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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智慧破产审判体系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5月8日,《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一批)》发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案例《建立智慧破产审判体系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成功入选。





建立智慧破产审判体系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庆五中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聚焦破产案件审理、破产程序协调、破产信息公开和破产债权实现,加快推进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智慧破产审判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主要做法

(一)全面触网,构筑破产案件全流程智慧审理体系


针对破产法庭案件集中管辖,当事人人数众多、地域分布较广、往返法院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围绕破产申请立案、破产申请听证、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案件全流程,构筑破产案件全流程智慧审理体系。一是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申请人在最高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提交预约立案申请后,法官定期登录该网站的法官工作平台即可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直接立为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退回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是全面推行网络听证。依托移动微法院、钉钉、腾讯视频等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组织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网络听证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2020年,以网络方式组织听证400余起,占比超过60%。三是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制定《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南(试行)》,明确债权人会议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实现线上签到、发言、表决。2020年以来,10人以上的债权人会议100%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二)先行先试,创新破产程序全方位智慧衔接体系


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因破产受理程序与关联案件审执程序衔接不畅,导致破产受理裁定对关联案件的保全解除和中止执行效力滞后,引发执行回转等问题,重庆五中法院协助市高法院率先研发、全面应用在全国法院领先的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实现破产案件与其他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关联案件信息互通、程序协调。一是依法阻却关联执行保全案件立案。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的规定,关联提示系统明确,破产企业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后应当通过申报债权来实现其权利,如申请执行、保全的,不立案受理。二是依法指引关联执行保全案件进程。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的规定,由系统自动提示关联案件“执行案件应当中止”“财产保全应当解除,并向管理人移交财产”“执行案件应当终结”等,确保破产案件受理后相关保全措施及时解除、相关执行措施及时中止、债务人财产及时交付管理人。三是强化破产案件与关联案件信息互通。由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及时上传“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等破产文书,并赋权关联案件承办法官可查阅相关文书,了解破产案件进程,合理规划关联案件审理和执行方案。


(三)多管齐下,打造破产信息全覆盖智慧公开体系


充分依托互联网,打造破产案件全覆盖、利益主体全覆盖、法律流程全覆盖的智慧破产信息公开体系,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管理人选任信息。根据破产法律和司法政策文件,制定《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指定办法》,明确摇号指定管理人的,需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公布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报名时间、摇号时间及地点,全面披露债务人基本情况,以便中介机构提出管理人报名申请。管理人选定后,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受理裁定、管理人相关信息、债权申报期限等情况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以便管理人及时有效开展工作。二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破产案件流程信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流程节点信息、各类公告和法律文书等。在市五中法院设立的“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设“破案周知”栏目,定期发布破产案件受理信息。三是指导督促管理人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债务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推广应用工作的办法》等司法文件,制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管理人应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投资人招募公告、资产拍卖公告等信息,并在该网站录入和更新债务人信息。管理人公开债务人信息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重庆五中院将在管理人履职个案评估和年度评估中予以指出并督促整改。


(四)市场赋能,建立破产债权全天候智慧实现体系


用好网络执行查控、网络拍卖和网络投资人招募,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建立全天候智慧破产财产实现体系。一是网上公开招募投资人助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投资人招募”专栏,发布投资人招募信息,面向全国引入重整投资人,盘活资产,提高债权清偿率。2020年以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3次,在微信公号发布8次。二是网上查控助力财产高效接管。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启用财产查询功能的通知》,赋权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在最高法院执行“总对总”系统查询债务人财产信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管理人提供,由管理人按图索骥、快速接管,降低财产调查和接管成本。三是网上拍卖助力资产溢价。贯彻市高法院制定的《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指导管理人通过网络拍卖方式,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实现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2020年,指导管理人在淘宝网等网站处置资产40次,成交金额1.24亿元。其中重庆金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成交价比起拍价1349万元高出410万元。




创新特点

一是首创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位居国内一流。协助市高法院率先研发、全面应用在全国法院领先的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实现破产案件与其他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关联案件信息互通、程序协调,解决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破产受理裁定对关联案件的保全解除和中止执行效力滞后,引发执行回转等的问题。


二是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获得群众认可。打破债权人会议“以线下审理为原则、线上审理为例外”,明确“以线上审理为原则、线下审理为例外”,着力解决因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债权人人数多、分布较广,群众往返法院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的问题,使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在线诉讼便利。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督促管理人全面及时公开债务人财产状况,具有可复制性。综合运用业务指导、通报督促、个案评估、年度评估等多种手段,督促管理人在互联网全面及时公开债务人财产状况,着力提升破产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解决因债务人财产状况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导致债权人、其他市场主体难以作出恰当商业判断导致利益受损的问题。


四是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针对性解决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不畅的问题。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运用市场化手段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引入在产业和财务上具有优势的外地投资人,升级本地燃油汽车生产、批发零售、房地产等多个传统产业。




实践效果

一是使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在线诉讼便利。因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2020年以来,共计10800人次的群众免于奔波法院,一次会议最多2827人同时在线参会、发言、投票。2020年,受理我国首个在A股上市的民营乘用车企业力帆股份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组织召开两次网络债权人会议,涉及上下游产业链千余家企业的一千余名债权人同时在线参会,第二次网络债权人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目前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二是使破产案件与关联案件智慧高效协同。自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投用以来,共向779名关联案件主审法官发送案件办理指引3852条,无一个拟立案的关联执行保全案件得以立案。


三是使破产审判更加公开透明。2020年以来,公布管理人选任信息和选任公告358个、破产案件流程信息8073次,指导管理人更新维护786个债务人信息,管理人更新维护债务人信息数量位居全国法院前三。


四是使破产债权更大限度得以实现。在互联网公开的投资人招募公告阅读量合计30317人次,成功引入外地投资超过20亿元,成功助力力帆等企业从燃油汽车生产向新能源汽车生产升级换代。开展网络拍卖40次,推动资产溢价,债权更好得以实现。2020年以来,网络成交额1.24亿元,单笔成交最高溢价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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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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