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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持证上岗理论考试圆满结束

按照《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湘环发﹝2011﹞31号)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湖南省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持证上岗理论考试于10月19日-20日在全省14个市州的14个考场同步举行并圆满结束,全省县(市区)生态182个从事监测/监察部门共1273人参加了本次考试。




生态环境监测持证上岗理论考试




近两年,不论是人员配置还是基础条件等方面,湖南省县级监测能力都与国家要求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

为打破县级监测能力薄弱的瓶颈,推动县级监测能力持续稳步回归和提升,根据全省县市区监测站能力现状,将持证上岗考核与 “我为群众办实事” 相结合,省生态环境厅以现场监测能力为抓手,立足生态环境监测本职工作,以更好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现场能力,提升测管协同能力,提高监测与执法工作效率,2021年重点加强对县市区级监测技术人员进行持证上岗考核,以现场监测技术能力为重点,分别对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室内空气、生物现场采样与监测能力进行分场考试,考试题目紧贴监测理论基础知识、主要以现场操作知识点为考点,充分联系监测工作实际。同时分设实验室常规分析、无机分析、有机分析,以及质量管理,保证考试覆盖每个类别,形成体系,达到县级监测工作的基本需要与体系全面建设的需要。

本次考试安排在19日和20日两天进行。省生态环境厅在考前专题召开动员会,强调监考及阅卷人员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环境管理与决策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试,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的基础工作,也是全面建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的重要手段。通过考试,充分调动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对环境监测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提升了各级监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为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发挥“支撑、引领、服务”的作用,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一张图、一套数、一平台、一盘棋”的“四个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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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管理部

通讯员:黄河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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