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 高质量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为数字中国建设擘画新蓝图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基础性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这为我国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新要求、把握发展新机遇、应对时代新挑战提供了科学指引、明确了发展方向。国家数据局组建以来,数字中国建设迈入新征程,亟需以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为抓手,加速释放数据要素活力,推动数据要素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总结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数据基础制度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将为加快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深刻理解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四大内在逻辑
顺应生产力变革的客观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从生产要素演进变革的角度看,农业经济时代,推动生产力提升的要素主要是土地、劳动力以及农业技术。工业经济时代,推动生产力提升的要素主要是劳动力、资本以及工业技术。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的质态,能够促进各类要素融合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数据作为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之外最先进、最活跃的新型生产要素,已经深入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环节,能够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机协同、高效利用,有效提升生产资源配置效率。从经济形态视角看,数据要素能够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通过促进数据链、产业链、价值链、制度链协同发展,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当前,在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的大背景下,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正在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战略举措
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从全面推动社会治理角度看,数据要素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模式、治理机制提档升级,提升社会治理效率,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应急情形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化,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提升国家战略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使我国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数据是国家层面持久保持发展活力、持续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有助于推动全球高端要素快捷流动、创新主体加速融合和创新效能显著提升,对于全面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
稳步推进“1+N”制度体系
数据基础制度形成了以产权、流通、分配和治理为核心的有机体系,未来将进一步在产权界定、流通交易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产权制度方面,我国创新性提出了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形成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满足了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使用需求,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制度留出弹性空间。流通制度方面,将进一步围绕交易场所、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交易模式、流通基础设施等方面出台专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分配制度方面,结合各地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探索,将进一步研究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文件,以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治理制度方面,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数据基础制度建设鼓励新技术、新模式在各行业领域创新应用,推动构建高效统一的流通规则机制和标准规范体系,打造更安全、更便捷的数据流通利用环境。
行业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近年来,各行业部门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领域出台多部政策。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针对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强化行业数据共享、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等提出相关建设意见。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等12方面的任务。随着相关政策不断推出,各行各业数据资源体系将逐步完善,不断打通制约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卡点堵点,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速落地实施
全国数据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国家数据局紧紧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条主线,切实履行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以及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的工作职责,加快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数据管理机构组建,全国多地数据集团加速筹建,统筹管理、协调发展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加速普及,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及数据要素化进程不断提速。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大数据行业管理,以数据要素为牵引带动数字化改革形成广泛共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全国数据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政策落地实施持续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数据产权、市场建设等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策落地,国家数据局等十七个部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数据要素发展总体目标和12项“数据要素×”任务,推动数据要素发挥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重点行业释放数据要素潜力,结合金融、交通等重点行业的发展特性,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行业试点,大力开拓“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不断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
各地积极探索推动制度落地
数据基础制度出台以来,上海、广东、贵州、福建等地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数据二十条”,因地制宜规划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特别是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化等方面开展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全国多个省市积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安徽、海南、成都、青岛等13个省市制定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专项制度,涌现出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公共数据专区等多样化创新模式。数据产权登记方面,地方政府积极通过立法进行先行先试,探索构建数据产权登记相关基础制度。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9个省级和副省级市出台数据产权专项登记管理办法,通过规定登记程序、登记平台、登记主体、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监管主体等,对数据产权登记作出明确指引,将数据产权登记纳入地方法治化轨道。数据资产化方面,数据资产衍生业务快速发展。多地正在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授信融资、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数据资产化创新业务,浙江省发布实施《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为进一步推动数据从资源到资产的跃升探索了实践路径。
来源:国家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