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二十大|专家读报告】解码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辉煌成就|之江策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事业日益繁荣,网络生态持续向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
新时代十年意识形态建设,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顶层设计和系统化部署和推进,进而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全局性变革。
解码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辉煌成就,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在于认识、制度和格局的“三位一体”。
其一,全面到位的认识是意识形态建设取得成效的思想前提。
新时代面临的“两个大局”可谓史无前例的历史性大局和世纪性巨变。“两个大局”对党的工作全局和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了诸多新机遇、新挑战和新问题。
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述和阐发,一个内容丰富、逻辑清晰、体系完整、多位一体的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体系由此呈现在人民面前。通过梳理习近平8.19讲话等相关“显性文本”与“隐性文本”的综合解读,我们可以凝练概括出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思想的“十三论”,即地位论、根本任务论、内容论、原则论、方针论、新领域论、方法论、创新论、对象论、制度论、安全论、传播论和管理论,不断提出真正解决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意识形态建设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思想是以守正创新、参照比较式创新、系统集成式创新和话语重构式创新为遵循,唯有立足“两个大局”“两个结合”和“三大规律”三个维度来深入领会强国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思想的原创性创新,其重大价值意义才能得以向我们敞开。
其二,大力构建体系化的制度是意识形态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
十年来我国意识形态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特点有:一、制度结构是全面性与层次性结合,即涉及到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生活所有领域,同时根本制度、具体制度和机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梯次差别、有机统一;二、制度内容是网上与网下、党内与党外相结合,即制度既管理网上的,也管理网下的,哪里有人,哪里就是制度建设的重点,哪里有问题,哪里就有相应的制度。同时,既有党内法规管党内,也有非党内制度和法规管党外;三、在制度指向上,实现了研判国内形势和国际形势的结合。谋大事者必先观大势,准确分析和掌握国内外形势,是科学制定制度和有效执行制度的必要前提,当前的意识形态制度体系以国内形势为基点,致力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时刻观察和分析国际动态,及时打好制度的“补丁”,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灰犀牛”和“黑天鹅”风险)。
(1)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比,意识形态建设一度出现制度缺失或者相对滞后的情况,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被动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内外形势,以制度化整体擘画意识形态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创造性提出一个重要的根本制度,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成功定型”,是对世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以及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彰显了我们党、国家和社会的性质,在党史、国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深远的时代意义不言而喻。我们确立和坚持这一根本制度,将其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党和人民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和道路行稳致远,同时有力支撑了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成就。
(2)构建意识形态建设相关的文化建设制度和国家安全制度。上位制度需要下位制度的支撑,上下联动,有机结合,方能发挥制度的积极效能。以坚持并加强“根本制度”统领,推动形成了一系列与之匹配、相互协调的各方面具体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文化建设制度强调,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制度的出炉,有力地补齐了我国意识形态制度在相关领域的“法治”短板。
与此同时,构建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核心的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制度,这一制度强调,要提高防范抵御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意识形态渗透和价值观输出活动。特别是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于意识形态安全维护至关重要。可以说,制度建设使得高度重视并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为全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构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具体制度和相关法规。比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继续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制度,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等“三全育人”体制机制。等等。除此之外,制度“打补丁”的举措频频,形成了制度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修订后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意识形态工作本质性和规律性的认识,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扛起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以法律规定的责任来维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再者,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等。
上述这些意识形态法规、制度以及机制的相继出台和落实,是意识形态建设方面的系统化、整体性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史无前例的重大创新,彰显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对于意识形态建设已经起到并将继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三,构建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大格局是意识形态建设取得成效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尖锐地指出:“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仅靠宣传思想部门是不够的,必须全党动手。现在,是不是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呢?我看是存在的。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把宣传思想工作切实抓起来。”在“8·1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不仅要求宣传思想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且要求“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可以说,十年来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了全党重视、全民参与、全面融入、全面检视的工作机制,与此同时,我们落实并逐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敢于问责、坚决问责、严厉问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大的成效。改革没有休止符,意识形态建设没有暂停键,面对强国使命,意识形态建设需要继续发力,自信自强地推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习近平: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之江策
【聚焦二十大|专家读报告】中国方案与中国贡献: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世界意义|之江策
青年说|乡村少年(视频)
【聚焦二十大|专家读报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之江策
专家解码•如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江策
投稿邮箱:zhijiangce@163.com
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