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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8名保护伞,被查!

欢迎关注☞ 中宏网 2022-10-15
今年6月,河北省唐山市某烧烤店发生男子酒后骚扰女子被拒后多人围殴女子事件。此事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8月2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严肃查处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报》。

通报中提到,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纪检监察机关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15人被查,8人被留置

通报称,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


这8名公职人员分别是:

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

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

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

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

通报中还提到,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延伸阅读

6月21日,河北省纪委监委曾发布《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人接受审查调查》,当时的通报显示,共有5人被查,分别是马爱军、胡斌、韩志勇、陈志伟和范立峰。


马爱军(资料图)

通报称,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马爱军,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河北乐亭人,河北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

马爱军毕业于唐山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毕业后成为乐亭县公安局科员,此后他历任乐亭县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长、汀流河派出所所长兼指导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兼教导员、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等。

2008年7月,马爱军履新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政委,后任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局长、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

2018年7月,马爱军担任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人选,2018年8月任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信访、退役军人事务、民兵武装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安分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被查民警曾接受采访
称接警后5分钟赶到

被查的5名公职人员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曾接受总台记者采访。

2022年6月12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5分钟赶到,5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

其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民警陈志伟称,“6月10日凌晨02:41,我单位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02:46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但根据河北省公安厅今天的通报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具体情况是:

6月10日凌晨,陈某志等5人与陈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2时47分逃离,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河北省公安厅提到,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被查的原所长范立峰
涉此前陈某志非法拘禁案

另外,通报中提到的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涉及陈某志另一个案件。

河北省公安厅今天的通报中提到,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

据此前媒体报道,一个名为“路北巡控”的美篇账号曾在2019年7月3日发布名为“110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的文章。通过对比该篇文章内的案发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姓名等信息,可知与前述警方通报和裁判文书中的案件为同一起。

该篇文章提到,陈某志等人在大院将商某凯殴打后,将其关在车的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

时任光明里派出所所长范立峰当时针对此案专门成立破案小组。

首次披露的3人

8月29日公布的8人名单中,有3人是首次对外披露,即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

其中,王洪伟是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的副手。

针对上述文章提到的陈某志等人殴打商某凯案件成立的破案小组,当时的组长就是副所长王洪伟。

延伸阅读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最新进展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9日通报,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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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平 萍 | 审 核:王怡然
来源: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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