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
幽门螺杆菌(Helicobacter pylori, Hp)感染是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和胃癌的重要致病因素。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既是Hp 高感染区(人群Hp 感染率高达50%),又是胃癌的高发区(全球每年新发胃癌近半数在中国)。制订有效的Hp防治策略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常常是多数Hp感染者的首诊医疗机构,规范地进行Hp感染的临床诊治,提高初次治疗Hp根除率,对降低我国Hp感染率和胃癌发病率具有重要意义。《幽门螺杆菌感染基层诊疗指南(2019年)》(简称2019年指南)及《幽门螺杆菌感染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19)》的制订和颁布对于规范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Hp感染的诊治能力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两部指南不仅是对Hp感染诊治规范的归纳总结,也是基层医师临床实践中实用的参考工具。本文主要针对2019年指南中根除治疗部分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旨在帮助基层医师Hp感染规范根除能力。
一、正确认识Hp感染的根除指征
1994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发布了第一部Hp相关指南,将消化性溃疡列为Hp的根除指征。此后的20多年,随着Hp感染相关疾病研究的深入,一些重要的国际Hp感染共识相继颁布,Hp根除指征范围不断扩大。1999年,我国Hp学组制订了第一部Hp感染的共识,将“消化性溃疡、低度胃恶性胃黏膜相关淋巴组织(MALT)淋巴瘤、早期胃癌术后”列为必须根除指征,“胃炎伴明显异常(胃黏膜糜烂、中-重度萎缩、中-重度肠化、不典型增生)、计划长期使用或正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有胃癌家族史”列为支持根除指征;此外,“预防胃癌和无危险因素的个人希望治疗者”不支持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和胃十二指肠以外疾病”与Hp感染的关系尚不明确。
随着国际重要Hp感染共识的相继更新及治疗理念的改变,我国Hp感染的根除指征也在不断扩大和修订。基于循证医学证据,我国Hp共识先后将“慢性胃炎伴消化不良症状”“慢性胃炎伴胃黏膜萎缩、糜烂”“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PPI)”“不明原因的缺铁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其他Hp相关性疾病(如淋巴细胞性胃炎、增生性胃息肉、Ménétrier病)”等列入根除指征。2015年京都胃炎共识提出治疗所有Hp感染者,除非存在抗衡因素。2017年,我国《第五次全国幽门螺杆菌感染处理共识报告》在原有Hp根除指征的基础上,将“个人要求治疗”纳入根除Hp 指征。
基层医师在临床实践中应重视Hp感染的危害,充分认识根除Hp的获益。但同时应注意到,不同个体根除Hp治疗的获益存在差异,应正确认识Hp感染的根除指征,以便主动对获益较大的个体进行Hp检测和治疗。
二、主动选择耐药率低的抗生素
三、重视铋剂四联方案的应用
引用: 谢川, 祝荫. 规范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 [J] .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2021, 20(4) : 51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