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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军团伙中的他,获刑15年

欢迎关注☞ 中宏网 2022-10-15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邓恢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邓恢林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恢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等从重处罚情节,依法应当从严惩处。同时,邓恢林又具有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于2020年6月14日官宣落马。2021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公职。


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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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军政治团伙六“虎”集体落马

孙力军,曾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2021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通报用词极为严厉,指其“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

此前报道:孙力军被逮捕!700字通报措辞极为严厉,有些词“闻所未闻”

贪6.46亿,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审!

紧随孙力军之后,政法领域多名省部级干部先后被查处:

龚道安,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1年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贪7343万,“警虎”龚道安,当庭认罪!

邓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1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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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科,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贪4.4亿,王立科受审!

刘新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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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受审:部分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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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平 萍 | 审 核:王怡然
来源: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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