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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看懂太原民企姜玉东冤案

公平与正义 太原民企姜玉东冤案 2020-02-13

原标题:三分钟看懂太原民企姜玉东冤案,为何能蒙冤超期羁押五年?


太原民营企业家姜玉东,年近70岁,极高危高血压,自2015年8月19日起被蒙冤羁押于太原市第一看守所,5个年头至今共计1638天。


此案三分钟就能看懂,是出资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是公安机关插手的经济纠纷!冤案平反,天下数太原最难!民营企业家伤透了心!


1、2004年12月,太原方(姜玉东、李航平等)、重庆方(申也建等)、北京方(邓尉)三方出资人借众通物贸之壳,购买五坑煤矿。


2、公司财务报告明确证明:截止到200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邓尉出资款290万元,申也建950万元,李航平942万元。财务报告由公司会计刘勤制作,并每年提交各方股东,截止案发,各方从无异议。




3、会计刘勤反复证明上述投资:“这是账上反映的以邓尉名义直接进到账上的钱,至于邓尉向申也建、李航平有没有借款借多少钱我不知道,公司账上也不反映”。



4、后来,姜玉东购买了李航平、申也建的投资股份,姜玉东占五坑煤矿总投资的86.7%,五坑煤矿只剩姜玉东、邓尉两个出资人。这是本案铁一般的事实。


5、姜玉东与邓尉签署了《股东决议》和《股东协议》,双方一致确认“各自可对所占有的五坑煤矿股份(众通物贸33%股份同时也是五坑煤矿33%股份,也是景泰煤矿33%的股份)对内、对外转让”。



6、这份股东决议,能直接证明姜玉东无罪!


7、姜玉东根据上述股东决议,对外转让了属于其个人的投资权益,被邓尉恶意举报职务侵占罪。


8、这份关键的无罪证据《股权决议》,太原市公安局胆大包天,竟分别于2017年1月19日、2019年12月6日连续两次中止鉴定,理由是“需补充鉴定材料无法补充”。具备姜玉东、邓尉签字对比原件,还需要什么补充材料?公安、检察从来没有通知需要补充材料!事实上,这个鉴定一经做出,姜玉东就会彻底清白!

冤案就是闭着眼睛办!真是佩服太原市公安、检察死不悔改,坚决把冤案进行到底!




9、本案原由徐昕教授和李金星律师坚决为姜玉东做无罪辩护,二审时发现关联密切的公司清算案,太原中院“八年抗战”,还不审出结果!可见该案,黑幕重重!清算案充分证明姜玉东法庭上所说“本案没有被害人,如果有,我就是自己的被害人”。


10、本案已由太原中院发回迎泽区法院重审,检察官说这个案子不是她们定的,是上面定的。



我们强烈呼吁:迎泽区检察院应立即予以撤诉!这么明显的冤案,再也不能拖了!

此外,姜玉东长期患有多种疾病,曾因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实施了胆囊切除术;经常出现脑供血不足,被诊断为双侧脑室旁、伴卵圆中心多发腔隙性脑梗死;颈3-7椎间盘突出,继发颈5-6水平椎管狭窄;颈椎骨质增生,颈椎病严重;羁押前已处于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2型糖尿病严重。因长期羁押,姜玉东得不到有效治疗,身体每况愈下,年前再发重症,冤案不平,要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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