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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曼昆律师接触到许多当事人因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的纠纷:“朋友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当事人大手一挥借出几万USDT。若干月过去,音讯全无;或是看见他人良好的投资收益情况,心血来潮委托他人投资结果突遇市场变故损失惨重;更有一些新手投资人尚不清楚币圈的玩法和套路就直接进入市场,最后血本无归。在咨询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很多交易的发生都是在网上冲浪时、朋友闲谈间,因此很少会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由于我国政策原因,涉及虚拟货币类的合同有很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一些人会想当然认为,既然合同无效,为什么我还要签?本文将结合曼昆过往的案件经验,详细唠唠虚拟货币交易,合同还能有什么作用。法院会看合同吗?先看两个案例:(2024)沪0117民初5661号案中,2021年5月,被告朱某向原告彭某宣传虚拟货币投资的高收益,鼓动原告进行投资。原告在被告的引导下,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共计支付了1,000,000元用于购买虚拟货币。被告随后将这些虚拟货币转入其指定的钱包中以进行交易。然而5个月后,原告得知投资的虚拟货币亏损严重,价值接近为零。在原告的多次催讨下,双方于2021年12月5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被告确认该1,000,000元款项为借款,并承诺通过房屋贷款或直接返还的方式偿还这笔借款。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协议书》,确认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且原告实际已交付款项,因此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也得到确认。该协议书中载明了原告出借的借款,被告还款的方式、日期、利息,原计划不能执行的备选方案,违约责任。因此原告的权益在案件审理中得到充分的保护。然而,在(2024)鲁03民终781号案中,原告赵某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王某因双方之间的虚拟货币委托理财合同存在纠纷。赵某要求王某返还其委托的理财款项,并赔偿经济损失。然而,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书面约定。在此情况下,法庭只能依据其他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委托理财关系,甚至怀疑双方是否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因此,法院在认定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时更倾向于认为合同存在瑕疵或无效。虚拟货币交易合同纠纷在立案环节就容易受到阻碍,合同是帮助立案的一大证据。在实体审理过程中,也并非所有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