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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建设与民族国家形成——为何两大制度转型会导致战争发生?

安德烈亚斯·威默 勿食我黍
2024-08-28


作者|安德烈亚斯·威默(Andreas Wimmer)

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和政治哲学教授





过讨论将帝国建设、民族国家形成与战争联系起来的各种机制,我们将更详细地阐述这一制度主义论点。然而,在此之前,我要先对帝国、民族国家以及其他政体给出简短的定义,并简要地叙述一下它们在过去200年间相互取代的历史。这将为本书前几页提供的历史概述增补更多细微差别和具体细节。



《战争之波:现代世界中的民族主义、国家形成与族群排斥》
[瑞士] 安德烈亚斯·威默  著
杨端程  译
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3年10月

帝国扩张与民族国家形成,1816—2001年


按照艾森施塔特(Eisenstadt 1963:1024)、豪(Howe 2002:1320)以及布尔班克和库珀(Burbank and Cooper2010,8—17)等人的观点,帝国的特征是这样的:有中央集权的官僚制政府,中心地区统治边缘地区,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存在根据族群或文化界定的等级结构,声称具有普适的合法性无论是苏联那样的革命意识形态、殖民帝国中的“开化使命”(mission civilisatrice)还是西属拉美中的宗教皈依。相比之下,民族国家也建立在中央集权官僚制这一政府形式的基础上,但是民族国家是按照统一的形式进行统治的,在中心和边缘上没有制度化的差别,并且接受公民平等原则(取代等级),以具有明确边界的民族共同体而非某种普适原则进行统治。


王朝国家也是通过中央集权官僚制来进行统治的,但是它缺少中心—边缘的结构与帝国普适的合法性形式。比起民族国家,绝对主义国家也不是建立在所有公民平等的基础上的,它以王朝而非民族的名义进行统治。封建国家、部落邦联[如利比亚萨努西(Sanusi)]、城市国家(如1848年前的瑞士)与世袭帝国[如图库洛尔(Tukulor)帝国或者蒙古帝国]都缺乏中央集权官僚制。


在 1814—1815年间召开的维也纳和会期间,帝国几乎统治了半个世界。与之相应,诸如部落联盟、城市国家或者王朝王国等“其他”政治体系控制了剩下的另一半世界。在2001年,现代民族国家几乎统治了全球。这200年的历史讲述了在帝国的建设与民族国家的形成之间斗争的故事。在19世纪期间,帝国取代了“其他”形式的政府,这主要是由西方殖民帝国在非洲与亚洲的扩张而导致的,但是罗曼诺夫王朝对中亚汗国的吞并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与此同时,在西半球,最重要的是在整个拉美地区,帝国却被民族国家取代了。然而,当民族国家这一形式的传播遍及全球时,帝国在19世纪的扩张已经跟不上它们在20世纪的迅速衰落。


现代战争的长期、制度化模型


为什么这两大制度的转变——帝国的建设与民族国家的形成——会导致战争的发生呢?在之前的章节中,我们把战争看成一个自变量。它们削弱了前民族式政权,这样民族主义力量就能夺取政权并建立民族国家。我们已经看到,民族主义战争与非民族主义战争均能以这种方式推动民族国家的形成。在本章中,我们将战争当成因变量,并展现民族主义的扩散与民族国家本身导致了战争的发生。在对这一观点详细展开之前,让我们首先描述一下它的大概内容。


按照导论部分介绍的这一理论,我们假设,战争极有可能发生在政治合法性的基本制度原则遭到破坏的时候:非正式和正式的规则决定了谁能合法地掌握政府权力,以及一个政府的合法边界应该是怎样的。因此,这是对战争的一种真正具有政治性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中,经济利益或者军事技术上的可行性退居次位。从这一角度来看,战争既不是源自国际体系的无政府属性(像现实主义理论声称的那样),也不是来自霸权的兴衰或者革命性的阶级斗争,而是建立在不同政治合法性原则基础上的有关国家建设的竞争性目标之间的斗争。


但是现实主义者可能会对此提出异议。在他们看来,建立新国家或者将一国并入正在扩张的帝国这一制度转型过程伴随着独立战争,难道不是不言自明的事实吗?对此,我们需要提前澄清这一潜在的误解。首先,当战争与国家建立或者国家裂解一同出现时,这些领土变动是制度转型过程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单独的因果机制。我们一会儿将会看到,一个新的政治合法性原则意味着这样一种新的定义:一些领土应该被合法地纳入一个国家当中,而另一些不应该被纳入。建立新国家与摧毁已有国家的努力都是为国家的制度形式展开斗争的必要部分。其次,在过去200年间爆发的大部分战争都与国家的建立或者裂解没有多大关系,我们之后将会进行更详细的说明。这对大部分内战以及许多国家间的战争而言都是真实的。最后,相反的是,不是所有的领土扩张与国家间的敌对关系都会自动引发战争。迪尔和格尔茨的研究指出:在1816—1980年间,世界国家体系内部只有1/4的领土变动与一些暴力有关。我们虽然在这里没有提供系统性的证据,但是我们认为,与帝国的建设或者民族国家的形成有关的边界变动比其他类型的领土变动更容易引发战争。


帝国的吞并与战争


那么,与帝国的扩张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导致战争爆发的相关因果机制是什么呢?我们首先简要地讨论帝国的吞并。正如上文讨论的那样,帝国是按照中心—边缘关系、层级化的内部管理以及对普适合法性的宣称来定义的。因此它们没有自然边界,它们可能覆盖了整个世界,给全人类带来文明开化、基督教、伊斯兰教或者革命进步。正如导论部分提到的那样,帝国在通过征服来扩张统治方面表现出了制度化的驱动,不论其面临的军事、政治与经济成本有多高昂,也不论新占领土上人口的族群组成是什么样。对普适合法性的宣称使得帝国统治的扩张成为评价军事—政治精英成功与否的标准。不仅如此,中心—边缘结构使得新近征服的人群被轻而易举地并入帝国。当然这些人仅仅被当作族群政治马赛克拼图上面的一块而已,从今以后受到的也是帝国的间接统治。


地方的政治单元——部落联盟、城市国家联盟、封建王国——可能会抵抗帝国的扩张,并且拒绝接受侵略军和帝国政府带来的“安抚”和“开化”。向帝国统治原则的转变不仅意味着权力的丧失,而且也意味着规范精英间围绕统治权而展开的斗争的制度性规则不再具有合法性。一旦帝国的军队开始建立军事据点,诸如部落中的谢赫失去的就不仅仅是对土地的军事控制权。他们通过具有向心力的宗族联盟获得权力的可能性也被新的行政官僚制破坏了。相似的是,一旦城市国家的政府被帝国并入并且被当作帝国最低一级的行政与政治机构,从而使权力远离精英委员会,那么在城市国家的议会中组织起来的资产阶级精英就丧失了他们的政治地位以及与其他城市国家结盟的可能。


在我们的模型并未指定的条件下(如军事机会、行动者之间给定的资源等),部落或者城市国家可能会选择武装抵抗帝国的扩张。一旦达到了关键转折点,并且一块领土被按照帝国的统治原则来实行统治时,这些部落或者城市国家的腹地仍然会抵抗帝国的扩张。当部落或者城市国家的全部领土都遭到帝国的军事征服或者被帝国“平定”时,帝国的扩张过程也就完成了。这时帝国治下的和平就成为了主流,但偶尔也会出现反对加税、反对侵犯传统权利以及反对不当干涉地方政治事务的叛乱,或者野心勃勃的地方长官试图通过停止向中央进贡来建立属于自己的迷你王国。


民族国家的形成与战争


第二次制度转型始于现代世界中国家建设的主要竞争性目标的扩散:民族主义。之前的章节已经简要地分析了民族主义的扩散,因此我们在这里能将其作为外生的过程。一旦民族主义被政治场域中的重要行动者采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就进入了第一阶段。我们预期,第一阶段比现代历史中的其他阶段更有可能发生分离主义性质的战争。在民族主义领导人渴望建立的政治秩序中,每一个族群、民族都应该实现自治,政府相应地也应该按照人口中的族群、民族组成代议制政府。帝国的等级制度现在被重新定义为“异族统治”的实例,并且在此之下,无法实现人类进步与个人自由。因此,许多民族主义运动面临着帝国精英的抵制。因为这些精英通常与本地人口的族群背景不同,这使得他们进入新的权力博弈的机会微乎其微。


因此,反对帝国中心的分离主义战争就成了通向民族国家的道路。然而,我们也指出,通往民族国家的道路不止分离主义战争这一条,它还有别的道路。像法国、日本或者泰国这样的绝对主义王朝国家,或者像瑞士这样的城市国家联盟在转型为现代民族国家时,其领土可能不会有大的变化。在这些案例中,围绕国家制度形态的斗争可能导致旧制度的代表与民族主义争夺者之间发生非分离主义性质的内战。这些例子包括法国大革命、带来明治维新的战争或者发生在瑞士的“独立联盟战争”。


一旦达到转折点,民族国家的制度逻辑就进一步激发了新兴国家卷入战争,包括同已经建立的国家进行的战争,以及内部的战争。因为现在的新国家是按照以民族定义的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的[用迈内克(Meinecke)著名的术语来说,就是“国家民族”(Staatsnation)],新的政治精英更倾向于优待“国家民族”的成员。换言之,获得公共物品与政治参与的资格仅限于占统治地位的族群成员。这一倾向在现代民族国家中是普遍存在的,其根源在于嵌入合法性原则之中的激励结构:统治者展现了他们能代表“人民”以及关心“人民”。然而在公民社会欠发达的弱国家,族群偏袒的情况尤其明显。这些国家缺乏资源来提供公共物品,也无力建构在更具有包容性的联盟网络基础上的非族群性的政治联盟。就当下而言,从被排除在国家与公共物品之外的人来看,基于族群与民族背景的个人差别化的待遇与族群自我统治的基本制度原则相互抵牾。


这就反过来增加了国家间战争与内战的发生概率。为了保护跨境的同胞免遭族群歧视,国家精英可能试图以“民族统一”的名义来吞并相应的领土。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向自己的支持者显示,自己关心这些跨境“族群同胞”的命运,从而可以作为整个国家的合法代表。与这一理由一致的是,既有的量化研究显示,如果领土与族群政治冲突出现在一对国家中,当领土收复主义或者去殖民化成为引发外交政策危机时的议题时,或者当族群政治行动者卷入了两个国家之间的冲突时,那么国家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就会显著升高。


因此,影响在民族国家形成期间发生国家间战争可能性的是当地的族群人口组成。如果新兴国家中包括了大量的少数族群,而这些少数族群又是邻近国家的主体族群,因此他们有一个能代表其利益和愿望的“母国”,那么战争就更有可能发生。更准确地说,并且与我们理论一致的是,戴维斯与摩尔(Davis and Moore 1997)在对横截面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如果一个族群在一个国家内部占据主体地位,并且支配或动员周边国家相同族群发起的反政府抗议活动,那么这两个国家之间就有可能爆发更高层级的冲突(包括战争)。


第二个因素是,如果周边的领土已经卷入了这样的战争,那么国家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就越大。族群的亲缘关系会激励政府保护它们的跨境同胞免于周边国家爆发战争可能带来的权力转移后果。相反,周边政府也不会容忍“外部干涉”,因此双方的紧张态势就会升级为另一场国家间战争。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跨国的族群亲缘关系数据,但是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假设的溢出效应是否发生。


我们现在来看看将民族国家形成与内战联系起来的机制。当被排斥的精英群体被动员起来并试图通过武力推翻或者取代一族统治,或者分离并建立一个他们将代表主体族群的新国家,或者加入周边的同族国家时,向民族国家的转变就可能会导致内战。下一章提出了对通向族群叛乱或者民族主义分离运动的不同机制的详细描述。在此,我们将仅限于分析强化了分离主义和非分离主义形式叛乱的政治排斥机制。在帝国中,族群政治等级制度通常被视为合法且是神授的,而这一等级制度现在看来违反了民族国家应当依赖的“本族人需由本族人统治”合法性原则。换言之,民族主义的扩散是其他族群发起反对政治支配的叛乱的前提条件。在民族主义到来之前,这些叛乱确实很罕见,即便是像法国的一些殖民地那样被直接统治的领土也很少发生此类叛乱。


显然,反对族群政治不平等的政治动员并不总是通向内战。第一,正如第二章讨论的那样,富裕国家的政治排斥特性较为微弱,因为国家精英能向全民提供公共物品,因此能够对族群去政治化,并且实现内生的国家建设过程。但是,即便是族群已经被政治化了,并且一些族群被国家权力排除在外,富有的国家也能通过政策上的权力分享、平权行动或者再分配来轻松地平息族群和民族抗议。而在贫穷的国家,由于国家资源贫乏,且缺乏替代性的收入来源,围绕国家收入的竞争就变成了零和博弈。确实如此,许多经验研究发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预测内战爆发的最稳健变量。


第二,不同的国家收入来源对政治联盟的结构有着不同的影响,这反过来又影响了战争的倾向。石油资源与内战增加的可能性特别相关。我们的模型整合了之前文献已经给出的一种解释:与依赖税收或者资源贫乏的国家中的统治精英相比,不依赖税收而依赖石油收益的国家精英更可能纵容恩庇主义。族群恩庇主义又反过来强化了族群排斥与导向族群政治动员竞争的变化,最终导致内战。


第三,一国发生的内战可能影响周边国家中与该国在政治上有关的族群间的关系,从而导致政治紧张升级为全面内战。由于我们同样缺乏有关跨国族群亲缘关系的数据,我们同样限定研究对象,以确定这种溢出效应是否真的会发生。


总而言之,因为原来合法政府的制度性原则已经危如累卵,从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同时增加了国家间战争与内战爆发的可能性。普适合法性与民族自决的主张相互斗争,族群政治等级制度的合法性被解构,并被描述为对自治原则的违反,而国家领域则被压缩为由民族成员占据的领土。换言之,民族主义改变了政治游戏规则,并对追求权力提供了新的激励与动机,包括采取暴力手段。


显然,正如导论中暗示的那样,我们的模型并不试图解释现代世界中的所有战争。革命战争并不是由国家建设与族群排斥的政治所驱动的。因此我们估计,在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完成后,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就会回落到基准线附近,即一旦围绕国家的族群、民族特征与边界的斗争确定了下来,那么族群政治排斥与等级制度便能被克服。这一情况能通过稳定的、制度化的权力分享安排(如瑞士的例子),或者通过一系列内战中的族群清洗与国家间战争(像东欧那样),或者通过成功的国家建设[同化并且对族群之间的界限进行去政治化从而实现同质化的民族主义梦想(如在法国)]等不同方式加以实现。在民族国家形成的最后阶段,一个拥抱和肯定其人口“多样性”的后霸权主义国家可能最终就出现了。


总结:制度转型与战争


总之,我们预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暴力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在制度转型阶段的附近达到峰值,此时围绕政府制度性原则的斗争最为激烈。图4.1描述了这一预期。根据我们的预期,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在帝国建设与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两大转折点达到峰值,并在制度稳定的阶段下降到较低的水平。这呈现出了一个双倒U形的结果,就像骆驼背上的驼峰一样。


这一模型也预测了在领土的制度转型过程中,什么类型的暴力冲突更可能发生。在领土经历的第一次制度转型过程中,最容易爆发征服战争,正如帝国取代其他的统治形式那样。而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的前半段,反对“异族统治”的分离主义内战应该就成了主要的战争类型。在到达转折点后,反对族群政治排斥的非分离主义性质的斗争以及处于相互竞争中的正在进行民族国家化的国家之间的战争将会变得更加频繁。


这一模型对复杂的历史事件链条作了程式化与简化的处理,因此它描述了一个特定的发展模式,而非在历史真空中影响稳定单元的自变量之间的关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模型没有因果性。在转型过程的第一阶段,战争导致制度变迁(因此它是自变量,正如之前章节描述的那样),然而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战争则是制度变迁的结果(因而它是因变量)。这一模型能通过标准的方法加以检验。具体来说,我们通过测量独立于战争的制度转型,从而确定它们在时间上的关系是否符合预期的模式。


—End—

本文编选自《战争之波:现代世界中的民族主义、国家形成与族群排斥》,注释从略,题目为编者所拟。特别推荐购买此书阅读。该文由出版机构提供,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内容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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