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 | 舞蛇者说
刘东(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
亚里士多德曾经议论道,由于诗歌能够描述普遍的事,而历史却只在描述个别的事,所以作为艺术的诗歌,就高过了作为生活的历史。然而我想,问题的另一面却是,正因为历史是描写个别和偶然,所以借助于生活自身的万千造化,它的出人意表的“想像力”往往又超越了艺术作品的编造,特别是当那编造太过遵循“普遍必然”法则、教人看罢开篇便知结局的时候。
《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以下简称《间谍王》)一书所着力描写的这位主人公,就大大超出了一般想像的极限。故而比起寻常那些既无所不用其极、又总是落入俗套的间谍片或恐怖片,围绕这个恶灵的种种可怕传说,反而更会使人不寒而栗。尽管我们如今已不在他的生活现场,仍可以从本书转述的大量传言中,真切地感受到其巨大的邪恶魔力——“虽然他是当代中国的一个传奇人物,但甚至连他本人的照片都从未有人见到过,在任何活动中他都极少出场,他的名字往往只是在耳语中提到。然而他的狡黠远近闻名,令人生畏。这一切都是出于对他所坚持的匿名性的尊重。所有的派系都意识到,他或者知道或者能够了解到他们在公开和私下场合的贪污、腐化、无能或愚蠢,而只要他一点头,不管是哪个派系,其政治影响如何,失宠、贬斥甚或死刑便会接踵而来。”(《间谍王》317—318页)
越是把这类吓唬小孩子的话头传来传去,蒙在这位传奇人物身上的妖雾就越是阴沉浓重,而大家对他的好奇心也就会越大。于是有意思的是,这样一来,人们也就只能指望那些常年坐冷板凳的历史学家了。因为,只有靠他们满肚子的学问,靠他们经年累月的耐力,靠他们心细如发的考索,靠他们目光如炬的洞察,才有可能帮助拨开浓重的阴霾,让大家恍然大悟地看到事情的本相。在这个意义上,我很赞同印在封底上的斯蒂芬·柯亨教授(StephenF.Cohen)的那一段不无幽默的评价:“如果福尔摩斯是位历史家的话,他可能就会去写魏斐德那令人称奇入迷的戴笠故事。”另一方面,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不管这位人物在过往的语境中意义如何,这个题目对于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来说,都是相当有趣甚至相当过瘾的。这使得他们有可能像那位具有第六感官的福尔摩斯一样,拿出自己天生的嗅觉来,去机敏地跟踪和刺探这个凶险的猎物,识破其林林总总的障眼法,而终于找到机会抢上前去,一剑挑开那顶用来遮颜的帽子,将其在传说中狰狞得不可名状的嘴脸,暴露在朗朗乾坤之下。
据说,就连罗斯福总统当年在开罗会议上见到蒋介石时,也曾提出过要当面见识一下这位传奇式的恶灵,因为他有一个特别凶残的诨名——“中国的希姆莱”。由此足见,此人引起的好奇心简直是无远弗界了。
然而,尽管路人皆知这位戴某的恶名,但也许并不清楚,他的本名唤作戴春风,而“戴笠”这个顶风臭十里的名字,跟同样恶臭的龙爪子“康生”一样,都是在干上特工以后另起的化名。于是,首先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就在于:这个特务首领究竟为什么要给自己起这样一个名字?
正如斗笠在中国古代生活里是最简陋最便宜的雨具一样,在中国古代语言中,由此生发出来的“戴笠衣褐”、“被蓑戴笠”、“麻衣戴笠”之类的说法,无非是在指称某种寒微或俭朴的生活状态。正因为这样,明代何孟春的《馀冬序录》上才会给出“贫者何处得穿绸纱,富者自不求戴笠”的对照。在这个基础上,鉴于寒微或俭朴的生活状态本身,受到了古代伦理价值的长期鼓励或者范导,遂使“戴笠”二字亦逐渐附着了一些正面的引申,往往可以当作“安贫乐道”或“随遇而安”的代称。
此外,恐怕更加普遍的古代用法是,“戴笠”二字作为寒微的代称,主要被用来形容故旧之间的交情,因而所谓“戴笠之交”也就跟“贫贱之交 ”、“布衣之交”等等大致近义。此中最有名的掌故,或要数晋代周处《风土记》上有关《越谣歌》的记载了,它淳朴地表达了朋友之间“苟富贵,勿相忘”的期许:
越俗性率朴,意亲好合,即脱头上手巾,解腰间五尺刀以与之。为交拜亲跪妻,定交有礼,俗皆尝于山间大树下封土为坛,祭以白犬一、丹鸡一、鸡子三,名曰木下鸡。犬五。其坛地人畏不敢犯也。祝曰云:“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我虽步行卿乘马。他日相逢卿当下。”(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
更加有趣的是,前揭书还同时辑出了《越谣歌》的另一种主客换位的版本,使我们既可以从中领略到这首歌谣肯定是流传久远,又可以从中读出朋友伦理在古人那里的对等性:
乐府作“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
准此,恐怕最有可能或者最不能排除的解释是,正如此人同时自取的字——“雨农”所提示的,这位戴某之所以要为自己取下“戴笠”这个名字,很可能是要附庸风雅地描绘出一个“雨地寒士”的形象,从而暗示出“出身寒微”“贫贱不移”乃至“富贵不忘”等一系列附着了正面伦理价值的语义。此种语义在派系林立的国民党内部,对于簇拥着这位戴某的小团体来说或可成为一种鼓舞。
此外“戴笠”二字还有一层更有意思的语义。正如作者在一处脚注中敏锐觉察到的:“ 戴笠这个名字还指一个人的脸被一个尖顶帽子半盖住的意思,即含有掩藏的意思。就像中国画里河流上的老人,头戴一顶斗笠坐在一叶轻舟里钓鱼,背对着看画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戴笠’是指一个衣着平常的孤行者,一个你不会注意到的消失在景色里的人。”(6页)验之于历史记载不难发现,正如经常可以在武侠小说或功夫影片中看到的那样,在古人那里,他们确曾利用斗笠这种日常用具来遮掩自己的颜面,而且这种看似随意的化装要比佐罗式的西方面具更加自然。比如,元代的钱一清就曾记载到,“邳州守离城远接,置酒作乐,会众官于草庐下。夜舟泊圮桥之下,即子房椎击始皇博浪沙,中副车,遂逃于此。子房进黄石公履,即此桥也。自此人皆戴笠,衣冠别矣”(《钱塘遗事·卷九》)。由此推想,尽管如今已不可能起这位戴某而问之,不过,既然他是在选定秘密职业的同时选定了“戴笠”之名,那就很可能同时想到了它“蒙面”的语义,并希望借此暗示出“行踪飘忽不定”的意思。
由此一来,我们在这里也许就遭遇到了很可能是最为精妙的语用学现象。跟寻常总是希望为语词找到某种确当的和固定的解释的愿望刚好相悖,实际上,人们往往从一开始就有可能故意想要利用某一语词在历史变迁语境中所沾染的不确定性和多义性,以期增加语言表达的丰富性、开放性甚至含混性。我觉得,这种语言现象在人们取名的时候会特别突显——别说是这么一位行踪诡秘的特务头子了,就是那些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之辈,谁又愿意一语把毕生全都道尽呢,总要留些细品的余味和发挥的余地罢?
然则讽刺的是,不管戴某头上的那顶斗笠曾经捂得多么严实,现在却正如斯蒂芬·柯亨教授所云:“由于魏斐德所揭示的如山的证据,如今戴笠已不再是‘亚洲的神秘人物’了。”的确,历史著作对于这类历史人物的把捉,恰如刚刚从漆黑的地洞里捉到了蓬头垢面的萨达姆——不管这个魔头早先曾经显过什么样的法力,可一旦在公众的眼中露出了原形,居然就连长相都显得平淡无奇了。在这个意义上,可敬的历史学家所扮演的角色,恰如“一唱天下白”的雄鸡,在其拼尽全力的和充满欢悦的声声啼鸣中,那班在暗夜中曾经如此猖狂的魑魅魍魉,突然发现自己竟已无处藏身了!
当然,上面所说的那种历史学著作,不会是等闲之辈的猎奇之作,也不会是眼下正流行的心粗气浮的“计划学术”。我向读者推荐的这本书,出自一位公认特别勤奋的历史学家之手。记得有一回,我冷不丁向他冒出了一句傻话——你既然长期承担如此繁重的学术组织工作,又怎能接连不断地写出如此厚重的著作?没想到,他的回答竟让人倒抽一口凉气:“曾经有过整整二十年,我每天都只睡四小时觉!”对于这样的回答,我只能默默无语了。——尽管以自己天生诙谐的性格,我本来还很想再幽他一默:“怪不得你敢姓Wakeman这个姓,原来你生来就是‘醒着的人 ’!”凡是对汉学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从浩如烟海的档案材料中,经由精心的理解和甄选,抽取出各种细小的线头,小心编织出往事的原貌,这类纯正历史学家的标准看家功夫,从来就是这位学者的拿手好戏。因而不无讽刺的是:谁若是想隐姓埋名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干点儿私下勾当,那他就不仅要有足够的把握,在生前躲避开媒体的曝光,还要同样有足够的把握,在死后不致引起像魏斐德这类历史学家的关注,否则就会栽在他们的笔下,在其层层剥离之下变得路人皆知。
我在写下“纯正历史学家”这几个字时,心里转着这样一个念头:所谓历史学家,正是我们中间最讲究怎样“讲故事”的人。换句话说,在我看来,历史学家们最根本的过人之处,就在于擅长把支离零散、断裂残破、枯燥乏味的现存史料,点化成为让人兴味盎然的完整叙述,以期人们对往事的来龙去脉有更多的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魏斐德教授奉献给我们的,实属于最传统最老派的史学工作成果。
当然我也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上面的这番话,有可能引起来自两方面的争议。那些拒不认历史研究中的文学想像的人们,也许会觉得这种“讲故事”的说法,由于容易把历史学家混同于说书人,就亵渎了他们心目中的作为严肃科学的历史学的客观性。而那些坚持把历史和小说只看作两种不同的“叙述形式”的人们,也许又会觉得这种“讲故事”的说法,由于容易把所谓“故事”混同于“以往发生过的实事”,就有可能把历史学家本人的主观倾向悄悄地灌输给读者。海登·怀特在其有名的《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一书中,曾经尖锐地指出:“有时,人们认为历史学家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鉴别’,或‘揭示’埋藏在编年史中的‘故事’来说明过去,并且‘历史’与‘小说’之间的差别在于,历史学家‘发现’故事,而小说家‘创造’故事。在历史学家的工作中,‘创造’也起部分作用,然而,这种关于历史学家的任务的想法,模糊了这种‘创造’的程度。同一件事能充当许多不同历史故事中的一个种类不同的要素,这取决于它在其所属的那组事件的特定主题描述中被指定为什么角色。”这种说法正可以视作后一种观点的典型代表。
对于这类历史哲学问题,大家当然只能见仁见智了。甚至在我看来,就连一些行家里手,包括在费正清之后并称“三杰”的美国汉学界在中国近代史领域的三位顶尖“讲故事”高手——哈佛的孔飞力(PhilipKuhn)、耶鲁的史景迁(JonathanSpence)和伯克利的魏斐德,也同样在这方面见仁见智。史景迁似乎更沉迷于“故事”本身,一门心思要把它描摹得娓娓动听,往往一涉笔便能挤进畅销排行榜。不过这种丰富的文学魅力也有代价,那就是往往从中见不到作者本人的研究过程,因而也往往难被纳入历史学的知识增长之中。与之相反,孔飞力看来更关注“讲”本身,对于叙述者的主体性具有强烈而深刻的自我意识,即使不能借着这种讲述来说明自己对整个人生的理解,也要费尽思量找到一个故事来说明自己对这个知识领域的理解。由此写下的历史学著作,其妙处在于往往能够开风气之先,以一个的经典案例开出一种可供师法的范式;然则其短处也恰好在于,一旦要给往事压上如此重大的负载,那么能够讲出的故事必然寥寥,而且一旦自家的范式被后起的规范所取代,早先那种问题意识过强的历史分析,也可能同时被范式更新所牵累。所以,相形之下可以发现,在作为“行吟诗人”的史家和作为“先知”的史家这两种角色定位之间,本书作者魏斐德的选择似乎更其循着儒家“执两用中”的智慧:他总是尽可能多地向人们谈论往事,认定了惟有这件任务才是历史学家的首要使命;但与此同时,他也非常职业化地意识到了,不管你把故事讲得多么周详完备,事实上它也绝不会当真周详完备了,而只能属于一个不断延续的研究过程,由此他讲出的故事又总有点间离效果,因为他总不忘详尽提供自己的研究线索,以便把进行此种叙述的理性根据交代给来者。
说来也巧,我本人虽非历史学家,但我对历史研究的理解恰巧也同样居中。我甚至有点儿执拗地认为,在揭示历史学研究之“虚拟客观性”的同时,又必须加倍警惕历史学家“放纵主观性”的倾向。在我看来,通过对叙述主体视角的研究,而揭示出隐藏在历史学中间的文学成分,这无疑是一种思想的进步,并有可能构成和促动历史学的发展;然而反过来说,如果仅仅因为在历史叙述中发现了文学的成分,就不加分析地把历史学完全雷同于文学和虚构,那反而成为了思想的大大倒退,并且很有可能酿成历史学的衰退和灾祸。无论如何,能否追求到真理是一回事,是否放弃这种追求则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
说来更巧,就在我撰写此文时,前面提到的海登·怀特教授,刚好跟我一起同在斯坦福大学的比较文学系充任客席。因此,我正好有机会对他当面表示:他的《元史学》的中文本很快就要在我所主编的《人文与社会译丛》中面世了,这非常值得高兴和祝贺;但同时我也有“一则以忧”之处,惟恐这本书又在大洋彼岸助长那种玩世不恭的学风,误以为从此以后历史学领域除了文学别无他物。海登·怀特教授半开玩笑地回答道,那荒唐的想法本非他的罪行,所以他也不打算为此而被判刑。
《间谍王》的写作心态也非常值得玩味。让我们从魏斐德俏皮的《后记》说起:
我在十多年前开始研究戴笠和国民党特工。在那些年月里,我不时地要禁不住自问:你为何要花费这么大的精力来深究一个如此变换多端的人物?……
难道仅仅是好奇使我如此聚精会神?用同时代人的眼光来观察戴笠,则好比隔开一房之遥看一条眼镜蛇。渐渐的,我不得不意识到,我是在间接地面对一股力量,一个妖魔,它像某些道家法师那样,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能治理中国社会特有的内乱。
这又使我认识到,我对中国历史如此大量的关注全都在于展示、从而理解和抵制那蛇眼的迷惑力。社会动乱、冲突和控制、重建帝制、管辖上海,毛主席宏伟的意志——对这些命题的选择,此刻在我眼里都显得合情合理。出于一些连我自己也不甚明了的原因,描述那巨蟒的注视使我产生一种幻觉,好像我在同它搏斗。
上面这番话使我油然联想到了西域印度的那些眼镜蛇玩家。那些世世代代靠舞蛇为生的人,无疑是最了解蛇类天性的人,不光了解它们的毒性,还深通它们的听觉。惟其如此,他们才敢靠着当众挑逗那些毒物而过活。他们以古老的咒语般的木笛,既引诱得篮子中的毒蛇随乐起舞,更吸引得街头巷尾的人们围拢过来,亲睹这人蛇相互戏弄的百看不厌的危险游戏……那么有谁知道,这些舞蛇者到底是怎样看待他们篮子中的这些特殊演员呢?——依我的猜度,其心情必然是复杂多面的:出于职业的传统,也迫于自家的生计,更由于长期地彼此对视,以及对其生活习性的了解,他们对这些其实正在伺机咬人的毒物,没准还真有几分疼爱或尊崇。不过,这种小小的同情却有一个必要的前提,那就是自家先要有足够的技能,足以首先削开它的毒牙取出致命的毒腺……
这多么像我们的历史学家呀!一旦写到这一层,我猜想,无论是作者、读者,还是评论者,都要会心地笑了。在这个意义上,借用柳宗元那个名篇标题的句式,我很想把魏斐德的这本书,形容为“舞蛇者说”,以喻指他跟他的写作对象间的复杂关系。当这位作者目不转睛地跟戴笠的阴险毒眼相互对视的时候,他势必也要跟它进行一些移情式的情感交流,因为他正想借机把某些隐藏在人性深层的至为可怕的东西探掘出来,那东西虽非蛇性、却百倍地毒过蛇性。由此可知,即使我们在阅读中发现,作者由于尊重历史原貌而把这条毒蛇描摹得相对丰满而完整,那也并非寻常所谓文学性的“人性化”处理;毋宁说,那是一种对于人性本身的历史性审视——正因为这个蛇蝎心肠的人,的的确确还就是一个人,在他身上才更能体现出,人性有可能被扭曲到何种程度,从而有可能令人生畏到何种程度!
而更加令人生畏的是,所有的这一切扭曲和败坏,都曾经毫不脸红地冠以“革命”的名义。正如本书所追述到的:“‘特务’一词并不是军统人员们对自己所偏爱的称呼。他们都知道它来自于日本语 τοκυμυ,而他们喜欢用苏联特工对自己的称呼:从事‘革命工作’、‘革命保卫工作’、‘情报工作’或‘调查统计工作’。”(269页)大概,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要数军统组织的那首“局歌”了——因为我们完全可能理解,打着如此堂而皇之的大旗,无论干出何等的暴行都无需内疚了:
革命的青年,快准备,智仁勇都健全!/掌握着现阶段的动脉,站在大时代的前面!/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维护我们领袖的安全,保卫国家领土和主权!/须应当,刚强沉着,整齐严肃,刻苦耐劳,齐心奋斗!/国家长城,民族先锋,是我们!/革命的青年,快准备,智仁勇都健全!
而更耐人寻味的是,作者还向我们交代了这首“局歌”的来历——
戴将军甚至被他们那个有点别扭的班歌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在德国留学过的教员编的,他受了德国褐衫党党歌的影响。戴笠的耳朵被这些词句吸引:“革命的青年,快准备,智仁勇都健全!”他尤其喜欢这句歌词:“维护我们领袖的安全,保卫国家领土的主权。”结果,他决定把这首歌当作整个军统的局歌,下令每个重要会议,包括每年四月一日军统纪念大会上,都得唱这首歌。(279页)
尽管众所周知,从明代东厂到清代大内,传统皇权从未离开过秘密鹰犬的暗中保驾,但经由上述史料的提示,我们又不难理解,其实像戴笠这类的特务组织,另有一种必不可少的外缘制度成因。千万千万,我们幸勿把戴笠与德国法西斯之间的渊源关系,看成某种耸人听闻的纯粹的例外。实际上,无论那制度因素来自德国还是俄国,或者其他什么西方国家,它都同样反映了和呼应着作为现代化运动之突出标志的对于全社会的空前动员要求。由此便不难想见:一方面,尽管中国以往的政治文化并不“先进”,但却只有当它跟“先进”的外来文化融合之后,才有可能化育出此书所描写的这类空前严密的特工组织;另一方面,只要这类特工组织植根其中的那种深层社会结构未曾瓦解,就总会有人戴着斗笠墨镜之类活跃于阴影之中,不管他们打着何种名义。
另一个有趣话题是,如从美国汉学界的自身话语推演来理解,作者为什么要做戴笠这个题目?
这事说来话长。中国大陆变SE以后,在那位强硬议员麦卡锡的压力下,在所谓“谁丢失了中国”的质问中,美国汉学界曾经经历过一次难忘的梦魇,由此不仅欧文·拉铁摩尔被迫出走,就连费正清本人也遭到过传讯。尽管在这个较易修正失误的民主国家,那次思想整肃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却给几代汉学家心里留下了长长的阴影。根据我未曾向作者验证的体会,其实此后许多涉及民国历史的著作,比如易劳逸(LloydEastman)的《流产的革命》,柯伟林(WilliamKirby)的《德国与中华民国》,特·克里斯多福·杰斯普尔森(T.ChristopherJespersen)的《美国人的中国形象》等等,都在隐隐约约地向当年的迫害者申辩着——中国本来就不属于美国,所以谁也没有丢失过中国,除了腐败而专制的国民党政权自己!
从上述汉学史的特定话语出发,再来阅读刊登在《华尔街杂志》上的一段评论,就较易体贴作者的用心所在了——“利用了新的档案材料,(魏斐德)所写下的与其说是某个人的传记,毋宁说是蒋介石中国的一份尸检报告。”对此,李侃如教授(KennethLieberthal)阐释得更加具体——“魏斐德以令人惊叹且卓越具体的方式,出色地描述了蒋介石的头号情报大师戴笠的上升过程……这部全面而详尽的著作将我们带进了蒋介石的权力核心,并将许多以前鲜为人知的国民党体制内幕的黑暗角落披露出来。该著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戴笠和国民党特工的了解,而且加深了我们对民国在该阶段整个过程的了解。”(封底)由此可以理解,不仅在美国的学术圈子里,《间谍王》应当有助于了解曾经隐秘支配着中国历史的某些潜在要素,并借此更加全面地理解当时中国的总体氛围,而且在美国的公众层面中,此书也应当有助于提示当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丢失了什么样的中国。毕竟,如果戴笠和他的特工组织并非蒋介石政权的全部,但至少也帮助构成了它的全部复杂性。
长期的阅读与交往,使我常常能移情地体会到,许多横跨在中美两国之间的汉学家朋友,都难免要把苦心用于在“专家的学识”和“公众的常识”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不待言,跨文化的能力使他们获得了相当的知识优势,既比普通的美国人懂得中国,又比普通的中国人懂得美国。可反过来,跨文化的位置也使他们经常陷于尴尬,有可能既被美国这边认为偏向于中国,又被中国那边认定偏向于美国。但无论如何,说到底也正是这些以巡索文明边界为业的人,才真正有可能引领自己的族群摆脱以往的偏见与偏执,为今后的文明奠定一个更宽的基座。
也只有在上述困难平衡中,我们才有可能较为公正地理解,一位美国学者在本书中究竟是怎样对待了他在他的戴笠传记中完全无从回避的有关中美合作所的棘手问题。不可否认,长期的彼此敌视和相互妖魔化,已使“专家的学识”和“公众的常识”围绕此一问题形成了巨大的背离。尽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美国研究》杂志早在十五年前就发表了邓又文的《简析“中美合作所集中营”》一文,该文基于大量史实否定了以往强加给中美合作所的许多罪名,然而写于革命狂热年代的小说《红岩》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及其典型环境,至少在一代人的梦魇中仍然难以磨灭,尽管他们白昼里未必真把美国人看成渣滓洞的洞主。由此就不禁担忧:如果一位中国读者只是在打开此书以后才读到了中美合作所的真相,那么他是宁肯相信历史学呢还是宁可相信文学呢?
另一方面,美国也并不是铁板一块,美国人也并不是千人一面。所以,正如有的中国人难免要在历史上犯错一样,有的美国人也难免在历史上犯错;于是在这种情况下,真正要害的事情,就要看是否还另有一些正直的美国人,坦诚地指出乃至批评他们同胞的错误。就此而言,如果我们能够想到,下述文字的预期读者首先是美国公众,那就会对其勇气和坦挚留下深刻的印象。先前,尽管遭遇过“谁丢失了中国”的压力,老一代汉学家费正清仍一板一眼地撰写着历史的“功过格”:“中美合作所确实曾经部署过骚扰日军后方的行动,并为美国海军的登陆做了准备。但中美合作所的弊端在于,当一九四五年国共内战爆发时,它把美援全部用在了国民党一边。这就在客观上意味着美国‘过早地’正式加入了反对中共的活动。这为中国共产党所深恶痛绝,并完全有正当理由把它看作是美国帝国主义的不义行为。 ”(《费正清对华回忆录》,256页,知识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现在,魏斐德就此的剖析更进了一步:“美国特别行动官员为了收集情报而训练警察,可到头来却被指控为同右翼独裁政权相勾结,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共产党宣传的真实性如何,中美合作所训练戴笠秘密特工的项目都曾使战时美国情报机构的努力成为赤裸裸的犯罪行为。既然戴笠的许多职责中也包括蒋的军事情报首脑,与他进行部分技术合作是不可避免的。但中美合作所似乎远远超出了这一点。戴笠很快就毫无顾忌地利用空运到歌乐山的美国武器来同新四军和其他爱国游击队作战。而梅乐斯的人则企图为戴笠的政治名声涂脂抹粉。”(318页)
纵观这个世纪,也许全球范围内最为重要的双边关系,就要数中美之间的关系了,它们中一个是惟一的超级大国,另一个是惟一潜在的超级大国。由此,两国间无论出现何种风吹草动,都会影响到地区乃至全球的气候。也正因为这样,最后我想再说一句的是,要是我们本国的跨文化研究家们,也都能保持同样的心态和享有同样的条件,去超越民族国家这种有限组织形式对于我们心智的巨大局限,那本身就将意味着人类的福祉了。
癸未年除夕于斯坦福校园
本文为刘东教授为《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魏斐德著,梁禾译)所写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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