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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李增:华兹华斯的《丁登寺》与“想象的共同体”的书写

敬请关注——> 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 2022-09-11


摘要多年来学界对《丁登寺》的“社会-历史”研究范式未能跳出“法国革命”与“国内现实”的窠臼。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随着民族主义理论被引入浪漫主义研究领域, 一些学者开始从这一视角审视华兹华斯的诗歌, 其中一些著述也谈及《丁登寺》的民族主题。本文认为《丁登寺》是一首委婉表现民族情感的抒情诗, 诗人通过对“丁登寺”和“瓦伊河”这两个极具英国特征意象的再现与描写, 从时间上追溯英国历史, 在空间上展现英国景观, 诠释了他对正在形成的不列颠民族共同体的认识和理解, 进而表达了成为一个民族诗人的自我意识和在本土文化的根基上书写“不列颠性”、建构民族身份、实现民族认同的愿望。

关键词想象共同体; 《丁登寺》; 不列颠性; 民族身份;


1983年杰罗姆·莫干出版《浪漫主义意识形态》一书, 由此开启了浪漫主义文学研究的“社会-历史”范式。莫干指出, “艺术作品, 不论其形式如何, 都是社会的、具体的、独特的物质存在。因此, 对它们的研究必须将它们置于社会-历史的框架之中” (1) 。此后这种范式被广泛地应用于浪漫主义诗歌研究, 就华兹华斯的《丁登寺》而言, 研究者们依据这一模式, 形成了三种代表性观点:其一, 从该诗与华兹华斯早期思想和其法国经历之间的关系出发, 认为它表达了诗人对法国革命的失望情绪, 标志着诗人思想从早期“激进”向后期“保守”的转变 (2) ;其二, 从该诗与英国的社会现实关系出发, 认为它讽喻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尤其是揭示了工业革命引发的掠夺、贫困、污染等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 (3) ;其三, 从该诗对优美自然风光的浓墨重彩的描绘以及诗人对童年、少年与自然接触的经历的追忆出发, 认为它表明诗人已摆脱了社会历史这些具体问题的羁绊, 并从早期的思想、精神困顿中挣脱出来, 转而寻求内心的宁静、精神的升华、“和谐的力量”以及更为崇高的人类之爱 (4) 。毫无疑问, 这些社会-历史解读对于认识这首以书写自然景色、回忆成长经历为主的诗歌背后所隐含的政治主题大有裨益。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随着民族主义理论被引入浪漫主义研究领域, 一些学者开始运用民族主义的眼光审视华兹华斯的诗歌, 进而挖掘出新的政治-民族主题。其中一些著述也谈及《丁登寺》的民族主题, 然而集中论述并不多见, 局部解读也多于整体阐释。 (5) 本文将继续采用民族主义视角, 力图整体地阐释《丁登寺》的民族书写问题。本文认为, 《丁登寺》是一首委婉表现民族情感的政治抒情诗, 诗人通过对“丁登寺”和“瓦伊河”这两个极具英国特征意象的再现与描写, 从时间上追溯英国历史, 在空间上展现英国自然景观, 表现了对正在形成的不列颠民族共同体的认识和理解, 进而表达了成为一个民族诗人的自我意识和在本土文化的根基上书写“不列颠性”、建构民族身份、实现民族认同的愿望。



不列颠民族:想象的共同体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曾提出一个著名的民族定义: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 它是被想象成为本质上有限的, 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民族之所以是被想象的, 是“因为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的成员, 也不可能认识他们大多数的同胞, 和他们相遇, 或者甚至听说过他们, 然而, 他们相互联结的意象却存活在每一位成员的心 中” (6) 。然而, 安德森只强调了民族存在的主观、心理要素, 安东尼·史密斯在他之后提出了民族构成的客观要素:它们之所以构成民族, 是因为它们是“具有名称, 在感知到的祖地 (homeland) 上居住, 拥有共同的神话、共享的历史和与众不同的公共文化, 所有成员拥有共同的法律与习惯的人类共同体” (7) 。依此两位学者观点来考察英国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社会状况, 可以勾勒出一幅当时不列颠民族想象的图景。


这一时期不列颠民族的想象之所以成为可能, 首先, 它符合安德森所提出的民族想象所必备的两个条件。其一, “人们理解世界的方式, 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 (《想》:21) 。这种变化表现在代表神圣文化的世界性宗教共同体、代表等级制度的封建王朝以及同质性时间观的衰落。十六世纪, 亨利八世宣布脱离罗马教廷, 创建英国国教, 标志着天 主教会这个宗教共同体在英国的没落;十七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给英国的封建王朝等级制度以沉重的打击, 而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进一步“毁坏了神谕的、阶层制的皇朝的合法性” (《想》:7) ;小说与报纸在英国十八世纪恰逢其时的出现和繁荣为民族这种想象的共同体提供了技术手段, 打破了中世纪的“时间并进的”、“同质的、空洞的时间观念”, 使得“水平的、世俗的、横向的”民族共同体想象成为可能 (详见《想》:38) 。其二, 是“资本主义、印刷科技、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这三者的重合” (《想》:45) 。威尔士与英格兰早在1536年就通过《联合法案》完成了合并。十七世纪早期《圣经》英译钦定版的出版促成了拉丁文的没落与本土语言共同体的形成, 这种世俗语言成为民族意识的载体, 而自从光荣革命以来, 英国的国家政权操控在资产阶级议会手中, 他们制定各种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来发展资本主义, 加快殖民步伐, 逐渐使英国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见证了英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商业资本主义经济向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过渡。这一时期印刷技术提高, 市场发达, 制品便宜, 恩主体制解体, 版权法开始实施, 不仅使得作家成为一种职业, 而且培养出了中产阶级阅读群体。


除了上述的基本条件之外, 当时英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也加速了不列颠民族共同体的想象进程:第一, 英国民族国家的建立。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有个著名观点:“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 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 (8) 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民族国家是依民族主义原则而确立的合法性国家, 其成员自然成为整合和团结民族的一种力量;而民族主义则利用文化、传统力量, 借助宣传、制度等手段激发民族意识与民族情操, 以实现凝聚民族的目的。英格兰与苏格兰于1707年通过《合并法案》建立了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与爱尔兰又于1800年通过《合并法案》组成了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民族国家的建立为不列颠民族共同体的想象铺平了道路。


当然, 一个民族的形成光靠政治上的合并法案还是不够的。依据合并法案建立起来的民族国家使得不列颠民族获得了一种集体身份, 构成了民族发展的政治基础, 但这一切还不足以将不同语言习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阶级利益、不同历史背景、不同文化经历甚至不同性别的人们团结、凝聚在一起, 以组成一个民族共同体。民族意识的唤醒、民族认同感的形成、民族身份的界定、民族文化的建设还需要其他手段和途径。这就涉及第二个特殊历史条件:英国当时所经历的三场战争, 它们对不列颠民族的铸造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历史学家琳达·考利在《不列颠人:构建民族, 1707—1837》一书中对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充分的论证, 认为从1707年《合并法案》至1837年维多利亚女王登基这130年属于不列颠民族主义 (British nationalism) 意识兴起和发展时期, 也是不列颠民族形成的重要时 刻。 (9) 考 利的一个重要观点是, 当时英国进行的三场“战争”——与天主教的战争、与法国的战争、与海外殖民地的战争——对不列颠民族 (British nation) 的构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不列颠人]将自己界定为新教教徒, 为了生存而与世界上最强大的天主教势力抗争。他们视自己为法国人的敌手, 因为他们将法国人想象成为迷信、好战、堕落、没有自由的民族。随着战争的继续, 他们不断地将自己与他们所征服的殖民地居民对立起来, 这些居民在文化、宗教和肤色方面明显属于异己。总之, 他们将他们自己界定为一个单一民族, 并不是因为国内政治和文化达成了一致, 而是因为对国土以外的异己力量 (Other) 做出相同的反应。(Britons:5)

这三场战争分别在宗教领域、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将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中的各族成员——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爱尔兰人——凝聚在一起, 不仅衍生出一种不列颠民族意识, 而且逐渐使他们获得了一种称之为“不列颠性” (Britishness) 的集体身份, 并促成各成员对这种集体身份加以认同, 进而铸就了不列颠民族。到了1815年与法国战争结束时, 不列颠民族雏形已基本形成。 (10) 在描述不列颠民族形成的时候, 考利使用了“构建” (construct) 、“虚构” (invent) 和铸造 (forge) 这样的词汇, 与安德森的“想象”异曲同工, 这些词汇意在强调不列颠民族是一种新生的事物:“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把大不列颠看成是在更为古老的结盟和忠诚基础上人为制造出来的民族, 尽管它是暂时地存在。” (Britons:5) 安东尼·史密斯也指出, 不列颠民族所走的是一条“多族群国家渴望民族统一并且寻求通过调适和整合将不同的族群变为统一的民族” (《民》:17) 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 除了三场战争的催化作用外, 其他诸如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水陆运输、繁荣的自由贸易、成熟的报刊出版业、广泛的城镇化等因素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们将具有不同族群背景的人们凝聚在一起, 创造出一个新的、被称之为不列颠的民族的“想象共同体”。这样一个拥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疆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心理素质的想象共同体“必须被视为一个相对新的民族” (Britons:374) 。所以说, 不列颠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既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又有其历史的特殊性。


如果说不列颠民族是一个实体的存在, 那么不列颠性 (11) 就是它的身份。不列颠性是在不列颠民族主义运动中开始显现、在不列颠民族构建过程中 (特别是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法案确立之后) 、在对抗异己势力的三场战争中逐步加强的一种意识 (see Britons:5-6) 。它一方面反映了不列颠民族的优越感, 另一方面显示出不列颠民族与欧洲大陆其他异己民族、国家不同的特性, 其重要意义在于人们对它的忠诚“取代和排挤了对其他事物的忠诚” (Britons:5-6) 。当时, 构成不列颠性的内容为:政治上力行代议制政府、君主立宪制, 抵制暴力革命, 主张言论自由;民族上宣扬大英帝国意识;宗教上鼓励信仰自由和宽容;经济上主张继续推动工业革命、自由贸易;文化上推广标准化英语、扩大英语以及英国文学经典的影响。这一切都是为了建立新的民族价值观, 尤其是最后一点对打造有特色的民族文化、铸造不列颠性至关重要。史密斯在论及民族与族群的区别时把是否享有“与众不同的共同的公共文化”看成是关键所在, 指出民族“是对所有共同体成员, 或‘民族国家’公民开放的一种公共文化形态”, “作为一种文化形态, 民族主义者的民族是这样的一种民族:其成员对自己的文化一致性和民族历史具有强烈意识, 并且致力于运用本地的语言、习俗、艺术和风景, 通过民族的教育和制度来培育他们自己民族的个性” (《民》:36-37) , 并以此来重新发现和恢复民族的独特文化认同。这就意味着, 他们需要返回居住于先辈祖地上的历史文化共同体, 从中寻找真实的本源。在这方面, 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勃兴恰逢其时。作为世界近现代史上最为重要的文化、思想、文学运动, 英国浪漫主义不仅在时间上与英国的民族主义兴起、英国民族形成相契合, 在其主张和实践上也应和了民族主义发展民族文学的诉求和新民族对实现统一的本土语言和建设“与众不同的共同的公共文化” (12) 的需要。浪漫主义主张将本土诗人打造成民族诗人, 提倡以本土语言——英语作为“单一的民族语言”, 提倡使用纯洁英语作为印刷语言, 尤其是一些浪漫主义诗人提出回到中世纪, 回到先辈祖地, 到民间文学中寻找创作的灵感、题材和模式, 以此来打造属于新民族的文学经典以对抗传统的欧洲古典主义文学经典。他们出版了大量的英语诗歌专集, 其中许多成了后世的经典, 诚如学者汤姆斯·F.伯内尔所述:“在十八世纪最后三十年, 经过一系列渐进式和跳跃式发展, 大不列颠的出版商以一种新的眼光表述这个民族, 这既证明了民族本身的成熟性, 也证明其文化成熟度达到了一个新阶段。这种成熟性以鲜明的物质方式表现出来:这个民族的诗人们的经典作品开始以多卷本诗集形式、接连不断地被反复印刷出版, 并出售给公众。” (13) 在当时出版的众多诗集中, 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的《抒情歌谣集》 (1798) 无疑是最杰出的代表。诗集采取的歌谣体本身就暗示出诗人回归本土历史文化、从民间文学中汲取营养以此打造英国民族文学经典的尝试。这一努力直接推动了“共同的公众文化”建设, 在客观上进一步促成了不列颠民族这个“想象的共同体”的形成和其成员的认同。


《丁登寺》是1798年版《抒情歌谣集》的压卷之作, 其重要性从它在诗集中的位置即可见一斑。该诗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所表达的诗情画意、深邃哲理和真切情感, 更在于它对处于形成中的民族身份的书写。在诗中, 诗人“将个人愿望升华为社会责任, 甚至是民族必然” (14) , 旨在向公众传递一种离他们越来越近的民族感受, 构建一种民族认同。



丁登寺:“废墟”中的历史记忆

从十八世纪中叶开始, 在欧洲的绘画、建筑、历史和文学、文化领域兴起了一股“废墟热” (the cult of ruin) , 这种“废墟热”又称之为“废墟情怀” (the ruin sentiment) , 它席卷欧洲大陆, 具体表现为文人、学者、艺术家对古代遗迹、遗址、风俗习惯、特别是古代废墟的浓厚兴趣。文人墨客出版了大量文学、绘画作品以及学术研究成果, 其中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 (1776) 与康斯坦丁·弗朗西斯·沃尔尼 (Constantin Francois Volney) 的《废墟, 或对帝国革命以及自然规律的冥想》 (The Ruins or Meditations on the Revolutions of Empires and the Law of Nature, 1791) 为这方面的代表。他们通过书写帝国历史, 慨叹沧桑巨变, 确立了这类书写的一个基本母题——帝国的兴衰、民族的兴亡。


在文学领域, 人们的“废墟情怀”衍生出了许多以城市废墟和乡村废墟为歌咏对象的文学作品。浪漫主义诗人们不仅打造出了一种被后人称之为“废墟诗歌” (the ruin poems) 的文类(15) , 而且还把废墟的书写提升到审美高度, 诗中的废墟常被描绘成具有“崇高” (sublime) 特质的审美意象, 比如布莱克的《耶路撒冷》 (Jerusalem) 、雪莱的《奥斯曼狄斯》 (“Ozymandias”) 、华兹华斯的《丁登寺》和《塌毁的屋舍》、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等。诗人们在书写废墟时并没有囿于帝国的兴与衰、帝国的永恒与短暂这一母题, 而是将废墟视为“不列颠遗产”的象征 (16) , 视为民族悠久历史与神话的见证。


表面上看, “废墟情怀”只是缘于文人、学者个人对历史的冥想和情感的抒发, 但实质上它植根于当时的民族主义运动土壤。十八世纪英国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商业资本主义经济向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过渡, 也恰好在这一历史时期, 民族主义运动蓬勃兴起, 大英帝国版图开始扩展, 不列颠民族作为“共同体”开始在想象中建构。安德森在论述民族的形成机制时特别写道:“区别不同的共同体的基础, 并非他们的虚假/真实性, 而是它们被想象的方式。” (《想》:6) 想象的方式构成了共同体的一个基础。在当时处于形成中的不列颠民族也需要一种想象方式, 能够把居住在不同地域、具有不同经济、文化背景的族群凝聚成为一个同质民族。浪漫主义诗歌的出现为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提供了契机和方式, 它将废墟视为民族文化遗产, 通过对这些废墟的咏怀, 想象和建构作为共同体的不列颠民族。诗人通过书写本土历史、神话或者创造新的神话来突出不列颠性的身份特征, 运用本土语言“塑造出对主观的民族理念而言是极为关键的古老形象” (《想》:44) , 表达了一种民族统一的意识, 参与了民族建设的宏图 大业。 (17)


华兹华斯属于这种“废墟情怀”比较浓厚的诗人, 创作了多首“废墟诗歌”, 如《塌毁的屋舍》、《索尔兹伯里平原之夜》等。在这些诗歌中, 古老与当下、自然与文化、个人情感与民族大业、战争与和平、自然景观与古代遗迹交织在一起, 形成了内涵丰富、意境隽永的多彩画面, 既有对历史的幽思, 又有对现实的观照。其中, 民族主题像一股潜流贯穿其中。《丁登寺》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该诗题目的全称为:《1798年7月13日旅途中重游瓦伊河畔, 于丁登寺上游几英里处所写下的诗行》 (“Lines Written a Few Miles above Tintern Abbey, on Revisiting the Banks of the Wye, July 13, 1798”) 。题目中所点明的两个地点“丁登寺”和“瓦伊河畔”, 并非仅仅作为地理标识或诗的背景, 而是极具象征意义的寓言。


丁登寺属于天主教修道院建筑, 位于威尔士的蒙茅斯郡 (Monmouthshire) 的丁登村, 一条瓦伊河将它与对岸的英格兰格洛斯特郡 (Gloucestershire) 隔开。它由切普斯通勋爵沃尔特·德·克莱尔 (Walter de Clare) 于1131年所建, 居住在里面的是西多会 (Cistercian Order) 修士, 西多会是天主教会的一个分支, 其成员按照《本笃会规》过着一种简朴的、苦行僧式的自给自足生活。十六世纪, 亨利八世颁布 (新教) 《解散修道院法令》 (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 解散了包括丁登寺在内的许多天主教修道院, 并没收了它们的财产。此后, 丁登寺逐渐凋敝, 最终沦为废墟。然而,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 丁登寺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之中, 这不仅是因为瓦伊河畔秀丽的风光吸引了大批的游客, 还因为当时的“废墟热”激发了众多文人墨客来到此处凭吊历史遗迹, 抒发思古幽情。在华兹华斯之前已有多名诗人歌咏过它, 其中有四个人的诗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史尼德·戴维斯 (Sneyd Davies) 的《丁登寺旅行记》 (“A Voyage to Tintern Abbey”, 1745) 以丁登寺为基点描述了丁登寺以及周边几处历史遗迹, 它们见证了英国历史上一段政治动荡时期, 即理查三世、爱德华二世时期。爱德华·戴维斯 (Edward Davies) 的《丁登寺的诗情画意》 (“Poetical Description of Tintern Abbey”, 1786) 通过描绘爱尔兰历史人物理查德·斯特朗巴乌 (Richard Strongbow) 的塑像, 展示了其英雄业绩, 发出无论英雄多么伟大、业绩多么辉煌终究都将归于尘土与虚无的慨叹, 同时, 戴维斯对天主教的过去采取了谴责的态度。爱德华·詹宁汉姆 (Edward Jerningham) 的《丁登寺》 (“Tintern Abbey”, 1796) 重点描绘丁登寺建筑本身以及周围的场景, 间接暗示历史上围绕丁登寺所发生的政治事件, 对天主教采取同情态度。爱德华·加德纳 (Edward Gardner) 的《蒙茅斯郡丁登寺十四行诗》 (“Sonnet Written in Tintern Abbey, Monmouthshire”, 1796) 也聚焦于丁登寺建筑本身, 力图再现古代修士的辉煌生活, 以激发人们对寺庙历史和现实的思考。加德纳把修士的悲惨命运和废墟成因归于那不可避免的“无情的时间” (unpitying Time) , 语气是忧郁的。


这四首诗的题材、主题或者相同, 或者相近;其沉郁的语调和冥思式手法更为当时废墟文学所普遍采用;历史 (政治与宗教) 构成了其联想的基础, 当下和未来构成其深切的焦虑。这些诗歌提醒人们:丁登寺在当时已经成为英国历史的一部分, 是“民族政治斗争的象 征” (18) 。当 人们游览这里的时候已经习惯于或者情不自禁地咏怀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中世纪天主教修士在丁登寺中清修式 (也可能是放纵式) 的生活、英格兰与威尔士之间的殖民征服与反征服的战争、修道院建筑者德·克莱尔家族的历史、其后代威廉·马歇尔 (William Marshall) 参与《大宪章》的谈判、对年轻的亨利三世的保护、其子与约翰王 (King John) 女儿的联姻、斯特朗巴乌征服爱尔兰的英雄伟业、亨利八世以天主教修士生活奢靡为名和以攫取修道院财产为实颁布的解散和摧毁修道院的法令、十八世纪兴盛的制铁工业以及瓦伊河上繁忙的商贸运输所连接的大英帝国建造事业等等, 所有这一切正是十八世纪游客在游览丁登寺时的所见和所想, 他们会将此转化成“对一个民族过去的挚 爱情感” (19) , 对 一个国家从废墟中崛起的爱国情感。史密斯把“共享的历史”看成是民族构成的要素之一, 而华兹华斯在不列颠民族主义勃兴的特殊历史时刻书写丁登寺, 完全可以视为一种“造就共同的历史和共享政治记 忆” (《民》:15) 的努力, 为正在形成的新民族寻觅历史之根、文化之源。


丁登寺作为最著名的中世纪修道院之一, 除了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 还象征着一种“黄金时代”的社会存在。华兹华斯研究专家玛乔丽·莱文森认为, 丁登寺以及周边的田园景色展示了“一种已经消失的、理想化的生活方式和情感模式” (Wordsworth:37) :田园般的农庄里农夫们安逸、清净地生活, 幽静的修道院里修士们组成一个“知识分子共同体” (intellectual community) , 平等地、悠闲地探讨学问。这种理想的生存方式随着社会的变革逐渐消失, 人们只能从遗留的废墟和文献的记载中瞥见它的过去。于是, 成为废墟的丁登寺就像一座纪念碑那样纪念着“已经消失了的社会生存方式” (Wordsworth:39) 。由此可以推断, 《丁登寺》暗示出华兹华斯对逝去的美好时代的赞美和怀念。实际上, 这种怀旧情绪也正是当时浪漫主义的写照。一些浪漫主义者视中世纪为“黄金时代”, 主张恢复那样的生活, 而浪漫主义作为其中的代表表现出“对中世纪民间文化、民族和族群来源的浓厚兴趣”, 并以复兴“中世纪思想与生活” (20) 为己任。史密斯在《民族认同》中就指出:“浪漫主义文学怀念理想化的黄金时代以及过去的英雄历史, 因为它们在当下可以起到集体重生的作用。” (21) 浪漫主义作家笔下的中世纪历史事件以及诸如城堡、寺庙、墓石牌坊建筑废墟、遗迹等历史建筑成了古老历史和文化的见证和象征, “作为民族的文化之源, 它们既塑造了民族, 又标示出民族的历史时期” (22) 。从这一语境审视《丁登寺》, 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华兹华斯使用丁登寺这一意象的特殊意义。


当然, 有人会提出疑问, 修道院是天主教的产物, 在不列颠民族形成的历史语境之下提及与天主教相关的事物是否与当时社会上的反天主教民族情绪格格不入。然而, 我们应该考虑这样三个事实:第一, 华兹华斯不是天主教徒;第二, 从他写于这首诗创作前后的书信中, 我们发现他更多的是把教堂看成是“文化权威”的索引;第三, 华兹华斯对宗教一直采取宽容的态度, 正如马克·卡勒尔指出的那样, “他把自己视为一个由多种信仰崇拜者组成的世界的一员, 他们可以和谐地生活在一个体制之中, 一个由大量世俗机构组成的、宽容的不列颠民族国家”。 (23) 丁登寺之所以吸引华兹华斯, 并不是它的天主教意味本身, 也不仅仅是废墟, 而是与之紧密相连的那种有着悠久历史的生活方式, 这种生活方式的“重生”, 对正在形成的一个民族成员寻找民族认同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其作用并不亚于英雄人物的“重生”。或许它比英雄人物更贴近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因而也就更容易引起民族成员的认同。



瓦伊河:田园中的民族祖地

史密斯在界定民族的概念时将“在可感知到的祖地居住”视为构成民族的必要条件之一。共同体成员在祖地居住, 与那里的景色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景观 (ethnoscape) 。 (24) 在浪漫主义时期, “浪漫主义者把祖地的景观转化成‘诗意的景观’ (poetic landscape) , 并使之成为建构民族观念的一个重要因素” (25) 。因为民族景观包含着民族成员共同的经历和共享的记忆, 所以它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认同的基础。


史密斯进一步指出, 民族景观由历史景观和自然景观构成。历史景观总是与民族共同体历史上的人物、事件联系在一起, 历史景观之所以成为景观是因为它被自然化了;而自然景观也不纯粹是自然景色, 在这里自然景色被历史化了, 被赋予了历史意义。依据史密斯的理论审视华兹华斯的《丁登寺》, 有理由认为它是一首书写民族景观的抒情诗, 如果说丁登寺的废墟展现的是民族历史景观的话, 那么瓦伊河上的田园风光展现的则是民族自然景观。无论哪种景观都是“民族性格、历史和命运的内在组成部分” (26) 


《丁登寺》对自然景观的描写出现在第一诗节, 作为该诗最为浓墨重彩的部分, 它展示出瓦伊河两岸优美的田园风光:


……我又听到

这流水, 从山泉中滚滚而来,

带着内河的潺潺细语。——我又一次

看到这陡峭的山岩,

在一片野外幽静的背景中,

使人产生更加幽远的思绪;并使这

景色与苍穹的静穆溶为一体。

这一天终于来临, 我又在

这棵苍郁的槭树下憩息, 并眺望

一块块的村地和一簇簇的果树,

树上的果实尚未成熟,

果林披着一片青绿, 与别的灌木

相溶成一种颜色。我又看到

那些树篱, 哪里是树篱——倒不如说是

恣意漫生的枝条:这些绿色一直铺到

村舍 (田庐) 的门边;这些在寂静里

从树林中升起的袅袅炊烟! (27)


这一诗节不仅仅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的赞美, 对归隐田园生活的渴望。莱文森等学者曾基于“法国革命和工业革命”的背景对这一景观做出了政治化的阐释 (28) , 而笔者则认为, 在这幅优美、恬静、温馨的自然图景背后, 隐藏着诗人通过自然景观来表达民族认同的意图。


首先, 从《丁登寺》的创作过程和素材的来源来看, 该诗深受十七、十八世纪英国诗坛先贤的影响, 表现出一脉相承的、借景言志的文学传统, 说明他们属于同一个以“英国自然景观”为想象基础的共同体。正如史密斯所言, 民族主义者都会对本国的山川河流、湖泊平原的独特秀美称颂备至;“诗意的景观”是深入了解民族主义世界观的重要途径 (详见《民》:35) 。根据华兹华斯传记作者的研究, 华兹华斯对十七世纪诗人约翰·德纳姆爵士 (Sir John Denham) 和十八世纪诗人威廉·库珀 (William Cowper) 的诗歌十分熟悉。 (29) 笔者通过细读与比较这三位诗人的作品, 认为德纳姆爵士《库珀山》 (“Cooper's Hills”, 1642) 为华兹华斯提供了宏观的叙事和观景视角, 而库珀的《使命》 (“The Task”) 则为华兹华斯提供了微观的画面细节。两者都为《丁登寺》的“民族的诗意风景”书写奠定了基础。


具体而言, 德纳姆爵士的《库珀山》与《丁登寺》均属于地方风景诗, 《库珀山》描绘的是泰晤士河岸的风景, 《丁登寺》描绘的则是瓦伊河谷的风景。就内容而言, 两者都使用了天空、陡峭的山岩、绿色的田野、河流、森林等意象。在风景的背景中均出现了教会建筑废墟——《库珀山》中的切特西寺 (Chertsey Abbey) 和《丁登寺》中的丁登寺。这两个寺院都是亨利八世下令摧毁的。就主题而言, 两者都隐含政治色彩:《库珀山》表达了对已经来临的清教革命的担忧, 《丁登寺》也表达了法国革命后的心境或者对工业革命后果的担忧。最为重要的是, 叙事者都站在一个地理位置上的高点:在《库珀山》一诗中, 叙述者站在库珀山顶向远处眺望, 而《丁登寺》的叙事者也站在瓦伊河上游的山坡上眺望山下的风景 (当年华兹华斯游览的路线就是由低处的丁登寺向高处的古德里奇城堡前行, 与诗中叙事者的视角一致) 。


威廉·库珀是著名的风景诗人, 其诗风亦对华兹华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代表作是长诗《使命》, 相关研究已揭示出《丁登寺》中至少有五处描写受到了《使命》尤其是其第一诗节 (1-22行) 的影响:


一样的沉静伴随着远处洪水

的轰鸣, 伴随着附近山泉的低吟,

伴随着滑过山岩缝隙的小溪,

数条小溪发出和谐的清唱,

它们坠落在松动的卵石上面,

最终消失在缠绕着的绿草之中,

可爱的翠绿暴露了它们的宁静行踪。 (30)


此外库珀描写乌斯河两岸风光的段落中所使用的“草场”、“树林”、“树篱”、“灌木丛”、“炊烟”这样的词汇, 也一并出现在《丁登寺》中。更有趣的是, 库珀的两行诗句, “我看到一柱炊烟缓慢地升起在/那环绕田野树林的顶端” (31) , 几乎与《丁登寺》第一诗节中的两行“这些在寂静里/从树林中升起的袅袅炊烟!”如出一辙。倘若用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焦虑》中的观点来看, 华兹华斯对先驱诗人做了“修正式的创新” (32) 


其次, 从《丁登寺》叙事的地理空间来看, 华兹华斯经常被称为“地理诗人” (the geographical poet(33) , 这是因为他在写作中注重对自然中特定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的选择以及在诗中对这些特征进行布局, 再加上其乌托邦式的构想, 形成了一种英国所特有的体制性景观, 这是他的一种典型的书写景观的策略。华兹华斯在英国的地理空间 (特别是湖区、格拉斯米尔山区) 中寻找诗歌的灵感, 思考民族的命运。在这一过程中, 他将地方 (local) 景观升华为民族 (national) 景观, 他自己也从地方诗人升华为民族诗人。《丁登寺》开篇诗节中的风景书写具有突出的民族性特征, 因为在华兹华斯看来, 真正的不列颠民族特征并不存在于像教会、政体、威斯敏斯特教堂这些显性的、人为的表征之中, 而是存在于英国的乡村之中, 乡村的景色才是真正的不列颠民族特征之所在。他曾经在1816年4月18日给约翰·司各特 (John Scott) 的一封信里这样写道:“想象一下他们[反对派政客]从一座绿色的山上俯瞰一道多彩的、被尖塔、教堂塔、小村庄和快乐的英国景色画面所点缀的风景, 他们的感动之情会越来越接近通常人们的感受;简言之, 他们对英国特性 (English character) 的崇拜之情就像他们对宪法、教会和政体的崇拜之情一样。” (34)


类似的景色还出现在华兹华斯的长诗《远游》的结尾部分:

我们爬上绿色的山坡。我们攀爬时

看到山谷敞开她的胸怀,

展现美丽的景色, 越来越开阔,

俯瞰平坦的牧场, 平静湖水四周

那犬牙交错的湖岸……更远处,

显而易见的是古老的教堂塔楼,

威严地矗立, 俯视着田野和村舍,

不可逾越的岩石和巨大的山峦

似乎守护着它们不被喧闹的外界打扰。 (35)


不难看出, 上面的两段风景书写在地理维度上具有共同特征:山峦、山崖、牧场、湖泊、河流、村舍、教堂。更为重要的是, 这种风景位于群山环绕之中, 这样, 居住在其中的居民才“不被喧闹的外界打扰”。这种“环绕而成”的和谐团结社群正是华兹华斯理想化的不列颠民族图景。


该观念与华兹华斯的童年经历有关。他幼时在格拉斯米尔 (Grasmere) 生活, 那里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位于英国湖区的格拉斯米尔山区风景如画, 民风淳朴, 既是华兹华斯的出生之地, 也是他成年后的隐退、回归之地, 是他诗歌灵感的缪斯, 也是他的精神家园, 以至于后来他把这一区域理想化为“一个完美的由牧羊人和农夫组成的共同体”, “一个纯粹的联邦”:“其成员生活在一个强大的、像一个想象的社会或者一个有组织的共同体之中, 这个共同体由守护着它的山区所限定、所调节。 (36) 此外, 华兹华斯对乡村和乡民的赞美也与卢梭的“自然人”思想有关。在卢梭看来, “自然人”本性纯洁、善良, 生活简朴, 心灵高贵, 他们没有被现代文明所腐蚀。 (37) 作为深受卢梭影响的浪漫主义诗人 (38) , 华兹华斯在诗中塑造了许多类似这样的“自然人”:《迈克尔》中的老牧羊人迈克尔、《露西组诗》中的小女孩、《女流浪者》中的女流浪者、《塌毁的屋舍》中的玛格丽特、《我们是七个》中的小女孩、《西蒙·李》中的老猎手等等。这些微贱的乡村居民生活在自然的状态中, 他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到了更好的土壤、能够达到成熟境地, 少受一些约束, 并且说出一种更纯朴和有力的语言”, 他们的“各种基本情感共同存在于一种更单纯的状态之下” (39) 更重要的是, 这些人纯朴、善良、天真的自然本性总是能清晰地展现出来, 没有显露出受到工业文明污染的痕迹。


所以, 当华兹华斯一度热衷的法国大革命所提倡的普世共和主义理想破灭之后, 他转向“族群”、“本土”, 特别是从田园般的“乡村”寻求政治灵感, 以期实现以民族和家园为基础的共和主义理想。在华兹华斯的政治想象中, 山峦环绕的格拉斯米尔村庄以及田园环境象征着民族的心脏, 而伦敦等大城市属于可怕的边缘地区。在他的《序曲》 (1805) 中, 他反复强调回归田园, 回归与外界隔绝的格拉斯米尔乡村, 以抗衡来自法国、殖民地、城市的污染 (40) (这一点与历史学家考利描述的不列颠民族形成的机制十分接近) 。在他看来, 湖区以外的地方是产生人格分裂、身份危机的他者;只有回归熟知的乡村地区, 拥抱“微贱”的英国身份才能实现人格的完整和身份的同一 (oneness) 。这正是华兹华斯的民族观, 也正是他为什么竭力书写乡村英国景色的原因。


史密斯在谈及民族认同的基础时写道:“民族共同体意味着一个明确的社会空间, 一个清晰划分的、有疆界的区域, 共同体成员与之认同, 并且找到归属。 (41) 依此, 再反观华兹华斯的田园景观书写, 不难发现那些景观正是一个划分清晰又有疆界的社会空间。这是一个与外界 (异国、异族) 隔离的田园般的乌托邦, 它被风景如画的山峦所环绕、所守护。在这个“祖地”的社会空间里, 民族成员与自然及他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由此可见, 华兹华斯对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有着鲜明的地域、地理特征, 与史密斯的民族思想不谋而合。


第三, 从《丁登寺》所呈现的体裁来看, 一些学者在评论这首诗时提到了它的田园文学特征, 虽然他们并没有将这一体裁同民族主义主题联系起来。狭义上讲, 田园文学是一种文学体裁, 它始于诗歌, 后引入戏剧和小说。广义上讲, 它指的是以赞美的语气描写自然或者乡村景象的文学, 直接或者间接地表达出与城市对立的态度。 (42) 《丁登寺》属于广义上的田园文学。在笔者看来, 华兹华斯在此采用田园文学体裁也是他民族书写的策略之一。


田园文学诞生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牧歌。古希腊诗人忒奥克里托斯在公元前三世纪创作了描写牧羊人生活的诗集《田园诗》 (Idylls) , 而后古罗马诗人维吉尔模仿他创作了诗歌集《牧歌》 (Eclogues) 。两人的创作奠定了西方田园文学的古典主义模式和惯例:“一位牧羊人斜倚在茂密的山毛棒下冥思默想着乡村诗魂, 他或是吹着牧笛, 好像永远不会变老, 或是加入友善的歌咏竞赛, 或是倾诉自己幸运或不幸的爱情故事, 或是悲悼自己的牧羊伙伴的夭逝。 (43) 牧羊人和其他乡村农夫、理想化的自然环境、纯朴恬静的生活、浓厚的怀旧气息构成了牧歌书写的基本要素。到了文艺复兴时期, 牧歌被纳入其他各种文学形式中, 进而形成了广义上的田园文学。锡德尼的《阿尔卡迪亚》 (Arcadia) 以精美绚丽的散文延续了维吉尔的“阿尔卡迪亚”传奇, 表达了对逝去的“黄金时代”的怀念 (这是田园文学的重要主题) 。斯宾塞的诗歌《牧羊人日历》 (The Shepheardes Calendar) 和《仙后》中的一些诗章加速了田园文学的流行。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不仅塑造了英国式的阿尔卡迪亚——阿登森林 (the Forest of Arden) , 一个理想的、绿色的避难场所, 还开创了英国田园戏剧 (pastoral drama) 体裁。阿尔卡迪亚和阿登森林后来成为“黄金时代”理想化田园环境的代名词。到了十八世纪, 新古典主义诗人蒲柏在《温莎的森林》一诗中试图通过重建阿尔卡迪亚来表达一种和谐有序的社会理想。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 随着民族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勃兴, 英国田园文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形成了融合民间文学传统和英国社会现实的浪漫主义田园文学 (Romantic pastoral) 。与之前的古典主义阿尔卡迪亚式和阿登森林式的田园书写风格不同, 浪漫主义诗人从“微贱的乡村生活”汲取灵感, 从本土的山川河流汲取营养, 从个人的生活经历挖掘素材, 致力于打造英国本土的民间田园文学模式 (44) , 普通的乡村农夫与英国本土田园景色成为主要书写特征。因此, 浪漫主义田园文学又可被视为民间田园文学 (folk pastoral) 。华兹华斯1800年版的《抒情歌谣集》中的五首以“pastoral”为副标题的抒情诗、《丁登寺》、长诗《远游》第二卷中的“田园盛宴”和《序曲》第八卷被视为是其中的主要代表, 构成了浪漫主义田园文学的精粹。这些诗歌既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以往田园文学中的一些惯例, 又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 实现了对传统田园文学的超越。


新变化首先体现在对田园文学的主要人物牧羊人的处理上, 在此华兹华斯采取了与以往田园文学不同的做法。在其自传体长诗《序曲》中, 他点明了他的牧羊人与传统的不同, 他们


并非希腊诗歌中所赞美的

人们:他们隐居在阿卡迪亚的

山寨, 世代传递着幸福与满足;

不是那群朝中的人们:厄运

使他们离开宫廷或家园, 又被

莎士比亚的天才送入荒无

人烟的阿尔丁森林, 在阳光下或浓阴中,

采摘着漫长的时间中结出的佳果,

最后引出菲蕊与假甘尼米的

爱慕;也与费罗利泽与潘狄塔

无关, 虽然他们以欢宴之王

和王后的身份共舞同欢;更不是

斯宾美化的羊倌。 (45)


华兹华斯虽然熟悉各种类型的传统田园文学, 但拒绝与之雷同。蒲柏曾给十八世纪的田园诗歌定下过基调:“田园诗歌是环境时代的形象”, “诗人不应该按照当下牧羊人本来的面目来描写, 而应该按照他们被构想的样子来描写……我们应该运用幻想赋予田园诗以快乐的氛围, 这就要求我们去揭示牧羊人生活最美好的一面, 而隐藏痛苦的一面” (46) 但在华兹华斯那里, “田园”首先是一种社会的、经济的组织模式, 然后才是文学形式 (see Wordsworth:59) 。他把普通人, 诸如猎人、佃农甚至乞丐等, 同牧羊人一并引入田园诗歌, 这些乡村农夫人物曾出现在华兹华斯童年居住过的坎伯兰 (Cumberland) 和威斯特莫兰 (Westmorland) 山区, 纵然处于社会底层, 却是“有血有肉”的现实中的人物。 (47) 华兹华斯描写他们简朴、微贱 (rustic) 甚至不幸的生活, 这种生活虽然“尚能温饱、平淡无奇”, 却“充满了美——能让人感到美好” (48) 他们与自然融为一体, “这些人的激情融入自然那秀美和永恒的形式之中”(49) 《序曲》记录了他童年时期怀着“欣喜和爱”所观察到的一个景象给他带来的审美体验:


一个牧羊人和他的狗站在户外,

身边薄雾环绕, 他们眺望四周

居住在小小羊栏内的居民,

其居所犹如空中漂浮的岛屿,

犹如一小片下垂的、由灰岩构成的区域,

四周吹拂着柔和的风…… (50)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所有的一切, 人和动物, 都与周边的自然融为一体, 组成一幅和谐优美的画面。同时, 这些人物身上体现着“纯洁和高贵”性, 对亲人的热爱, 对故土、家园的忠诚, 以及在生活中遭遇不幸时所表现出来的勇气。《迈克尔》里, 老牧羊人迈克尔夫妇本来满怀希望地送儿子路克去城市, 指望他能在那里挣钱谋生, 减轻家里的经济压力, 却没想到儿子在“荒淫浪荡的城市里”陷入泥潭, 最后不得不逃亡海外求生。迈克尔遭到两次沉重的打击。第一次, 他陷入为侄子还债的泥潭;第二次, 他自己的儿子路克在城市中堕落后不得不逃亡海外。然而, 面对生活的不幸, 他并没有完全绝望:


……他照样上山去,

仰望太阳和云彩, 听风的呼唤;

照样干各种活计, 侍弄那群羊,

侍弄那块地 (51)


诗中还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迈克尔夫妇对儿子的喜爱。儿子小的时候, 迈克尔“就跟慈母一样照料他” (《迈》:49) ;儿子稍微长大一点的时候又手把手地教他放羊;儿子十岁的时候, 迈克尔带他“爬山过岭” (《迈》:50) , 儿子就是他的安慰和希望, “他对儿子的热爱胜过了一切” (《迈》:49) 。在儿子即将去城里谋生之前, 母亲对之恋恋不舍, 父亲“就像丢了魂一样” (《迈》:54) 。他在儿子临行的前一天带他到山谷里想要教他砌羊栏, 目的是让儿子记住:“要是有什么/邪门歪道勾引你, 我求你记住/你祖祖辈辈是怎么过活的:他们/心地清白, 就知道一心做好事。” (《迈》:59) 即使在得知儿子出事逃亡之后, 他也没有抱怨, 依然顽强地、默默地生活, 因为“在爱的强大力量中有一种安慰/它能使祸事变得可以忍受” (《迈》:61) , 这样的人物在传统田园文学中难得一见。


《兄弟俩, 一首田园诗》的故事同样被置于传统的田园背景之中。从牧师的叙述中, 我们得知, 里奥纳德与弟弟詹姆斯和他们的爷爷曾经快乐地过着田园生活。但爷爷死后, 家里的房屋、田产和羊群都被卖掉, 兄弟俩陷入贫困。当时只有十三岁的里奥纳德被迫去海外谋生, 而弟弟留在家乡并受到邻里的照顾, 但不幸的是詹姆斯在一次野外放羊时从悬崖上坠落而死。里奥纳德十二年后返回故乡, 旨在“重新体验一下他经历过的生活”, 特别是在此体验“兄弟之爱”。在这首诗中, 诗人突出表现的是牧羊人出身的里奥纳德忠诚的品质和他对故土的忠诚:“他的灵魂早已编织到乡土之中。”他对牧羊人身份保持着忠诚:“在暴雨咆哮的海上/他依然是半个牧羊人。”他返回故乡的目的是想“重新开始过去的生活”, “他那不在身边的兄弟仍然在他的心中”。 (52) 在这里, 故土景观、故土所赋予的个体身份、故土生活方式、故土居民等等共同构成了祖地这一主要意象, 贫瘠的土地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挡不住山民对祖地的人、事、物的忠诚, 阻挡不住他对祖地的忠诚。读者倘若对山民的这一忠诚进行历史回向解读就会发现, 在英国这样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君主是国家名义上的主宰, 对祖地忠诚意味着对君主忠诚, 而对君主忠诚乃是中世纪骑士精神的核心信条。因此诗人通过书写山民对祖地深入骨髓的忠诚, 事实上赋予了山民骑士般的高贵精神。


华兹华斯这一以祖地为主要意象暗回中世纪文学的做法呈现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民族文学的特征: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通过挖掘民间文学历史、繁荣民间文学创作来复兴民族历史、建立民族认同, 其代表人物德国哲学家、诗人赫尔德 (Johann Gottfried Herder) 认为, 一个民族的性格是由其所生存的地理环境决定的;普通的村民是民族文化的最高和独特的表现, 民间文学是民族的档案、民族灵魂的印记, 人们可以从中了解和认识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情感语言。 (53) 华兹华斯在暗回中世纪骑士精神时, 一方面高扬山民骑士般的高贵精神, 另一方面又特别强调英格兰田园文化中的独特“骑士山民”:与泛意义的中世纪骑士又不同, 山民的出身更卑微, 因而不曾沾染骑士的宫廷腐败气息, 山民忠诚的祖地更边远贫瘠, 因而也更远离上层社会的横流物欲, 换言之, 山民恰是因为他出身与欲望的原始性而比泛泛的骑士更纯洁, 乃是“高贵的野蛮人”。正是基于此, 忠诚于祖地的山民比泛泛骑士更高贵纯洁。而山民作为普通村民, 其生活状态、思维与认知方式以及他对祖地及民族文化的忠诚, 表征了每一个普通英国人对祖地背后民族文化的最纯洁高贵的情愫。从这个立场出发, 我们看到, 华兹华斯在书写田园人物的时候, 表现出了一定的民族主义意识:“这些诗歌详细地展现了英国民间田园文学的特征, 其对英格兰乡村生活的精致描绘构成了英国民族性的核心。 (54)


除人物之外, 华兹华斯利用田园文学想象民族共同体还表现在对田园景色的处理上。他描绘的田园景色可分为两类——“理想化”的和“现实化”的。“理想化”的景色展现的是其美好的一面。它们或是来自诗人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或是来自诗人成年的游历, 其中在不同程度上均掺杂了诗人的想象, 比如《丁登寺》、《远游》和上述给司各特的书信描写的片段。这些风景色彩亮丽、阳光明媚、画面丰富、生机勃勃, 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 是诗人对想象的民族共同体生存环境的理想的寄托, 象征着诗人对民族未来的向往。在长诗《序曲》第八卷里, 华兹华斯对这种理想的图景有着更为详细和精彩的描述:


……大自然为取悦自己,

在此围出一方乐土, 舒平

一片漂亮的牧野, 点缀上许多

宛若群岛的丛林, 堆起一道道

树高叶茂的围堤。但这平野

并无界端, 这边豁然开朗,

那边被小湖截住, 或碰上高起的

草场或迷宫般的角落——那是些隐入

山崖的幽隈和深坳。牧人在原野上

四方游荡, 一间轮子上的小屋

就是他的住房;春时住在

这边, 夏令又在他方, 日出时

可听见他那清澈的竖箫吹起

情歌的曲调, 或轻快的横笛在远方

吹响。在这寥廓的空间里, 只要

图通路畅, 任何角落或区域

都会迎来远客, 任他愉快地

度过无需辛劳的时光……

……

……每天行走在这田园中, 所见的

生活给我留下了甜美的印象。 (55)


“现实化”的景色展示的是比较严酷的一面。它们来自诗人成年后对社会现实的观察与思考, 比如《迈克尔》一诗结尾的描绘。这样的风景往往以废墟的形象出现, 色彩暗淡、画面悲凉、令人伤感。


在《迈克尔》一开始, 诗人呈现出一幅传统的、欢快的田园风景:

要是你离开大路, 沿着那一条

喧闹的山溪——“格林赫吉尔”走上去,

你就会猜测:前边的山径很陡,

要辛苦攀登, 而在攀登的路上

就只有荒山野岭立在你面前。

别泄气!你瞧, 那喋喋的溪水四周,

群山已经敞开了它们的怀抱,

让出地盘来, 形成了一片幽谷。

远近看不到人烟;要是有旅客

来到这里, 会发觉:除自己而外,

就只有大大小小的岩石, 几头

吃草的羊儿, 和几只盘旋的老鹰。 (《迈》:43)


这里的景色描写符合传统田园文学的惯例, 它营造出一个宁静、和谐的氛围。这样的开篇似乎预示着一个传统的、浪漫的田园故事。然而, 具有反讽意味的是诗歌叙述的却是一个悲情故事。


老牧羊人迈克尔夫妇本来满怀希望地送儿子路克去城市, 指望他能在那里挣钱谋生, 却没想到儿子在“荒淫浪荡的城市里”陷入泥潭而逃亡海外。这让这对老夫妇陷入绝望之中, 没多久他们先后死去;他们家那份可怜的产业也落入外人手里。在诗的结尾, 我们看到了一幅破败的、“现实化”的景象:


那座小屋——“晚上的金星”, 也没了,

它的地基早已被犁铧犁翻;

周围左右, 样样都变了;只剩下

那棵橡树 (长在小屋门外的)

还立在原处;再就是那堆石头——

没有砌好的羊栏的遗迹, 还留在

那喧闹的山溪——“格林赫吉尔”旁边。 (《迈》:62)


这样的废墟场景与开篇处生机勃勃的田园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无形中为前者蒙上了阴影。原本是宁静、美好的田园生活, 虽然清苦, 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 却不承想被严酷的现实所粉碎。显然, 诗人在此谴责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给农村田园生活所造成的戕害。诗人对迈克尔的遭遇寄予了深切的同情, 对逝去的黄金时代——田园生活表达出深切的怀念。然而, 其意义远不止于此。


诗中有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细节十分说明问题:迈克尔在儿子离开家里前往伦敦之前试图教他儿子路克砌羊栏。通过这一活动, 迈克尔是想要求他的儿子记住要“清清白白”地过活, 要“一心做好事”。但遗憾的是, 路克只是摆好羊栏的第一块石头, 就再也没回来。最后羊栏也没有砌成。一般而言, 羊栏是牧羊人生活方式的象征, 是以牧羊人为代表的田园生活的典型写照;而在民族主义的语境下, 羊栏可视为“祖地”的象征 (“一个划分出来的疆界”) , 与之相连的是那种田园生活方式。因为诗人强调过, 这里是“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在史密斯的民族主义理论中, “祖地”作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区域, 占有特殊的地位, 它是民族共同体的根基, 承载着民族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民族成员必须居住在一定的“祖地”, 才能形成和共享民族的文化、意识形态、思想情感。 (56) 所以, 从这一角度来看, 路克离开他的家乡, 犹如民族成员脱离了“祖地”, 跳出了划分出来的疆界, 抛弃了原有的那个生活方式, 自然不会有好的结果。依此, 我们可以推断出华兹华斯在想象民族共同体的时候把田园生活方式看成是它的“祖地”特征。一方面, 他表现出对“祖地”意识和“家园”意识的坚守;另一方面, 也表现出对可能失去田园“祖地”的担忧。正是“坚守”与“担忧”之间的张力, 使得华兹华斯的民族主义情感更加丰富与耐人寻味, 也为我们解读其民族主义思想提供了更多的维度。


史密斯指出, “人们有两种方式可以找到共同体的存在和揭示其真实的状态:通过考察其诗意的空间, 通过追述其黄金时代。第一种方式涉及景观, 第二种方式涉及历史。前者将共同体植根于鲜明的地域之内, 而后者记录了共同体的起源以及英雄时代的繁荣时光” (57) 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正是以这两种方式书写民族共同体的。首先, 诗人借助废墟丁登寺这一意象回顾了民族的悠久历史, 追忆了那逝去的黄金时代;其次, 诗人摹绘优美的田园风光, 展示民族祖地的独特地域风貌以及与此紧密相连的理想化的、简朴的生活方式。两者互为经纬构成了一个史密斯所说的“诗意的民族景观”, 而这“诗意的民族景观”也正是民族身份的写照。


这一民族景观的意义在于, 第一, 它因其独特的不列颠性特征, 为共同体成员的认同、为增强成员的凝聚力奠定了基础, 这对于一个正在形成的民族来说十分必要。第二, 它对共同体成员来说具有审美教育价值。在浪漫主义时期, 英国哲学家埃德蒙·伯克提出的崇高与美的理论在美学界掀起了一场革命 (58) , 以至于他的美学思想被上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 (59) , 成为当时英国主导的审美思想, 对英国的浪漫主义诗人产生了全方位的深远影响。浪漫主义诗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两个审美范畴纳入他们的诗歌创作之中。


华兹华斯对伯克的美学思想也十分熟悉。他在1793年出版的诗集《描述的素描》 (Descriptive Sketches) 中有条长注专门解释了崇高的特征, 在1810年的《湖区游览指南》 (Guide to the Lakes) 一书中又对崇高的景色与美的景色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在《丁登寺》中, 我们可以看到与崇高和美相联系的两个意象——丁登寺和瓦伊河畔风光。丁登寺作为寺院废墟, 它和城堡废墟一样, 每当它出现时, 不仅会唤起人们对英国历史的记忆, 而且还会使人产生一种崇高感 (60) , 因为它们记录了英国历史上的那些痛苦的、令人焦虑的战争、暴乱、侵略以及黄金时代的消失, 这些事件让人感到痛苦、恐怖和敬畏;此外, 从现存的丁登寺废墟来看, 它当属于较为庞大 (magnitude) 的建筑, 这在伯克看来也是崇高感的根源。瓦伊河畔的田园景色则十分符合伯克关于唤起美感事物特质的观念。草场绿草如茵, 果园色彩斑斓, 光线明亮柔和, 环境幽僻寂静, 这些都一一诠释着那些容易激发美之“爱恋的激情”的事物的特质。


注释省略,全文请见《外国文学评论》2019年第1期,侵删。

作者简介】李增, 男, 1958年生,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英美诗歌专业博士,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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