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高效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场所码”在疫情溯源、预警监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使用“场所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社区(村居),商务楼宇、公园景区、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场所,餐饮饭店、市场商超、宾馆酒店、零售药店、休闲娱乐、乡村民宿等各类经营场所,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物流快递、建筑工地、银行储蓄网点、居民小区等场所,均须申领和使用场所码。同一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场所入口(包括门口、地库、车库、专门卸货区域等通道),以及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均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要求,做到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 各类场所要明确查验主体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商务楼宇、公园景区、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场所和社区(村)要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合理设置入口流线,加强人员值守,要将各类卡口全部纳入管控范围。坚持“谁经营、谁负责”,餐饮饭店、市场商超、宾馆酒店、休闲娱乐、乡村民宿等各类经营场所,要提示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婚宴葬礼、团体聚会等有组织聚集性活动的主办方,要提前告知参加人员扫码、核酸查验要求,举办前逐人落实扫码查验措施,全面排查工作人员、参加人员涉疫风险。坚持“谁运营、谁负责”,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要督促驾驶员提醒乘客主动扫码,查验无误后方可提供乘车服务。公交、地铁要在场站和车辆登门口,张贴“场所码”,场站工作人员和驾驶员要提醒主动扫码、落实查验工作。 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形成“扫码通行”的良好习惯。主管部门依法保护获取的公民信息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处置,泄露公民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违反本通告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