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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纳税人在香港创业赚钱如何交税? | 曼昆Web3普法

郑园律师 曼昆区块链法律服务
2024-12-21
随着Web3技术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纷纷涌入这个新兴领域,寻求新的商业机会和增长点。而在这股创业热潮中,中国香港以其独特的优势和魅力,成为了众多Web3创业公司的首选之地。这些赴港工作的创业者们非常关注他们的纳税问题。
有些人会认为出海/境外工作只需要按照当地的税收政策来缴纳税款就可以了,事实真是如此吗?今天,曼昆律师就给大家详细拆解中国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赴港创业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区分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判定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标准来划分,以确定一个人在税法上的居民身份,从而明确其应承担的纳税责任。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判定的标准和依据:
1住所标准
  • 住所定义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地方。
  • 若有住所,则无论居住时间长短,该个人均为居民个人。
  • 住所的存在表明了与该国的紧密联系,从而确定了居民身份。
2居住时间标准
  • 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即视为居民个人。
  • 居住时间的计算按个人在中国境内实际停留的时间,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居住天数。
  • 居住时间标准用于衡量个人与国家的经济联系程度。
3纳税义务规定
  • 居民个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需向中国纳税。
  • 非居民个人仅需对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纳税。
  • 纳税义务的不同反映了居民与非居民在税务上的区别对待。
总的来说,在判定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时,住所的存在与居住时间是关键因素。居民纳税人需对其全球收入承担纳税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人则只需为中国境内的收入纳税。理解这些标准和法律依据,对于确保个人遵守税法、履行纳税义务至关重要,同时也为跨国工作和居住的个人提供了税务规划的参考。


中国香港公司与大陆公司纳税对比

对Web3的创业公司来说,香港的税制简单明了,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只对源自香港的收入进行缴税,而来自香港以外的收入则无需在香港缴税。这种税制优势大大减轻了创业公司的税务负担,使其能够更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中国内地的税种多,并且就通过建立CRS在全球范围内纳税,香港仅就在香港产生或者来自香港的利润征税。因此,对于按照什么税率缴纳什么税种,不仅要看当地政策,还需要结合纳税人的身份进行判定。

以香港公司给个人股东获得分红为例,香港公司分红在缴纳利得税后进行,为避免重复征税,分红是免税的,在香港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股东个人的身份会影响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文,境内个人居民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依法申报个人所得。这就意味着,内地个人股东获得海外收益,不论来自香港还是任何其他国家/地区,在国内需要申报个税,分红按20%交税。


香港创业者薪资及分红申报纳税

1具体案例
2021年初,内地居民李先生由于业绩突出,被内地母公司任命为香港子公司总经理并且持有相应的股份,工资薪金以及分红均由香港子公司发放。李先生在2021-2022香港财政年度(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折合人民币110万元,在香港已缴纳税款折合人民币15万元,分红折合人民币30万元。假定不考虑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因素,李先生2021年度内无其他应税所得,可以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4万元。
2曼昆律师解析
香港2021-2022财政年度的最后一日为2022年3月31日,所在年度为2022年,其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为2022年度,因此李先生应将香港2021-2022财政年度来源于香港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境内税法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再按规定抵免香港2021-2022财政年度的税款后,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和境外所得抵免。
第①步:计算李先生2022年度全部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第②步:计算李先生2022年度按照国内税法规定计算的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970,000×45%-181,920=254,580元
第③步:计算李先生2022年度来源于香港所得的抵免限额:
由于李先生在香港实际缴纳税款150,000元,小于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额254,580元,按照孰低原则,可全额抵免,本期实际抵免税额为150,000元。
第④步:计算李先生2022年度应在境内缴纳税款: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为254,580-150,000=104,580元;分红个税为300000×20%=60,000元;2022年度应在境内缴纳税款:104,580+60,000=164580元。
注意:在实际操作中,Web3创业者们可以选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首页下方【常用业务】——【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进入申报界面,按照个人所得税APP的提示办理境外所得个税年度汇算。


曼昆律师总结

综上所述,如果因为Web3创业、工作、学习等原因虽然在境外居住,但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准备回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也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中国内地的税收居民。也就是说,无论是在香港工作还是创业的内地人士,没有取得香港永居身份,仍然保留内地户口的,基本上都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此,这一类Web3创业者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需要依照税制向内地正确缴税。
/ END.
*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欢迎更多Web3从业者投稿、爆料。如需转载及法律咨询,请添加客服:MankunLaw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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