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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国家管网集团2021年LNG接收站窗口期集中受理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有关要求,为落实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的企业宗旨,促进“X+1+X”油气市场体系加快形成,
国家管网集团拟于2021年1月15日-2月12日开展2021年LNG接收站窗口期集中受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设施范围
揭阳粤东、深圳迭福、广西北海、天津南疆、海南洋浦、广西防城港等LNG接收站及相关天然气管道。
二、集中受理时间安排
5. 2021年2月12日前,完成服务合同签署。
三、托运商服务申请要求
6. 托运商服务申请接收方式及联系人。
四、服务申请集中受理分配原则
5. LNG供应和提取计划均衡优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服务价格可通过国家管网集团官方网站公平开放专栏查询。
2. 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协议》、《天然气管道输送服务合同》设有履约保函、照付不议等保障履约相关条款,托运商应结合实际需求审慎申请服务量。对于发生失信、违约事件的托运商,国家管网集团保留对其纳入失信黑名单、追究赔偿责任等相关权利。
3. 相关工作解释权归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所有。
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
2021年1月15日
来源:国家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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