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流水席致4人身亡,泸州最新通报!
3月25日,四川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丰乐镇发生一起误食醇基燃料致死事件的通报》。
详情如下:
关于丰乐镇“3.23”事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确定4名男性系误食醇基燃料致死,现已对犯罪嫌疑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纳溪区公安分局调查:
3月21日,张某在丰乐镇石通村五社其弟家为其母亲办理丧事,聘请罗某(男,46岁,丰乐镇人)操办“流水席”。
3月20日18时许,罗某在丰乐镇购买了五桶醇基燃料,运至张某其弟家厨房中存放,作为燃料备用,未安排人员看管。
3月21日午餐前,王某(男,43岁,丰乐镇人)和梁某(男,34岁,丰乐镇人)在张某其弟家厨房中,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误认为是食用白酒,装入容量为10斤和5斤的白色塑料酒壶,中午和晚上分别提供给客人饮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另有13人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市、区有关领导到医院看望、慰问,相关善后处置工作在进一步开展。
醇基燃料是什么?
为何会误食醇基燃料?
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醇基燃料的气味似食用酒精,根据成分配比的不同稍有差异,有时会带有些许刺鼻气味,但对气味不敏感的人群从嗅觉上亦难分辨。加上部分采用甲醇为主体的醇基燃料,可能在口味上也和食用酒精类似,因而容易发生误食。
如何避免误食醇基燃料?
(一)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要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
(二)各乡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聚餐中白酒、醇基燃料等使用进行宣传指导,引导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做好勿过量饮酒宣传,谨防酒精中毒等事件发生。避免在农村集体聚餐中使用醇基液体燃料,严防因误食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
(三)严禁非法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醛、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消费者购买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并索要票据,要慎重购买散装白酒,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就医治疗。
(四)若发现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安,心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物资,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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