机制。一是坚持数字赋能。建立农业“标准地”数字化应用,建立“绿黄红”三色评价机制,及时淘汰“红码”不达标业主,保证项目质量。按照控制性指标要求,构建农业生产标准化数据模型,指导经营主体科学投入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农业“标准地”推介平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签约前完成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设施农用地审批等工作,实现土地“即拍即用”。建立健全优势良种、优质肥料、先进适用农业科技等投入供给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完善基础设施,推动资源要素集聚。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农业“标准地”项目可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划分“ABCD”档次,对不同作物、不同面积,给予差异化奖励。

义乌农业“标准地”

改革的主要成效

义乌通过开展“标准地”改革,有效破解了粮食生产“稳定难”、生产要素“集聚难”、农民增收“持续难”、流地双方“信任难”等问题,加快促进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激发农村土地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品增值,为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开辟了新途径。



01


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改革深化了“亩均论英雄”的导向,根据耕地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并相应制定各类标准地的使用“门槛”,为项目建设设置了刚性约束。项目签约落地后,企业必须按照法定条件和约定标准进行建设,并根据农业生产周期进行履约验收,倒逼企业自我提档,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亩均效益,改革后土地产出率提高25个百分点。



02


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改革从种植业试行,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农业“标准地”建设,着力稳固农业“标准地”保障粮食生产的基本属性。2018年义乌市粮食大户种植面积为6.46万亩;改革后全市已新增粮食大户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增幅达15%以上。



03


增强农业带动效益。改革构建了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了联结机制,充分带动农户发展和村集体增收。西田稻香园农业“标准地”项目,逐年完善提升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科普培训、旅游观光、农耕体验等功能,举办的首届稻田文化旅游节吸引6.3万人次游客、创造经济效益196万元,第二届稻田文化旅游节的收益更达300多万元。



04


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改革推介招商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定标准、减流程、优服务,有效缩短企业办事时间,洽谈对接到正式开工由5个月缩短至1个月以内。企业签约当日即可进驻开工建设,实现土地“即拍即用”,解决了经营主体向村民承租土地时遇到的租期短、租用土地分散、机械化操作成本高等难题。

目前,累计引进农业“标准地”项目387个9.7万亩,总投资近10亿元,产业品种覆盖了粮食、蔬菜、水果、糖(果)蔗、花卉、中药材等传统、特色和新兴农业产业,粮食生产面积从改革前11.3万亩提高至2021年12.17万亩。农业标准地被写入2021年新修订的《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并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典型案例。

在全省推广义乌农业

“标准地”改革的建议


01

精准编制农业“标准地”改革规划

1.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统筹当地自然资源、产业发展基础等条件和农业生产力、产业布局等规划,着眼主导产业,以产业集聚规模、比例均衡协调、生产力要素配套齐全和农业“标准地”全域推进为重点,编制农业“标准地”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每块农业“标准地”的用途,实现农业生产合理布局。

2.开展科学调查评估。确定农业“标准地”范围,对土地性质、耕地类型、产业状况、宜农地块等作出科学评估,在符合农业产业总体规划前提下,提出拟招引农业项目和准入条件。

3.科学构建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划分农业“标准地”的定义和类别,分类、多维度设置各主导产业控制性指标,为招引项目设置刚性条件。出台《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规范管理操作流程。



02

精准夯实农业“标准地”发展基础

1.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则,搭建土地流转平台。重点推进养老保险政策一体化,解决土地流出农户的后顾之忧。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形成土地流出户、流入户权益保障的制度闭环。

2.大力推进主体招引。建立形成全省联网、互通共享的主体信息数据库。采取召开项目推荐会或主动上门等多种招商形式,重点选择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高、设施智能化、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农业项目。对照控制性指标,做好改革前引进项目的梳理工作。

3.优化营商过程服务。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形成上下联动、直达基层、上门服务的工作联系机制,合力形成优质的农村营商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地”与“多规合一”改革联动推进机制。



03

精准建立农业“标准地”长效机制

1.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建立健全人财物等要素投入供给体系,并向26县倾斜。明确农业“标准地”项目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新增农业“标准地”项目评估合格后,根据作物种类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

2.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形成农业“标准地”项目生产经营过程日常监管,定期对农业“标准地”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动态管理过程中复查不达标的,取消有关政策享受和相应的奖补资金。

3.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小组,建立健全部门间的长效合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全域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

作      者:黄河啸、李宝值、朱奇彪

单      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课题名称: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建议(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类重点课题)

学术贡献:耕地资源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基。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地貌,耕地资源匮乏,必须坚持“亩均论英雄”原则,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本课题组基于专题调研,总结提炼了义乌农业“标准地”改革的主要经验做法和成效,提出在全省推广义乌经验必须做到“三个”精准的推进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2021年,项目阶段性成果要报发表在《浙江社科要报》2021年第84期,得到浙江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黄河啸,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浙江农艺师学院教学管理中心主任,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团委副书记。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项目30余项,发表论文20篇,参编著作4部。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农业农村部软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1项。

李宝值,博士,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浙江农艺师学院教育长,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副主任、农村人力资本研究室主任;浙江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实践导师、杭州师范大学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宁波市“三农”智库专家成员。

朱奇彪,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浙江农艺师学院常务副院长。主持或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部省级项目40余项,发表论文40余篇,主编、副主编著作5部,获部省级科技成果奖6项;获全国农业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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