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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观点视角】浙江为公共数据立法,唤醒“沉睡”的公共数据资源

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期间,审议表决《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浙江省本次大会的“重头戏”之一。作为浙江省重点立法项目之一,《条例》对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公共数据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利用与安全等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浙江,已充分认识到数据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所在。

公共数据和我们普通人有着怎样的密切关系?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安全之间应如何平衡?《条例》对浙江数字化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天目新闻记者采访了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郑磊教授。在他看来,在新一轮的全球竞争中,数字经济已成为重组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的关键力量。政府在过往的管理过程中,累积了海量公共数据,这正是一笔“沉睡”的资源,如果能唤醒并有效利用,一定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源动力。

与普通人息息相关的公共数据

郑磊教授介绍,按照《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公共数据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源,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采集生成的数据都属于公共数据。

浙江的公共数据,目前无论是数量、丰富度还是供给能力,都走在全国前列。记者从浙江省大数据局了解到,截止到2021年底,浙江已累计编制公共数据目录194万项,归集公共数据838.5亿条,数据共享接口3900个,数据共享累计调用511.1亿次,支撑保障省市县三级各类应用4775个。同时,浙江已开放公共数据集19537、开放数据59.6亿条,在“中国开放数林指数”评比中连续三次获评省域综合第一名,走在全国前列。

对于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与我们普通人的关系,郑磊教授也举了几个例子:“餐厅食品安全检查的数据、气象灾害方面的数据、公共交通的数据等等,这些真正关乎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数据,如果能够在社会上流通共享,可以给老百姓带来更美好的生活,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发展。”

公共数据的开放和数据安全互为支撑

作为浙江省重点立法项目之一,《条例》对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公共数据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利用与安全等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作为单独的一章,其重要性无须赘述。

郑磊教授表示,数据安全和数据开放不仅不矛盾,而且互为支撑,安全做得越好,越能促进数据开放,“把笼子扎紧了,笼子以外的就可以放开了。”

在他看来,在数据开放的过程中,要随时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开放前的数据安全,开放中的风险监测,开放后的惩戒机制都要有安全意识,这是全生命全周期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开放。”他说,安全是作为托底和最后的底线,只有打好了“底”,才能更好地支撑上面的开放和利用。

为数字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

近年来,广东省、上海市相继出台公共数据条例和管理办法,公共数据重要性越来越受到法律保障。

郑磊教授表示,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到了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利用,浙江无论是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数据的归集治理、数据立法都在全国前沿,而在此次条例之前,浙江省专门通过了《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公共数据的开放和管理,复旦DMG实验室也参与了这个办法的起草工作。这次浙江省两会审议表决《条例》,强化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不仅为浙江数字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也使得该条例的法律等级和效力又提升了一个台阶,对于推动数字经济特别是数字产业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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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天目新闻,2022年1月25日

今日编辑 / 范姝含

责任编辑 / 戴晟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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