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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我来法院跟班学调解(二)

江小开 江宁开发区法院 2024-04-15


我来法院跟班学调解

作者:张丽


我是禄口街道马铺村党总支副书记张丽。这个“暑假”,我在江宁开发区法院“学调解”。

▲张丽在法庭学习调解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对象是广大的村民群众,矛盾调解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但对于调解的专业知识我却是一知半解。通过这次培训,“师傅”立案庭法官王婷和人民调解员沈亚峰老师带领我这个“门外汉”进门,让我受益匪浅。


▲立案庭法官王婷正在指导张丽开展调解


记得有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的案子,让我感受颇深。原告租了被告(二房东)的房子,租约到期后决定不再续租,要求被告返还押金,当时王法官说让我看看这个案子,并提出灵魂拷问:“你觉得应该怎么调解?”我看后自信满满地说:“房子不租了,被告肯定应该把押金还给原告啊。”王法官笑了笑说:“不对,被告说原告没交付房屋钥匙,影响了他重新租房,因此拒绝返还押金。”原来,矛盾焦点并不是表面的那样,我的调解思路也随之调整。从这个案件中,我明白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留心、多思考,才能更准确地找出问题的关键,顺利调解矛盾。



▲张丽在社区调解矛盾纠纷中


在村里工作时,我所面对的普通老百姓语言表达能力有限,真相往往夹杂在冗长的哭闹争吵中,更加需要我耐心、细心的抽丝剥茧,厘清事情脉络,找准矛盾焦点,努力把双方的“不愿意”转变成“合意”。


我旁听了王法官审理的十几起案件,大多是关于婚姻、赡养、房屋租赁、劳资纠纷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对我很有借鉴意义。这些案件中,有的案件简单明了,有的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复杂繁琐,但王法官处理地非常得心应手。她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缓解当事人焦躁的情绪;她有很强的洞察力,在我还未捋顺案件经过时,她已经抓住了案子的矛盾焦点,非常精准的逐个击破;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会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逐个交流;与当事人沟通时,她会将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用自己的切身感悟讲给当事人听,与当事人换位思考,真正做到了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


回村后,我要不断增进理论知识,多读法典法规,多看经典案例,将王法官和沈老师当榜样,学习处理纠纷的艺术。“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只有对自己要求再高一点,向专业的法官和调解员看齐,才能做一个更优秀的社区调解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供稿:立案庭供图:立案庭编辑:琚文雁审核:唐昊、宁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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